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二)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施工現場管理規定,適用于zz灣物管中心的施工現場日常管理。
2引用文件
2.1建設部15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3管理規程
3.1施工前管理
3.1.1施工內容中涉及消防系統的工程,施工前物管中心應要求施工單位向所在地消防部門提交申請。
3.1.2消防部門審核批準后,物管中心要求施工單位辦理施工手續,申領施工許可證,填寫施工登記表,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并將施工許可證及有關規定張貼到施工現場明顯位置。
3.1.3裝修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涉及的公共區域(走道、電梯廳、貨運電梯間)及施工現場(幕墻玻璃、送回風口、煙感器、噴淋設施)做好保護措施。
3.1.4裝修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區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宣傳工作。
3.1.5裝修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提醒施工單位如需動火(電焊等)需提前到安全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證》(表380-11),消防主管/安全管理人員應驗證操作工的身份證及上崗操作證。
3.1.6施工過程用電,施工部門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表370-28),經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并對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
3.2施工過程管理
3.2.1應要求施工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施工,特別控制異味及噪音施工。
3.2.2裝修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頻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維修工每天至少一次巡視檢查,安管員每1小時至少巡視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當場整改,重大問題應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并開具《裝修違章整改通知書》(表370-21);檢查內容包括:
a)施工人員情況;
b)現場安全情況(消防設施設備、消防通道、動火操作、臨時用電、危險物品、煙頭等);
c)現場及公共區域清潔情況;
d)建筑主體結構(梁、柱、墻、地面等)。
3.2.3裝修管理人員應要求施工人員使用指定的電梯、衛生間、出入口。
3.2.4施工人員如將物品帶離管理區域,需到相關部門辦理出門手續。
3.2.5裝修中消防系統的變更必須由物管中心指定的專業單位施工。
3.3施工結束管理
3.3.1裝修管理人員應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驗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不合格項。
3.3.2對因裝修中的違規行為而造成管理區域內設施設備損壞的,應要求施工單位照價賠償并恢復原狀。
3.3.3裝修管理人員應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區域進行全面清理,保潔部門應對相關公共區域進行清潔。
4記錄
4.1《臨時用電申請表》(表370-28)
4.2《裝修違章整改通知書》(表370-21)
4.3《動火許可證》(表380-11)
篇2:裝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火規定
裝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火規定
1、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2、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3、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4、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5、在噴涂硝基漆或其它揮發性、易燃溶劑稀釋的涂料作業時,不準使用明火。
6、在配料或拿取易燃品時不準吸煙。浸擦過天那水、清漆等及有油的棉紗、擦手布等不得隨便亂丟,須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及時清走。
7、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要分批購買,邊用邊采購,并設專門倉庫,分類堆放,專人保管。
8、倉庫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距離堆放物品的外緣應大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用電線路。
9、倉庫內應安防爆燈,禁止使用碘燈,以免燈泡爆破引起火災。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大學附屬醫院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大學附屬醫院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為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2、基建科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投標文件中承諾書中列出的項目建造師、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開工會議(如項目聘請了監理公司的由監理公司組織開工會議),并且該三人需在施工過程中駐場如需更換上述人員應書面向基建科提出,基建科同意后方可更換。
4、開工前,在現場附近的醒目位置貼出施工告示。
5、總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并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6、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7、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8、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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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た偡桨?、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ㄈ┦┕そM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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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10、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1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負責人的姓名、開工、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如有)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12、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3、施工機構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14、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道,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15、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
17、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8、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19、環境管理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
20、施工材料及設備需符合圖紙和清單要求,保證質量。材料及設備進場時施工方需通知項目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查驗,并填寫材料進場審查報審表,附上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經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21、驗收包括分段驗收、工種驗收和隱蔽驗收等需做好記錄辦好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