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公司員工宿舍入住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公司住宿員工紀律,營造一個安全、良好的住宿環境,特簽訂本協議。協議條款如下:
一、凡經公司批準住宿的員工房租由公司承擔,水、電、氣及其他費用由住宿員工按人頭平均攤銷。
二、每個宿舍指定負責人(即室長),負責水、電、氣等費用的繳納及宿舍日常生活管理和寢室安全,于每月5號以前將上月單據交與行政辦公室,逾期未交將延遲發放上月工資至交納單據為止。
三、凡在公司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如違反以下規定者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者可予以開除。
1、不允許攜帶其他人住宿,若有公司將開除處理。
2、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要隨意改造或變更。
3、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完好。如有疏于管理,由其承擔修理費或賠償費。若惡意破壞者,將開除處理。
4、住宿員工應服從總經辦管理、派遣與監督。
5、貴重物品不要放入宿舍,私自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6、房間衛生由宿舍長安排住宿人輪流打掃,時刻保持宿舍清潔。
7、注意寢室安全,如因人為原因損害寢室財物及他人人生安全者,立即交送相關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8、有偷竊行為者,直接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遷出規定
1、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等),于離職之日24小時內搬離宿舍。不允許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2、住宿者遷出宿舍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帶出物品由宿舍長負責檢查。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時間:時間:l
篇2:省中醫院進修生宿舍入住協議
省中醫院進修生宿舍入住協議
江蘇省中醫院教育處(以下簡稱“甲方”)同意安排 (以下簡稱“乙方”)在江蘇省中醫院進修實習人員宿舍住宿,住宿起止時間為 年_____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江蘇省中醫院進修實習人員宿舍管理規定》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及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 入住
1.1 乙方愿意按照甲方安排的宿舍床位入住,并交納相應的住宿費。
1.2 住宿期滿后,請乙方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條 費用及其支付
2.1 在入住前,乙方應按醫院規定的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住宿費,住宿費一次性交納。
第三條 退宿及協議終止
3.1 乙方因個人原因或者因違反規定被強制退宿的,應到教育處及后勤處辦理退宿手續。辦理完退宿手續后,將視為本協議終止。
3.2 乙方被甲方取消住宿資格,本協議終止。
3.3 乙方應在辦理退宿手續當天搬離甲方管理的宿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住宿床位。目前國內其他醫院對進修實習人員均不提供除住宿外的其他相關生活公用設施如空調(含空調遙控器)、熱水器、洗衣機等,但本著“善待進修生”的原則,甲方將盡力協助解決。如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因使用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損壞及丟失,甲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2 甲方有權根據醫院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違反《江蘇省中醫院進修人員管理規定》及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將對當事人做出扣減押金、賠償相應損失、取消住宿資格、直至取消進修實習資格等處理(乙方已交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4.3 在協議期間,甲方有權根據住宿床位額定數以及宿舍基建或維修工作的需要等情況,對進修實習人員的住宿進行調整。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應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及時向甲方交納住宿費等。
5.2 乙方承諾在住宿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宿舍管理規定和醫院的其它規章制度、愛惜使用公共設施、相互謙讓。如遇相關問題請乙方于上班時間通過正常渠道向宿舍管理人員、教育處、后勤處等部門反映。
5.3 乙方應遵守江蘇省中醫院進修實習人員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按甲方安排的床位住宿。不得擅自將床位轉讓、調換或留宿他人,更不得有任何影響宿舍安全的行為發生,如使用明火、違章電器、酗酒等等。由于宿舍現有空調功率較小,無法完全滿足宿舍制冷需要等情況,乙方對此表示理解。
5.4 為了保證其他住宿人員的健康安全,乙方在向甲方申請住宿時和在宿舍感染傳染性疾病期間,應先及時向甲方說明自己可能會影響他人健康的情況。
5.5 乙方應尊重其他住宿人員正常的學習、生活權利,尊重宿舍管理服務人員的勞動。
第六條 人身及財產安全管理
6.1 如乙方在宿舍樓住宿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及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方中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均屬于違約行為;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的,則非違約方有權依法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有效期限是住宿起止時間。本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乙方(乙方未滿18周歲,法定監護人共同簽署)共同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如因不可抗拒之外力(甲乙雙方主觀無法控制的情況)使得本協議無法繼續執行,本協議自動終止。
8.3 本協議有效期內,若有國家相關規定、醫院相關制度出臺或更新,且與本協議不一致,以國家相關規定或醫院相關的制度為準。
8.4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8.5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省中醫院教育處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生產企業宿舍入住須知
