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廠質量健康安全與環境監督舉報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質量健康安全與環境(簡稱QHSE)監督工作的力度,擴大監督范圍,調動全員參與QHSE監督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和處理與健康、安全、環境有關的隱患和違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機關各部室,下屬各車間以及相關方。
第二章 監督舉報管理
第三條 舉報范圍和方式
(一)任何單位對符合以下條款的現象,均可以向生產辦進行舉報。
1、違犯健康、安全、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廠的有關規章制度的現象;
2、生產作業過程中的“三違”現象;
3、廠區內存在的安全、環境、健康的隱患;
4、體系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5、生產過程中,各種影響產品質量的行為。
(二)監督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監督舉報電話為:5****56;小號電話為:8015;
2、當面舉報。到生產辦當面進行舉報;
(三)舉報人要詳細說明違章行為或隱患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潛在的危險性等,反映的情況必須真實,以便監督檢查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核查處理;
(四)對故意虛假舉報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四條 舉報受理程序
(一)生產辦接到舉報后,立即進行記錄并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對違章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處理,需落實整改措施的聯系有關部門處理,對重大隱患向有關領導匯報,對受理結果進行備案;
(二)生產辦對舉報的處理情況在通報上進行公布;
(三)生產辦對舉報人反映的情況未組織人員核實的,舉報人可直接向主任匯報。
第五條 保密承諾
(一)生產辦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如泄密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產生嚴重后果的,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生產辦承諾對舉報過程中提供的證據嚴格保密。
第六條 獎勵辦法
生產辦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章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具體條款如下:
(一)對重大安全、環境、健康隱患的舉報,經核實后上報廠安委會,由本廠安委會研究決定具體獎勵辦法;
(二)生產辦對舉報情況核實后,根據違章情況的嚴重性,對舉報人給予罰金10%-50%的獎勵;
(三)舉報人敢于主動配合監督員對違章情況進行調查,經核實后,對舉報人給予罰金的全額獎勵。
第三章 附 則
第七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篇2:某縣項目辦監督舉報制度
縣項目辦監督舉報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法律公正和權威,確保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辦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運用水平和能力,依法行政,公正嚴明。
二、全辦工作人員應當將依法行政貫穿于日常工作、業務服務之中,在全縣樹立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對有下列違紀違法的行為,歡迎社會各界、廣大群眾本著對國家、對法律、對工作負責的精神,為維護廣大群眾和當事人的權益,積極予以舉報。
1、利用職務之便,向當事人索要錢財,以吃喝、釣魚等為名索、拿、卡、要;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故意刁難、打擊報復當事人的行為;
2、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因收受賄賂、徇私枉法而導致履職不公、損害當事人和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3、亂收費的行為;
4、在非公務活動中,有損國家公務員形象行為;
5、在公務活動中明顯違法,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
6、不認真履行職責,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7、對重大問題不及時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三、舉報辦法
舉報電話:**** 舉報箱:縣行政中心主樓*樓縣項目辦辦公室
主管責任人:
姓名:Z 職務:主任
同時,歡迎到紀檢、監察等部門反映和舉報。
四、查處答復
1、凡屬署名舉報的上述問題,提供線索比較清楚的,在一周之內安排人員調查處理。對舉報人的姓名,凡要求保密的,嚴格予以保密。匿名舉報的,凡屬有具體的時間、地點、有被舉報人姓名和具體違法事實的,在一周內安排人員查處。
2、對舉報的問題,事實比較清楚,與舉報內容出入不大,容易認定性質的,自調查之日起,一周之內答復;對情況比較復雜、與舉報內容出入較大的,3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3、舉報情況調查屬實的,將按照黨紀、政紀和法律嚴肅查處,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1)向當事人賠禮道歉,退還所得錢物,有賠償責任的負責賠償;
(2)通報批評,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稱職(不合格);
(3)停止履行崗位職責、待崗、辭退、開除公職;
(4)給予黨內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5)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6)情節特別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領導責任
對不能依據上述規定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黨政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篇3:休閑會館監督舉報制度
休閑會館監督舉報制度
為保證公司利益,維護正常的管理秩序,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特制定本制度。凡對有以下行為者舉報的,本公司在對舉報人絕對保密的同時,按比例給予經濟獎勵。
1.利用職務之變,對其親屬、朋友、少開單甚至不開單,造成漏單或跑單現象的;
2.私自占用、使用公私財物,甚至因食用公司設施而影響到客人正常消費(例如:長時間占用內線電話、實用易耗品、在休息大廳睡覺等);
3.工作時間不堅守崗位,隨意躥崗、離崗、在崗上吸煙、睡覺、打撲克,工作時間隨便休息、吃零食、閑談等;
4.向客人索取小費、隨意收取賄賂,從而用公共財物為客人提供方便,導致公司財產蒙受損失的;
5.聚眾賭博、喝酒、滋事斗毆等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以及搞不正當男女關系、串寢、造成不良影響的;
6.偷盜客人的財務、偷吃客人的菜品,私藏客人落下物品的;
7.私配各處鑰匙的;
8.破壞公用設施,用公用設施打鬧,特別是破壞消毒、消防設施的;
9.肆意謾罵客人、對賓客進行威脅、恫嚇或其它猥褻行為以及留藏、擴散淫穢刊物和音像制品的;
10.工作玩忽職守,造成安全隱患的;
11.造謠誹謗他人,煽動不良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