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安全防火規定
1.辦公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下班后要關閉所有用水、用電設施設備,關閉門窗、鎖好門柜及抽屜,。
3.下班后未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不得在辦公室內滯留。
4.不得在辦公室內燒毀資料、單據。
5.辦公室內不得亂拉臨時電線,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增加電器設備。
6.存有貴重物品的辦公室要加防盜門,窗戶要加防護欄。
7.遇要緊急情況速打電話“1119”報消防監控中心或撥“0”到總機,后轉安全部。
8.熟記所在辦公室周圍設立滅火器、消火栓及手動報警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9.各辦公桌內不得存放私人錢物。
10.如遇陌生人員進辦公室要嚴加防范,避免財產損失。
篇2:辦公室防火管理制度
辦公室防火管理制度
1、辦公室內不準吸煙。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不準在室內焚燒紙張,物品。
3、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特殊情況要報安全部批準后辦理手續后方可使用。
4、財務組、各設備機房內嚴禁吸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隱患后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各辦公場所均應擺放滅火器材,并要求員工熟練使用。
7、庫房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應與其他物品單獨存放,并標注標簽。
8、定期對室內電線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工程部進行維修。
9、安全組定期組織對各辦公區域進行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