生產企業宿舍入住須知
為了規范員工宿舍管理流程,明確宿舍管理要求、住宿條件、收費標準,確保為員工提供一個衛生、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申請資格:
凡在本公司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員工可以到綜合辦公室申請宿舍;
1、家在外地、本地無固定住所的員工;
2、住所離廠區10公里以上的員工;
第三、申請標準:
1、四人間:一線操作工人及符合住宿條件的其他人員。
2、雙人間:公司校園招聘的大學生、及社會招聘本科(含)以上的大學生、部門科員、班組長。
3、單人間:公司部門主管以上人員。
4、夫妻間:夫妻雙方都在公司工作的員工。
5、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有特殊技能等人員如需申請住單人間和夫妻間的,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
員工入住及房間分配由公司綜合辦按標準安排,遵循按額住滿的原則。
第四、申請流程:
1、員工入住
1.1入住員工填寫《住宿申請表》
綜合辦確認
宿管員辦理住宿手續并發放住宿證。
1.2宿管員根據《住宿申請表》建立《宿舍入住人員臺帳》,每周統計實際入住情況和可入住人數。
2、非離職員工退宿
2.1退宿員工到公司綜合辦填寫《住(退)宿申請表》,宿管員根據入住天數和標準核算住宿費用,經宿管員、本人、宿舍成員簽字確認,綜合辦主任批準。退宿人員憑《住(退)宿申請表》出門,當班保安對退宿人員的出門物資進行查驗,并收取退宿人員《住(退)宿申請表》保存備查。
3、離職員工退宿
3.1離職人員到公司綜合辦辦理離職手續,填寫《離職申請表》,后辦理退宿手續。
4、非公司員工住宿管理
4.1.適用對象:符合入住單人間、夫妻間標準的員工家屬。
4.2辦理流程:由員工本人替家屬到公司綜合辦填寫《住(退)宿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辦主任簽字確認,并經副總以上人員進行批準,由宿管員為入住的員工家屬辦理《出入證》。不達條件人員入住單間與夫妻間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安排。
第五、收費標準:
第六、宿舍報修:
當宿舍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宿舍成員可以填寫宿舍報修單至綜合辦,由綜合辦聯系設備等部門人員進行修理。人為損壞則由宿舍人員按價賠償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七、費用核算:
1、每月的最后第四個工作日宿管員協同水電工抄錄每個宿舍的水電表,填寫《宿舍水電費統計表》,扣除退住人員水電費,計算出每個宿舍的應繳水電費。
2、每月10號前宿管員根據《宿舍電費統計表》、《住(退)宿情況登記表》和《宿舍入住人員臺帳》,填寫《宿舍收費統計表》,根據標準核算宿舍每一個成員的住宿費用,公司綜合辦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交于財務。
第八、住宿管理制度:
1.宿舍內不準大聲喧嘩、吵鬧。嚴禁賭博、喝酒,打架斗毆等不正當行為以及違法活動,違者考核20-200元/人次。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并開除。
2.進出生活區必須憑住宿證在門衛保安處登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區必須登記,晚上22:30前必須離開。違者考核被訪人50-100元/人次。
3.住宿員工禁止進入異性宿舍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宿管員陪同違者考核200/人次。嚴重者開除出廠。
4.為了不影響次日正常工作,22:30前正常熄燈休息,不得影響他人休息(看電視音量大、大聲說話、上網音頻噪音等),違者考核50元/人次。
5.宿舍內保持清潔明亮,污水、垃圾、廢物倒在指定區域,嚴禁亂倒亂扔在公共場所。不準在室內外墻上亂畫,違者考核20-200元/人次。如果把垃圾扔到窗戶外,考核50元/人次。
6.煙灰、煙蒂不得隨意亂扔,如發生火災立即報告宿管員或撥打119火警電話并組織滅火自救,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個人棉被起床后疊放整齊,生活常用品盆、桶、方凳等擺放整齊。衣服放在指定區域晾曬,暫不用的衣服、鞋子等不得隨意亂放,違者考核20元/人次。
7.宿舍人員必須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使用大功率有安全隱患類的電器如電爐、熱得快、電水壺等。違者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線。違者考核50元/人次。
8.愛護公物,損壞固定資產和公共設施照價賠償,另考核責任人100元/人次,宿舍內和過道處不準停放自行車和摩托車,違者考核30元/人次。
2.2宿管員根據《住(退)宿申請表》建立退宿人員登記表,記錄人員退宿、扣費等情況。
類.單人.夫妻.雙人.四人.六人間房
.80元/間/.80元/間/.80元/間/.80元/間/.80元/間/.電.1元/度,由宿舍成員共同分攤。
水.2元/噸,由宿舍成員共同分攤。
9.遷出宿舍區的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物品應由宿舍內住宿員工簽字檢查并經宿管員審核后才能離開宿舍區。
10.住宿人員應服從宿舍管理安排,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如有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處調查情況屬實,同意后方可調換,如私自調換違者考核100人/次。不服從宿管員監督管理,有威脅、打罵行為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并取消住宿資格。
11.住宿員工自行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錢、銀行卡、手機等)若有遺失,公司只配合調查,不負賠償責任。去澡堂洗澡時不要帶貴重物品進去,因為澡堂里沒有柜子存放衣物。做好防盜、防偷工作,宿舍內部發生被偷盜等突發事件時,除保護好現場外,應當即報告宿管員或保安,對偷盜者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并予以除名,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2.不得在浴室內使用洗澡水洗衣服,浪費熱水資源,違者考核20元/人次。
13.宿舍不得用明火做飯,違者公司有權沒收器具并作考核50元/次。
14.禁止轉讓房間鑰匙(遺失或損壞費用自理)。
15.生活區禁止飼養寵物,如發生寵物傷人事故由寵物飼養者承擔所有責任與費用,違者同時考核100元/次。
16.退宿員工辦理退宿手續時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凈,結清費用,所攜出物品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離開宿舍區。
17.凡被公司辭退或未向公司請假曠工達三天以上的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當天內辦理退宿手續,否則將有權給予清場處理。
18.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上述標準與《治安管理處罰條理》進行處理,必要時可取消住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