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物業轄區消防設施運行及管理程序(2)

5642

  質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轄區消防設施運行及管理程序

  1.0 目的

  加強消防工作及設施運行的管理,保證所轄物業的消防設施安全使用,確保管轄區域內用戶生命、財產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轄物業的消防工作及設施運行管理。

  3.0 職責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建消防組織機構,并擔任指揮。

  3.2 經理部經理為公司本部消防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本部的消防工作。

  3.3 管理處主任為管轄物業消防責任人,對管轄物業消防工作全面負責。各部門、管理處設立義務消防隊,所有員工均為義務消防隊隊員。

  3.4 機電主管負責對維修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負責監控設備、供水、供電系統、消防設備的管理、檢查、監督。

  3.5 維修工負責消防系統供水、供電系統、發電機組的維修、保養、清潔、運行、操作、監控、記錄;負責監控室的設備維修、保養。

  4.0 工作程序

  4.1 消防機構的建立

  4.1.1 總經理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規定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4.1.2 各部門/管理處防火責任人負責通知住宅、商鋪、寫字樓等用戶設立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并登記在《用戶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名單》上面。

  4.1.3 經理部將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的文件發放到公司各部門、管理處,并登記存檔。各部門、管理處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人員設置情況。

  4.1.4 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用戶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有變動時,經理部應及時將變動情況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4.2 消防設施配備

  4.2.1 各部門、管理處根據國家和深圳市有關消防法規配備消防設施和設備。

  4.2.2 管理處維修班根據實際情況對主要消防設備設施,做文字或顏色的標識。

  4.3 消防制度

  4.3.1 消防檢查制度。

  4.3.1.1 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消防檢查制度》,內容包括檢查人員安排、檢查內容、檢查周期、頻次等。

  4.3.1.2 各管理處每周對消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消防器材配置與完好程度;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是否有新的火災隱患等,并填寫《消防工作周檢記錄》中。

  4.3.1.3 各部門、管理處防火責任人進行消防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應填寫《整改通知書》發放到安全責任人(聯系人)或用戶,限期整改,并跟蹤記錄整改結果。

  4.3.1.4《整改通知書》中防火責任人應提出整改意見,其內容可以是:

  a. 損壞消防設施,要求賠償損失并恢復;

  b. 超負荷用電,要求限制警告罰款;

  c. 明火作業未經批準,要求停止違章行為;

  d. 違章使用液化氣或違章更改液化氣管道;

  e. 裝修使用易燃材料,要求立即停工并更換材料;

  f. 違章使用、搬運、貯存化學危險品;

  g. 堵塞消防通道;

  h. 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

  4.3.2 動火審批制度

  4.3.2.1 動火作業按消防部門規定進行,公司編制《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4.3.2.2 動火作業人需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由防火責任人審批,重點部位動火報市消防局。

  4.3.2.3 管理處要請專人到現場監督動火作業,防火責任人要抽查,發現問題要求動火作業者立即整改。

  4.4 消防知識宣傳與培訓

  4.4.1 對用戶的消防要求通過發放《用戶手冊》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來實行。通過發放消防資料、宣傳欄、組織用戶參觀火災現場會等形式,增強用戶的消防意識。

  4.4.2 各管理處每季安排一次消防知識學習,學習內容為消防法規等,并結合實際進行消防設備操作方法的培訓。將學習培訓情況填寫在《會議/培訓簽到表》上。

  4.4.3 公司義務消防員培訓按《員工培訓和考核程序》進行。

  4.5 消防演習

  4.5.1 管理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有全體義務消防員參加的消防演習。

  4.5.2 演習結束后由管理處完成《消防演習報告》,其內容包括演習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演習內容、演習狀況及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等,并發出《整改通知書》到責任人,跟蹤并記錄整改結果。

  4.6 日常消防管理

  4.6.1 管理處維修班檢查所轄物業的日常消防安全情況,包括消防設備巡檢、動火作業監督、安全用火用電。各管理處在消防檢查中,對箱式消防栓及滅火器的檢查應做適當標識,就檢查情況填寫《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貼于箱式消防栓玻璃上或滅火器上。檢查周期為每季一次。

  4.6.2 所有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安全、消防隱患,必須作好記錄,開具《整改通知書》交相關人員,并報告消防負責人。

  4.6.3 當消防設備發生故障時,監控室值班員填寫《維修通知書》,及時通知維修工進行維修。

  4.6.4 消防中控室值班員必須將消防設備監控運行情況及報警或故障信號等記錄在《中控制室消防設備監控運行記錄表》中,并保存電腦單等報警系統原始報警記錄。

  4.6.5 管理處維修班根據《消防設施保養規定》負責管轄區域所有消防設備的保養及維修。

  5.0 相關文件

  5.1《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XXX-QP-06-PZ-01)

  5.2《消防檢查制度》(XXX-QP-06-WX-02)

  5.3《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XXX-QP-06-WX-03)

  5.4《中控室設備運行操作規程》(XXX-QP-06-WX-06)

