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隊員十不準(三)
一、不準超越權限
二、不準貪污受賄
三、不準以權謀私
四、不準扣身份證
五、不準私闖民宅,向業主借錢或索取財物
六、不準動用贓款贓物
七、不準泄露工作機密
八、不準私放違法犯罪嫌疑人
九、不準動用公用財產為私人謀利益
十、不準打人罵人,不搞逼供訊,不與業主發生正面沖突
篇2: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保安員七不準規范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保安員七不準”規范
針對保安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違法犯罪時有發生,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規定,保安員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違法搜查他人身體等七種行為發生。
該草案明確規定,保安員不得有下列七種行為:
?。ㄒ唬┫拗扑巳松碜杂?、違法搜查他人身體;
?。ǘ┪耆?、毆打或者唆使毆打他人;
?。ㄈ┛垩?、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ㄋ模┳璧K依法執行公務;
?。ㄎ澹┎捎帽┝蛘咭员┝ο嗤{的手段追索債務、解決糾紛等;
?。┣址腹耠[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ㄆ撸┢渌`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該草案還規定,保安員上崗時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戴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以及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明顯區別。
草案同時規定,保安員上崗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對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對正在實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扭送公安機關或者協助人民警察處理。
根據草案規定,保安員在保安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從業單位先行賠付;保安從業單位可以依法向有關的保安員進行追償。
篇3:物業保安員十二不準行為規范
物業保安員十二不準行為規范
1.0目的:為了加強隊員的自身素質、增強約束力、明確行為準則。
2.0適用范圍:保安員日常工作管理。
3.0主要內容:
3.1不準超越職權搜查他人住所、罰款、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等;
3.2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3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3.4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3.5不準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3.6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或變相提供有償服務;
3.7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8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和物品;
3.9不準從事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工作;
3.10不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或者勞動爭議;
3.11不準隨意向別人索要物品和接受他人禮品;
3.12不準參與審訊違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筆錄,制作法律文書等違法活動;
3.13注:以上十二條若有違反給予辭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4.0基本要求:
4.1上崗值勤必須明確自己的行為準則。
4.2嚴格執行,嚴格約束自己,時時刻刻遵守行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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