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警衛隊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警衛隊長
匯報上級:保安部主管
工作內容概述:在部門領導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的安全警衛及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警衛管轄區域內的安全警衛工作,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指示,協調與內保各班組之間的工作。
2.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常向隊員進行遵守各項法規教育,提高隊員法律意識。
3.負責組織制定各類安全制度,應急方案和治安保衛責任制,并根據情況變化不斷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4.組織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安全檢查工作,清除隱患,做好"四防"工作。
5.組織和指導下屬各班長,搞好警衛隊伍的日常管理,落實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獎懲制度,提高保安隊伍整體素質。
6.與保安部各領班相互配合,妥善處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事宜。
7.在部門領導的帶領下,做好大型活動和重要貴賓的警衛工作。
8.定期召開警衛隊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工作安排。
9.負責警衛隊月報內容的整理、編寫工作。
10.按計劃組織警衛人員進行素質與技能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警衛人員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11.盡力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篇2:警衛隊長工作量化實施細則
一、警衛隊長全面負責警衛隊的勤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每天2:00-3: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7:00-18:00;19:00-20:00;23:00-24:00檢查警衛各崗值勤、著裝、儀容儀表、禮節禮貌和自行車的擺放、機動車的停放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如工作原因不能查崗時,可在其他時間段檢查,但白班不得少于6次查崗,夜班不得少于2次查崗。
二、每天16:00-16:30;16:30-17:00帶領保安隊員參加保安部主管組織的理論學習和軍事訓練。
三、每天22:30-23:00檢查1#、4#樓的清(閉)樓工作。
四、遇有突發事件發生時,白天應在3分鐘之內、夜間應在5分鐘之內趕到現場,并按照保安部緊急突發事件預案處理。
五、遇有各崗位值勤工作登記表用完時,負責將舊登記表收集整理上交中控室存檔,同時補發新的登記表。
六、每天20:00-20:15組織保安隊點名。
七、每周五17:30-18:00帶領保安隊員參加主管組織的工作例會。
八、每周日20:00-20:30組織保安隊召開周工作例會,講評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九、每月30日參加保安部的防火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十、每季度向主管將保安隊的工作、學習、訓練情況和隊員的思想動態以書面形式上報給保安部主管。
篇3:警衛隊長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保安部主管
督導下級:保安隊全體人員
一、協助保安部主管開展日常工作,具體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定。
二、對當天工作做好計劃安排,督導警衛及臨時工作人員具體實施。
三、開展對警衛人員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及崗位培訓工作。
四、協調各警衛班組的工作,對外部門請求配合的事情努力完成。
五、參與制定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方案,并負責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的現場指揮。
六、負責處理警衛人員不能解決的事件,遇緊急突發事件做出迅速反應,合理安排部署,并組織消防警衛人員現場處理重大事件,及時向經理匯報。
七、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及上級領導指示,提出對園區安保工作的具體計劃及措施,根據保安部經理指示配合公安機關對刑事、治安案件進行調查。
八、審閱警衛日常各項報表、記錄、召開周例會和班前、班后例會。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