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家物業護衛員交接班制度
1.0為了規范護衛員交接班行為制定本制度。
1.1接班護衛員按規定著裝后,提前十分鐘列隊上崗接班,交接班護衛員必須相互敬禮進行交接班。
1.2接班護衛員到達后,應由交班護衛員在《值班記錄表》上記錄交班內容和交、接班時間并簽名。
1.3交接班時,交班護衛員必須將需要接班護衛員繼續觀察或處理的問題,裝備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狀況,以及電梯、監控、道閘等重要設備(施)的運行情況向接班護衛員移交清楚,且做好記錄備查。
1.4交班護衛員須在接班護衛員對各崗位巡查、驗收并在《值班記錄表》簽字確認后才能下班。
1.5接班護衛員驗收時發現(包括交班護衛員當班時發生而未發現)的問題,由交班護衛員承擔責任;交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并承擔責任,接班人員協助處理;交接完畢,接班人簽字認可后發生的問題,由接班護衛員承擔責任。
1.6道口崗護衛員交接班時應在《值班記錄表》上認真填寫各欄目。中控室崗護衛員交接班時應在《值班記錄表》上認真填寫各欄目。
1.7接班護衛員未到崗或雖已到崗,但未辦畢交接手續并簽名確認時,交班護衛員不得下班,否則,其間發生的問題,由交班護衛員負責。
2.0相關文件與記錄
QR-019AQ《值班記錄表》
篇2:商業城護衛隊員交接班制度
物業護衛隊員交接班制度
1、當值護衛隊員一定要等待接班員到達,交待清楚當班時的一切情況后,由接班隊員核實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2、向下一班移交值班登記本,交接班護衛員根據值班記錄本上的記錄情況,進行核實后簽名接收;
3、接班人員應提前五分鐘到達崗位,詳細了解上一班護衛隊員交接的有關事項,如發生的室內裝修有無批條等;
4、接班人員應將上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檢查清點清楚(如門的鎖匙在位情況,值班手電、對講機、等共用物品),并登記在值班本上;
5、總臺交班人員應負責值班場地(總臺及辦公地)的清理和打掃清潔衛生;
6、總臺接班員應接管好總臺的郵件、包裹、報紙,并在值班本上登記清楚。
篇3:護衛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內護衛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職責
3.1護衛處主管/當值班組長負責交接班工作.
3.2當值班組長負責所轄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3當值護衛員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點
4.1護衛處主管每周星期四前編制完成下周<<護衛處崗位安排表>>,報主管審批全體安全員依據<<護衛處崗位安排表>>進行當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嚴格執行<<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程中儀容儀表要求的不準上崗.
4.2.2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著裝,當值班長按<<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2.4當值班長集合隊伍,點名并統計/作好記錄.
4.2.5護衛處主管下達工作指令,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2.6集合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當值人員提前5分鐘趕到各自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
4.3.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并問好.
4.3.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滅火器/水瓶等.如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班組長提出,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作好記錄.
4.3.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4.3.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安全員的帶領下,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班組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3.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上一班值班記錄本上簽名,并開始接崗值勤.
4.4交班
4.4.1各崗位在交班前30分鐘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a)保持地面無明顯積塵,無煙頭/紙屑/果皮等雜物,無痰跡.
b)滅火器排放整齊表面無積塵,電風扇表面無污垢/整潔光亮,掛鐘鏡面干凈無積塵,門窗無積塵,墻面無腳印,天花無蜘蛛網;
c)公物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桌椅干凈無比灰塵/無雜物.
4.4.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
4.4.3在接班人員達到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并問好.
4.4.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4.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的工作情況.
4.4.6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及時趕往集合地點.
4.5交班后集合
4.5.1當值班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5.2各區域的班/組長對區域值班情況進行講評工作.
4.5.3當值班長講評本班次的整體工作表現,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5.4解散隊伍
4.6替換吃飯時的崗位交接
4.6.1中班當值人員在11:00--12: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早班當值人員吃飯,早班當值人員在下午16:30--18: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中班當值人員吃飯.
4.6.2當值人員用膳時間為30分鐘,用膳后及時返回崗位繼續值勤.
4.6.3具體的交接按本規程4.2款執行.
4.7值班記錄本不得撕頁,記錄不得涂改,記錄;本用完后即收回護衛處統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8班長在上崗后一小時內,巡視所轄區域所有崗位情況,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
4.9每天早上8:00--9:00由區域班長填寫<<護衛處區域安全情況(日)匯總表>>交部門主管審閱.
5.0記錄
5.1<<護衛處一日情況匯總表>>
5.2<<護衛處交接班登記表>>
5.3<<護衛處崗位檢查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