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保潔服務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包括: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
(2)設定垃圾集納地點,并每日將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樓、站,對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3)每日對保潔服務范圍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清掃,做到服務范圍內無廢棄雜物;
(4)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桿、墻壁等,進行一周一次清掃;
(5)按政府有關規定向服務范圍內噴灑、投放滅鼠藥、消毒劑、除蟲劑;
(6)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保潔服務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包括:
(1)設定垃圾集納地點,并每日將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樓、站,對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2)每日對保潔服務范圍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清掃,做到服務范圍內基本無廢棄雜物;
(3)按規定進行消毒、滅鼠等活動;
(4)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5)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保潔的范圍是: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
篇2:樓宇管理服務中心保潔員職責
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保潔員崗位職責
在主管的領導下,認真貫徹“管理、服務、育人”的宗旨,履行以下職責:
1、嚴格遵守每天(上午7:00-11:30、下午2:00-5:30)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每天上午9:30前、下午3:00以前清理完責任區內走廊、樓梯、垃圾桶的垃圾,其余時間清理樓梯扶手及欄桿、窗臺、墻面、天花、消防設施等的衛生和責任區內的保潔工作。
3、每天走廊、樓梯拖地一次,上、下午分別清掃一次,保持地面無垃圾、痰跡、果皮、紙屑等雜物和積水。
4、每天擦洗樓梯扶手、欄桿一次,無塵積。
5、每學期對責任區內各學生寢室進行一次窗戶清潔工作,洗手間、沖涼房污垢清洗工作。
6、節約、愛惜清潔工具,不隨處亂扔亂放,在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
7、關注天氣,有暴雨、臺風時,及時關好門窗。
8、上班時間巡查樓層,發現安全隱患、可疑人員、設施、設備損害及時報告。
9、學生、來訪人員詢問,要熱情、禮貌、耐心的回答。
10、辦理領導交待的臨時性工作,并匯報辦理情況。
篇3:集團公司保潔員工作細則
集團有限公司保潔員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清潔衛生管理,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本工作細則適用于江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保潔員。
第二章工作細則
第三條各領導辦公室清潔
每日提前半小時到達公司,高質高效完成各領導辦公室的清潔工作。具體包括:垃圾清理,水杯清洗,灰塵擦拭(門窗、桌椅、桌面辦公設備、文件柜、衣架等)。
第四條各辦公區清潔
(一)注意通風,確保辦公區空氣清新。
(二)確保大廳地面光潔。
(三)每日對辦公區進行灰塵擦拭,保證辦公區窗明幾凈。
(四)確保辦公設備清潔、無灰塵。
(五)提醒公司員工清潔、整理辦公桌。
第五條各洗手間保潔
(一)洗手間保潔工作責任人為保潔員,負責各辦公區員工洗手間的清潔工作。(保潔員不在時,由當值保安負責)
(二)洗手間保潔要求是時刻保持四處整潔、卷紙充足,具體日常保潔工作主要包括保持通風、更換垃圾袋、添加卷紙、沖洗、消毒、及時添加洗手液等。每日至少保證兩次對洗手間進行徹底消毒,早晚各一次。
(三)根據實際需求,現將對各辦公區員工洗手間的最低查看頻率作如下規定:
33樓B座:每半小時查看一次;其他各座:每日查看三次。
(四)保潔員應及時做好保潔記錄,必須嚴格遵循真實的原則,認真填寫《洗手間保潔記錄表》中查看時間(精確到分)及辦理記錄,并簽名確認。
(五)《記錄表》的張貼及更換:應按要求張貼于各員工洗手間門后,保潔員于每周六下班后將本周《記錄表》取下,換貼下周《記錄表》。
(六)保持洗手臺的清潔。保持臺面與鏡面清潔、干燥。
第六條會議室清潔
(一)維持良好的會場環境:確保會議室內空氣流通、清新,溫度、光線適宜,桌椅整潔。
(二)會后及時擦拭會議桌、擺放好會議椅。
(三)會后注意擦拭白板,檢查白板筆狀況,及時補充。
第七條客用器皿管理
(一)清洗:保潔員協助保衛處做好客用器皿的清洗工作。清洗時應注意使用牙膏或消毒液去除水杯內外茶漬,確保清洗后的水杯光潔如新。
(二)盤點:由保潔員負責每周六對所有客用器皿進行盤點,并將盤點結果于下班前報至秘書處。
第八條盆栽植物管理
(一)注意查看植物狀態,及時跟催花草公司進行維護或更換。
(二)確保植物葉片清潔。
第九條定期對各辦公區域進行吸塵,確保各辦公區一星期至少吸塵一次;
第十條保潔用品管理
(一)使用:堅持合理使用,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
(二)登記:做好領用記錄。
第十一條保潔工作交接
(一)做好下班、休假、請假期間與保安的工作交接。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對于工作失誤或接到相關投訴(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部門內部通報批評,同時扣除績效考核相關項部分或全部分數。
第十三條本工作細則解釋權歸行政部,監督執行權歸總經辦。
第十四條本工作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