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學年度第一學期幼兒園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始終堅持以“一切為了孩子;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幼兒全面發展,為孩子的終身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讓孩子們在歡笑中成長、在快樂中獲得智慧”為辦園宗旨,以“讓幼兒在自主選擇、自主操作探索的過程中,激發幼兒主動活動、主動學習的興趣”為辦園理念,以“尊重幼兒、發展幼兒、使幼兒‘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做人’”為教育目標。繼續完善幼兒園硬件配備、強化軟件建設,加速教師教育觀念的轉變,充分發揮示范輻射作用,不斷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
二、工作重點:
1、認真學習《幼兒園指導綱要》,深入領會《綱要》精神,積極轉變教育觀念。
2、強化幼兒一日生活常規,提高幼兒來園活動質量。
3、加強教師的培訓和指導,促使其專業素質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4、嘗試園本課程的開發與研究。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學習,轉變觀念
組織教師深入學習《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積極引導教師用《綱要》理念去分析日常教育現象,經常反思自己的教育行為。特別要引導教師積極研究和探討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如何真正體現《綱要》精神,在深入貫徹《綱要》的過程中,要防止簡單化現象,幫助教師把握理念內涵,切實轉變教育觀念。
(二)開展活動,提高質量
1、組織開展園內各項活動,切實轉變教師的教學方法、幼兒的學習方法,營造良好的游戲環境和游戲氛圍,為幼兒提供可操作、可探索的材料,真正做到讓孩子們在玩中學、玩中樂、玩中思、玩中探,充分培養他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2、舉行“元旦”文娛匯演比賽,各班至少要有2個節目參賽。
(三)創造機會,提高素質
1、組織教師基本功競賽。要求35周歲以下的青年教師都要參加競賽活動,比賽內容包括彈唱、說、跳、寫、畫、做等六個方面。
2、結合學科組建設,積極開展教科研活動。認真組織好園內公開課、示范課、研究課等活動,形成積極向上、相互研討的良好氛圍,促使部分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四)切實做好衛生保健、校園安全工作
幼兒年齡小,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為了讓幼兒能夠生活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我園應重視安全工作的開展,把安全工作責任到每位保教人員,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制定嚴格的安全檢查和預防制度,密切關注幼兒的安全,及時消除潛在的安全事故隱患。平時加強各類硬件設施的安全檢查,如檢查幼兒園大型玩具、查看有無損壞現象或不安全的因素,及時記錄下異常的情況,及時維修。剪刀、刻刀等危險物品要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以免發生危險。
四、具體安排:
九月份:
1、制訂幼兒園各項計劃,完成開學初各項表格的填寫。
2、穩定新生情緒,加強幼兒常規訓練。
3、結合教師節,開展尊師重教主題活動。
4、開展迎中秋活動。
5、開展以“防溺水”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
6、開展常規教研活動。
7、幼兒園整體環境布置。
十月份:
1、開展常規教研活動。
2、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
3、組織教師基本功比賽。
4、開展幼兒繪畫比賽。
十一月份:
1、組織教師學習,上交心得。
2、繼續開展常規教研活動。
3、對家長進行半日活動開放。
4、開展食品衛生安全主題活動。
5、開展幼兒講故事比賽。
十二月份:
1、各班做好“慶元旦”宣傳工作與準備工作。
2、繼續開展常規教研活動。
3、組織教師基本功比賽。
4、開展親子冬季運動會。
5、開展消防安全主題活動,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一月份:
1、檢查班級工作與學期安全工作。
2、學期工作總結。
3、各班做好學期結束工作。
4、做好各項資料的整理歸類工作。
篇2:幼兒園計劃生育制度(2)
> 幼兒園計劃生育制度(二)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教師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計生政策,實行持證生育,否則視為計劃外生育。
3、落實節育措施,生育一孩達三個月,必須上環(特殊情況須有指定醫院的證明)。
4、女工查環年齡至50周歲(特殊情況需出示證明)。
5、每年按上級通知的時間去查環,一周內完成,超過一周者,自己負擔查環費用。超過一個月未查者扣考核分0.1分。
6、違反計劃生育者,按有關政策執行。
篇3:實驗幼兒園計劃生育規定(4)
實驗幼兒園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四)
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教師應盡的義務,為了認真落實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工作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1.未婚青年自覺實行晚婚、晚育。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男28周歲女20周歲;男22周歲女24周歲
2.保持教師師表形象,禁止非法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育
3.未婚青年領取結婚證前,主動向單位提交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新婚青年主動向單位提交結婚證復印件,根據幼兒園工作實際情況,單位安排生育計劃后再懷孕。
5.教職工生養后三個月內主動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提倡“上環”避孕,每年參加單位集體透環兩次。
6.對于晚婚、晚育的教職人員,新婚、生育期間,享受規定的法定休假,假期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春節、端午、中秋三個節日)。
7.對堅持晚婚晚育,產后及時“上環”避孕(三個月內),單位集體透環證實新上環的教職工,一次性發放獎金200元。
8.對非婚生育的教職工,在編人員退回人事檔案,臨時人員實行解聘。
9.對非法同居、未婚先孕、不接受單位計劃生育管理的教職工,給予批評教育,并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當年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10.已婚育齡教職工未采取上環措施造成意外懷孕,扣除年終綜合考核獎金500元,當年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以上規定自20**年1月1日起實行
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