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景花園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事故,保護業主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居民安居樂業,特制定本防火安全、消防設施檢查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服務中心。
三.職責
3.1部門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3.2設備、設施負責人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3.3安全負責人負責對全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培訓和實操訓練
3.4服務中心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隊員,須全面了解掌握消防、防火知識
四.方法和過程控制
4.1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物業服務中心義務消防隊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4.2防火工作直接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服務中心經營和發展計劃當中,以保證其正常進行;
4.3防火工作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領導,由各執行作戰小組負責實施,安全負責人對各小組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安全負責人安排實施具體工作并安排消防滅火工作,由消防指揮中心負責接收報告警情;
4.4消防設備組平時應對消防設備的養護檢測及維修,保證其在緊急情況下的正常使用,在接到消防指揮中心火警時,先停市電,電梯只供消防人員專用,改用應急電源,并啟動消防加壓泵,配合滅火人員使用消防設備;
4.5消防疏散組要熟悉消防通道,并隨時保持通道暢通無阻,火警時負責指揮安排人員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4.6消防滅火組對各類消防設備的性能、作用、構造應熟練掌握,接報警后應迅速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現場控制火勢和滅火;
4.7消防救護組應熟練掌握一些急救常識,能夠正確使用消防輔助器材,在火災現場應做到有傷者先救人后救物的搶救方式,同時應控制火災當事人家屬的情緒;
4.8消防現場警戒組由當值安全員直接負責,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同時維持現場秩序,便于滅火救護的正常進行;
4.9任何人員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防火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人員都有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
4.10服務中心應當加強防火宣傳教育,提高業主的防火意識;
4.11對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個人將給予獎勵;
4.12服務中心應定期組織員工參加消防知識學習,或外聘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借以提高消防意識及專業技能;
4.13消防設備責任人要定期對小區設施設備及商鋪的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篇2:機關后勤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機關后勤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消防工作是機關事務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區相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局消防工作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檢查作為保安、門衛值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值班保安、門衛要把防范火災作為重要內容,發現隱患、苗頭要及時處置,并上報分管領導,一旦發生火災,須按照《火災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嚴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對防范區域內所有單位(部門)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主要防止滅火器、消防栓皮管龍頭、消防標記、應急設備等設施過期、移位、丟失、損壞等情況。
三、局職能科室(服務中心)對安全值班人員要進行監督、檢查,對巡查負責、遇事處置得當、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員要予以獎勵,對不負責任的要堅決予以處罰。
四、在重要節假日之際,要組織骨干人員進行突擊檢查,以座談會的形式,分析當前安全形勢,匯總各方面檢查資料,做好節前安全動員。
機關事務管理局
篇3:區機關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區機關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消防工作是機關事務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區相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局消防工作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檢查作為保安、門衛值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值班保安、門衛要把防范火災作為重要內容,發現隱患、苗頭要及時處置,并上報分管領導,一旦發生火災,須按照《火災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嚴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對防范區域內所有單位(部門)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主要防止滅火器、消防栓皮管龍頭、消防標記、應急設備等設施過期、移位、丟失、損壞等情況。
三、局職能科室(服務中心)對安全值班人員要進行監督、檢查,對巡查負責、遇事處置得當、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員要予以獎勵,對不負責任的要堅決予以處罰。
四、在重要節假日之際,要組織骨干人員進行突擊檢查,以座談會的形式,分析當前安全形勢,匯總各方面檢查資料,做好節前安全動員。
機關事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