  5.5《用戶手冊》(不定格)

  5.6《消防安全責任書》(XXX-QP-06-WX-04)

  5.7《員工培訓程序》(XXX-TP-08)

  5.8《消防設施保養規定》(XXX-QP-06-WX-05)

  6.0 質量記錄

  6.1《用戶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名單》(XXX-QP-06-1/A)

  6.2《動火作業申請表》(XXX-QP-06-3/A)

  6.3《整改通知書》(XXX-QP-04-4/A)

  6.4《中控室消防設備監控運行記錄表》(XXX-QP-06-5/A)

  6.5《會議/培訓簽到表》(XXX-TP-06-1/A)

  6.6《消防演習方案》(XXX-EP-07-4/A)

  6.7《維修通知單》(XXX-QP-06-4/A)

  6.8《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XXX-QP-06-6/A)

  6.9《消防工作周檢記錄》(XXX-EP-07-3/A)

篇2:盟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管理標準

  盟東城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管理標準

  序號項目“z城”管理標準

  1)綜合管理

  1.設備用房方便物業管理企業使用,達到集中、集約管理效果、應集中設置(二次供水、消防供水、高低壓配電房、消防控制室、監控室與物業服務中心盡可能集中設置。建立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基礎檔案。建立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基礎檔案。

  2.運行、檢查、維修養護記錄應每月歸檔。

  3.組織實施房屋使用安全情況評估檢查。

  4.共用部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照責任范圍編制修繕計劃,并按計劃組織修繕;共用設施設備運行中出現的故障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即時組織修復。

  5.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6.特種設備按照有關規定運行、維修養護和定期檢測。

  7.雷電、強降水、大風、沙塵暴等極端天氣前后進行檢查并落實防范措施。

  8.設備機房1).每月清潔1次,室內無雜物。2).設置擋鼠板、鼠藥盒或粘鼠板。3).在明顯易取位置配備消防器材,每月檢查1次消防器材,確保完好有效。4).設施設備標志、標牌齊全。5).在顯著位置張貼或懸掛相關制度、證書。6).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工作日志、清潔記錄等齊全、完整。

  2)共用部位

  1.房屋結構每季度檢查1次梁、板、柱等結構構件,外觀出現變形、開裂等現象時,應申請房屋安全鑒定,同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按鑒定結果組織修繕。

  2.建筑部件1).每季度檢查1次外墻貼飾面或抹灰、屋檐、陽臺、雨罩、空調室外機支撐構件等。2).每周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3).每月檢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內地面、墻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4).每年上汛前和強降雨后檢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屬構筑物1).每周巡查1次道路、場地、階梯及扶手、側石、管井、溝渠等。2).每月檢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3).每周巡查1次大門、圍墻、圍欄等。4).每周巡查1次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等。5).每年檢測1次防雷裝置。信號系統應加裝信號線路電涌保護器。

  3)空調系統

  1.運行前對冷水機組、循環水泵、冷卻塔、風機、風機盤管、水處理等設施設備進行系統性檢查。

  2.運行期間每日巡視1次空調系統,保證室內溫度符合相關規定。

  3.制定節能措施,每月對能源消耗進行統計、分析。

  4.每年檢查1次管道、閥門并除銹。

  5.每年檢驗1次壓力容器、儀表及冷卻塔噪聲。

  6.每年清洗消毒1次新風機、空氣處理機濾網、表冷器、箱體等;每年清洗消毒2次風機盤管濾網;每2年清洗消毒1次風管。

  7.每年對空調系統進行1次整體性維修養護。

  4)二次供水設施

  1.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使用消毒設備,水箱按規定清洗消毒、水質化驗,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每日巡視2次水箱間、水泵房,檢查設備運行狀況。

  3.每月切換1次備用水泵。

  4.每季度檢查1次水泵潤滑情況,補充或更換潤滑劑;每年養護1次水泵。

  5.每年對供水管道、閥門等進行除銹、刷漆,每年入冬前對暴露管道進行防凍處理。

  6.水箱、蓄水池蓋板應保持完好并加鎖,鑰匙由專人保管,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溢流管口、透氣口應安裝金屬防護網并保持完好。

  5)排水系統

  1.排水設施每年上汛前對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設施進行檢查,組織清理、疏通,確保暢通。每次降雨前后及過程中對主要排水口、管井進行檢查。

  2.污水泵汛期每日巡視2次,平時每日巡視1次,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每周進行1次手動啟動測試;每季度養護1次。

  3.化糞池每半年檢查1次化糞池;組織安排清掏。

  6)照明和電氣設備

  1.樓內照明每班巡視1次,一般故障8小時內修復;復雜故障1日內修復。

  2.樓外照明每日巡視1次,一般故障12小時內修復;復雜故障3日內修復;每2周調整1次時間控制器。

  3.應急照明每日巡視1次,發現故障,即時修復。

  4.低壓柜每日巡視3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半年養護1次,養護內容包括緊固、檢測、清掃;每年檢查2次電氣安全;每半年檢測1次接地電阻;每年校驗1次儀表。

