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業車場崗位工作職責
上級:保安領班
1當班人員必須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檢查所配備的消防器材,熟悉車場結構分布,不定時地對停車場巡查。
2管轄范圍:包括地下車場低車位、高車位和主車道。。
3對于進場的車輛帶到指定的車位后,要及時對車輛進行檢查。具體檢查內容有:車身是否完好或有刮花等;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是否有貴重物品,車內燈是否關好。
對于當場查出上述情況的應與車主核實,并作好登記,如過后巡查發現的應及時上報領班到場證實,不能自私打開門窗,應先拍照存檔,后查出其所在單元報物業部通知車主核實確認,并作好登記,如確實無法查出車主的單元號時,要查看車內有何貴重物品作好登記,并加強巡查。對于有車輛漏油現象,應及時上報領班,用就近沙箱沙子進行填補,以防火災發生。
4按公司規定時間關閉和打開車場的照明燈。
5車場當值要加強按規定對地庫進行巡查,查看各電梯及倉庫的門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及各死角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要求一小時對設于各區域的簽到表進行簽到。
6維護車場秩序,監管在停車場進出人員,特別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查證并規范其行為和可疑人員的查問工作。
7對于出場無停車IC卡的車輛,即丟失停車IC卡,應核實其進場情況,并要求核對登記其行駛證和身份證(登記內容包括車牌、姓名、身份證號碼、單元號、住址、),如是月保車、私家車位的應提醒車主及時到物業公司重新辦理。事后當值人員應作特殊事件報告上交。
8車場人員應認真負責值勤,作好各項記錄和交班。
篇2:安管部安管員停車場崗位職責
安管部安管員停車場崗位職責
1.熟悉所有停泊之車輛的車型牌號、顏色,業主房號、駕駛員特征等。
2.對進入之車輛引導至其固定車位。
3.對所停放車輛記錄好停泊時間,核對車輛泊位是否正確,車輛外觀是否有異常,如有可疑情況立即向車主提出,并在車輛登記表上請其簽名。
4.不定時地對停車場進行巡查,檢查所有泊車與泊位是否符合。
5.檢查停車場場地清潔衛生狀況,禁止駕駛員在場地上用水洗車或修車。
6.注意停車場內是否有閑雜人員,一旦發現立即上前詢問,如有疑問立即送安管部或物業公司客服前臺處理。
7.注意停放車輛的門鎖和車窗是否關閉,若有門鎖、車窗異常情況立即通知車主。
8.對陌生人動用車輛立即盤問直至弄清原委并核實后方可讓他啟動,否則送安管部或報警處理。
9.對臨時停泊之車輛核準其來訪目的,引導其在指定/臨時車位停泊。
10.車輛外出須記下時間,如有異常情況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其他安管員(各崗位)前來協助,經核實無誤后方可放行。否則,送有關部門處理。
安管部安管員停車場崗位工作細則:
1. 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 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3. 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4.熟悉所有停泊之車輛的車型牌號、顏色,業主房號、駕駛員特征等。
5.檢查停泊車輛有無異常情況(漏油、門窗未關閉等)
6.指引臨時車輛的停泊
7.登記車輛進出場的時間。
8.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與巡邏隊員/領班聯系處理。
9.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10.每月30日負責其崗位消防滅火器的檢查記錄。
11. 嚴禁在崗位/崗亭內閑聊、玩耍手機、抽煙、或坐姿不正。發現一次處罰一次,每次扣罰30元。
篇3: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車場管理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車場管理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安全規程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負責疏導進入管轄區域內的客戶車輛和臨時車輛停到相應車位。及時對違章停放車輛進行管理。
c)指揮車輛按行車路線行駛,糾正車輛逆向行駛行為。
d)提醒司機勿留貴重物品于車內,離車時需將車窗、車門鎖閉,以免形成不安全隱患。
e)及時制止司機在車位內洗車和大修車輛,指引客戶洗車在指定的洗車場。
f)提示司機在庫內禁止吸煙,注意防火。
g)23:00-7:00地下車庫封閉管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