醫療垃圾與廢物的分類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衛生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對醫療垃圾與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注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等。
·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應嚴格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達到以下要求: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于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院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
篇2:某醫院醫療垃圾收集員工作職責
醫院醫療垃圾收集員工作職責
一、在衛生綠化組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院醫療廢物收集、保管工作。
二、上崗時按規定要求進行穿戴防護,防止交叉感染。
三、每天定期下收,每日下收不得少于二次。
四、臨床科室要求增加收集次數的,接通知后應及時前去收集。
五、收集時應按規定分類收集,對臨床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廢物有權拒收。
六、收取時應對醫療廢物進行秤重并進行記錄。
七、嚴格交接手續,交接實行雙簽名制。
八、嚴禁將醫療廢物出售變賣,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九、定期對存放點進行消毒,做好醫療廢棄存放點的衛生工作。
十、病房大樓玻璃平臺及三樓陽臺兩日清掃一次。
十一、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每周清掃三樓樓面一次。
十二、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每月沖洗大樓玻璃平臺一次。
十三、與生活垃圾收集員一起負責綠化帶的日常澆水、綠化帶花卉及草坪的修剪,定期施肥、鋤草。
十四、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篇3:醫療垃圾廢物分類管理制度
醫療垃圾與廢物的分類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衛生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對醫療垃圾與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注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等。
·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應嚴格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達到以下要求: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于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院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