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規定
1、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2、嚴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設備及各種消防開關。
3、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批示、事故照明設施和消防指令標志等。
4、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住戶裝修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危險作業,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要經物業管理部門批準,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6、嚴禁將煙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離開房間前,檢查和保證煙頭熄滅。
7、各住戶(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及時報警,并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
1)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指令標志的;
3)不按規定使用瓶裝燃氣的;
4)亂拉、亂拉電線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其停止作業,并分別情況處以1000-2000元罰款;
1)室內裝修違反防火規范,裝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處理的;
2)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進行動火作業的;
3)燒焊、用火作業,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未落實的。
二、臨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動火申請和審批
轄區內的動火作業,原則上應報消防局審批。特殊情況可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由消防監督員辦理臨時動火作業手續,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經批準后方能作業,同時管理處派人予以監督。
2、動火前須做到"八不";
2.1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不動火。
2.2周圍的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2.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2.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凈不動火。
2.5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的不動火。
2.6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或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動火。
2.7未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不足的不動火。
2.8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的不動火。
3、動火中須做到"四要";
3.1動火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
3.2動火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作業人員要加強觀察、精心操作,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3動火作業中,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滅火。
3.4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動火后須做到"一清";
即完成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后才能離開。
三、消防安全檢查規程
1、安全巡邏員每天對轄區內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邏,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并將結果記錄在《崗位交接班記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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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物業保安消防監控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控制消防監控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業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
2.0范圍
適用于消防監控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0職責
3.1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以下簡稱“值班人員”)負責消防、監控設備、設施的操作、監控、清潔、記錄。
3.2保安部督促消防公司做好消防、監控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3.3各區域負責值班人員的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3.4保安部經理負責消防工作的綜合管理。
4.0 內容
4.1消防、監控中心設備操作按設備操作說明書進行執行,不可私自把電腦退出監控狀態。
4.2消防、監控設備、設施的檢查、保養、維修。
4.2.1消防公司根據管理處具體配備的消防、監控系統,按保養計劃的安排進行消防設備(施)的檢查保養工作,各區崗位當值員配合做好各設備(施)的檢查工作。消防、監控設備(施)的保養項目包括:
A 疏散指示燈的檢修,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B 消防主機、電腦、控制臺的接線緊固和供電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C 消防專用風機的啟動、運行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D 消防泵、噴淋泵及穩壓泵的啟動、運行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E 消防廣播的固定及播放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F 送風閥、排煙閥的開啟、復位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G 電梯迫降功能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H 探頭、手動報警按鈕、消防對講電話的固定,功能測試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表》。
I 滅火器的有效性檢查,記錄于《滅火器檢查表》。
J 消防栓(箱)的部件配備,滲漏水情況檢查,記錄于《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
K 故障探頭的更換,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L 故障攝像頭的更換,監控系統報警設備的檢查,記錄于《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4.2.2在對消防、監控設備(施)進行檢查保養時,值班人員在消防監控中心做好配合工作,做好消防監控中心內設備的檢查工作。
4.2.3值班人員發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消防公司人員維修,并做好記錄。
4.2.4帶有強電的消防設備(施)在維修保養時,消防公司人員負責掛“禁
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4.3 安全防火檢查
4.3.1防火檢查內容
A 檢查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質的儲存、使用過程中的防火安全要求。
B 建筑結構、平面布局、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C 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
D 走火通道是否堵塞。
E 滅火器能否正常使用。
F 消防設備(施)是否完好。
4.3.2保安部負責督促各區域進行安全防火檢查,崗位當值員在巡查過程中必須把檢查火災隱患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要仔細觀察有無火星、火苗、煙氣;有無焦味等異常氣味;有無異常聲響,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并向上級匯報。
4.3.3若現場無法及時處理,崗位當值員檢查完畢應及時報告管理處,并填寫《整改通知書》。保安部負責檢查后的落實整改。
4.3.4保安部發送正本給需要整改的住戶/商鋪,要求顧客按《整改通知書》上注明的期限整改,并讓其簽收交回保安部落實整改,并保存。
4.4消防、監控中心值班
4.4.1監控中心每日24小時值班監控,保證設備運行處于良好狀態,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崗位職責,每日做好值班情況記錄。
4.4.2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檢查消防監控中心設備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4.4.3值班人員通過電視屏幕監視現場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管理員前往查看,并向領導報告。
4.4.4處理異常情況過程中,當班運行人員與物業巡查員通過對講機隨時保持聯系。
4.4.5消防、監控中心出現故障信號后,值班人員應作主機確認,及時通知并配合消防公司人員進行檢查處理,并做好記錄,重大故障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4.4.6值班人員接到火警信號或報告后,立即確認火警發生的地點、狀況,要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有關火災的情況,并立即通知義務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