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巡邏崗崗位職責
1、熟悉巡邏區內各類設備、物品的位置,發現有移動等可疑情況,應立即查明報告。
2、檢查電線線路(目視檢查,禁止手動檢查)和水管管道有無損壞,發現漏水(電)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及時匯報。
3、巡邏中聞到異味,聽到可疑聲響,需立即查明情況并報告。
4、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5、發現偷盜、流氓等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擒獲。
6、發現打架、吵架、斗毆等行為時,要予以制止。
7、發現火警時,立即組織撲滅,并迅速報警。
8、發現可疑物品,要立即作安全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9、驅趕轄區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閑雜違章人員。
10、巡邏保安各崗位執勤情況,協助處理疑難問題,認真填寫巡邏簽到記錄。
11、完成班長、保安部長交代的其他任務。
篇2:安管部安管員巡邏崗工作職責
安管部安管員巡邏崗工作職責:
1.巡邏崗安管員應熟悉小區及小區周邊基本環境,熟悉小區內各區域設施設備分布情況,熟悉小區內各出入口通道。
2.巡邏時應精神飽滿,高度警覺,腳步輕穩。遇到客人應面帶微笑。
3.巡邏時應攜帶下列物品:巡邏記錄本、筆、對講機、鑰匙、巡更棒。
4.晚間巡邏人員之間的距離不要太大,以便互相保護。多注意車場陰暗面,樓房角落及拐彎處樓宇天面等,以防盜賊隱藏。夜班巡邏多巡查樓層及樓房背面與車庫,多注意可疑游動人員。保持與其他隊員的聯絡,以便于及時發現異常情況,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小區內人、財、物的安全。
5.遇有緊急情況,用對講機匯報給上級(領班或主管),再由上級主管與公司聯系。發現火警,根據具體情況可直接與消防部門聯系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并召集機動人員迅速到場,事后要以書面形式描述出事的經過和處理過程,并送消防大隊或公司審核存檔。
6.裝修期間,按裝修規定進行巡邏檢查工作。
7.巡邏方法:眼看、耳聽、鼻聞、手動。
眼看:業戶房門是否關閉,有否閑雜可疑人員,照明,設備是否完好,環境是否整潔等。
耳聽:有無異常聲響(房內,設備等)。
鼻聞:有無異常氣味(如煤氣、焦油、電線燒焦、化學反應)。
手動:代鎖忘鎖之門,打開消防箱、栓檢查,關閉浪費之照明、揀起地上紙屑、煙蒂。
8.巡邏重點部位:電梯機房、高低壓配電間、電氣值班室、管理辦公室、生活水泵/消防泵房、污水處理房、大樓/樓頂生活水箱、大樓側門等。
9.巡邏路線/區域:應按物業樓層數、面積確保巡邏范圍內各巡邏點每一小時能巡邏到位一次,到點打鐘/簽到,巡邏路線不得隨意改變。
10.對各部位的巡查內容:
A.樓層:
業戶門是否關閉上鎖,發現不妥立即提醒業戶注意。
提示方法:白天:手指敲門,呼叫業主,自報身份。
夜間:通過門禁對講、電話通知業主。
?。ㄇ杏洸坏眠M入房間,提示業主檢查房間是否安全。)
1)安全門、消防門是否可以開啟但需保持其處于關上之狀態。
2)樓層設備房門 (強、弱電,水表等)是否上鎖。
3)檢查消防器材、報警系統是否完好。
4)衛生狀況是否良好,廁所是否淤塞、滿溢。
5)有否閑雜可疑人員逗留,推銷人員串門,如有,應予勸離。
B.公共走道:
照明是否完好,是否按規定開啟或關閉,應留意節約能源。
有無擺放物件阻塞通道。如有,應予清除。
清除方法:
1.對雜物、垃圾隨手清除。
2.業主物品應告知業主堵塞安全通道的危害,請業主清楚,如業主表示屬丟棄物,可協同清除。
3.對一時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應記錄報片區管理員或部門主管跟進溝通,并隨時留意清楚情況。
C.公共部位:
照明是否完好,照明光感/時控器是否正常工作,應注意節約能源。
消防器材、消防栓、接合器是否完好。
衛生狀況是否良好,廁所有否淤塞、滿溢。
有否閑人逗留、串門,如有,應予勸離。
D.空置房:
有否水管滴水,窗戶碰響,門戶未鎖等狀況。如有,立即處理或報告。
有施工人員的房間,是否按小區《管理規約》中施工裝修的規定,安全、文明施工。
E.設備機房:
有否異常狀態、聲音、氣味,如有應立即報告處理。
有否閑雜人員逗留,如有,應立即詢問并送交安管部處理。
F.屋頂:
地漏有否堵塞或被雜物覆蓋,如有,立即清除。
檢查通向屋頂的安全門是否關閉或有人進入,如有應立即詢問并送安管部或客服部處理。
如遇業戶投訴,認真記下要求,轉告有關部門解決。
在樓層巡樓時,必須在每個樓層的巡邏簽到點打鐘記錄巡查時間與姓名/代號,將巡查發現的情況及時記錄在《安管員樓層檢查記錄表》上并對巡邏結果負責。
2.1、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2、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2.4、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2.4、負責崗位區域視線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2.5、禮貌接待來訪人員的登記核對,及人員出入證及車輛的檢查工作。
2.6、對車輛/人員所攜帶物品的登記及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物品出場須持有《物品放行條》,才給予放行的制度。
2.7、嚴格控制非公司管理層領導車輛進入項目辦公區域停放。
2.8、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2.9、每月27日負責其崗位的消防滅火器檢查記錄。
篇3: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巡邏崗安管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巡邏崗安管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安全規程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按規定的時間、頻次和管轄范圍對內、外部公共區域、重點部位、車場的巡視,發現異常情況的處置和報告。
c)根據中控室的指令核實、確認、報告火災報警信號的真實性。
d)禮貌糾正違章行為,盤查可疑人員,處置或報告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
e)如實簽到,按時報崗,認真交接班。
f)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安管器材。
g)負責裝修現場的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