  5.低壓配電箱和低壓線路每周巡視1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半年養護1次,內容包括緊固、檢測、清掃;每半年切換1次雙路互投開關。

  6.控制柜每周巡視2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年養護2次,養護內容包括緊固、檢測、調試、清掃;每季度校正1次各種電器裝置或控制設備的設定值;每年檢查2次各類遠控裝置和節能裝置。

  7.發電機每月試運行1次,保證運行正常;每年2次帶負荷運行;每年活化2次蓄電池;每班巡視1次充電機和蓄電池。

  8.檢測每年檢驗1次電能表。

  9.配電室、樓層配電間防止小動物措施完備;穿墻線槽周邊封堵嚴密;鎖具完好;電纜進出線和開關標志清晰、準確。

  7)安全防范系統

  1.報警控制管理主機每日巡查1次,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每日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2.對講門口機每周檢查1次按鍵、顯示屏等;每周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3.網絡控制箱每季度檢查1次外觀、接線;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4.紅外對射探測器每月檢查1次接線、探測范圍、防水狀況等;每月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5.圖像采集設備每日檢查1次監視畫面、錄像功能;每周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6.攝像機每季度檢查1次聚焦、紅外夜視、接線、防水狀況等,進行相應的調試;每季度鏡頭表面清潔1次;每年防護罩內部除塵1次。

  7.解碼器每季度檢查1次防雨罩、接線等,進行相應的調試;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半年內部除塵1次。

  8.云臺每季度檢查1次運轉、接線,進行清晰度調校;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半年轉動部位上潤滑油1次。

  9.巡更點每周檢查1次外觀,表面清潔1次;每日存儲巡更記錄。

  10.讀卡器每周檢查1次外觀;每周表面清潔1次,查看防水狀況。

  11.電磁鎖門鎖每2周檢查1次吸力、外觀、接線。

  12.出門按鈕每2周檢查1次開鎖功能、接線。

  8)電梯

  1.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按照相關要求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標志應置于或附著于電梯的顯著位置。

  2.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應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3.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排除;電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每年進行校驗、檢修。

  4.應與有資質的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簽訂電梯維保合同,約定維護保養的內容、要求、頻次、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對專項服務企業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對專項服務企業定期檢修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5.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

  6.制定電梯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發生電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物業服務人員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專業維修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9)水景

  1.啟用前進行防滲漏和防漏電檢查,防止滲漏,保證用電安全。

  2.使用期間每日巡查1次噴水池、水泵及其附屬設施,每周檢查1次防漏電設施。

  3.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

  4.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篇3:公司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程序(3)

  公司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程序(三)

  1目的

  為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充分發揮起作用,保護環境,控制污染,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污染防治設施、設備。

  3職責

  設備科負責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督促檢查、編制年度維護、維修計劃。

  設備科負責協調污染防治設施、設備檢驗檢測。

  使用部門具體負責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并做好相關記錄。

  維修隊負責設施、設備的檢修、維修。

  4程序內容

  4.2污染防治設施是指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污染防治設施及相關的檢測、監控設施、設備。

  4.2各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日常維護檢查,必須如實反映設施運行情況,做好各項記錄。

  4.3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設備科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管理臺帳并向環保部門申報和備案。

  4.4設備科建立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設施分布圖,重點污染防治設施要設立標志。

  4.5污染物排放點按規范要求設置檢查點位,并配套檢測輔助設施。

  4.6所有污染防治設施必須做到正常運行。

  4.6.1污染防治設施必須寓所配套的生產系統或裝置同步運行。

  4.6.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其工藝運行控制指標和運行效果必須符合設施正常運行的條件,達到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定要求。

  4.6.3應加強設備管理,確保其在良好狀態下運行。對長周期運行或易發生故障的設施、設備、配件,應有備用的設施、設備和配件。

  4.6.4應制定污染防治設施的應急預案,在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因故障或其他情況不能正常運行時,立即向安??坪蜕霞壄h保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標排放。

  4.6.5必須將污染防治設施的工藝流程、技術參數、操作規程等的內容制成圖板,放在操作崗位或值班室的明顯位置。

  4.7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工藝監測必須有記錄,記錄要完整、準確、及時、規范,各項記錄內容應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少一年,記錄應包括如下內容:

  4.7.1污染防治運行前檢查。

  4.7.2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及停運原因。

  4.7.3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運行過程中監控點(溫度、壓力、流量、投入物料)的起始分析值,終結分析值、中間過程分析值,進系統及出系統物料的量及有關污染物的含量等。

  4.7.4污染處理介質(包括活性碳、各類酸、堿中和液、生物提取液等)更換記錄、臺帳和檔案。

  4.8污染防治設施不得擅自停止運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安???、區、市環保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8.1須暫停運行的。

  4.8.2需拆除和閑置的。

  4.8.3需更新改造的。

  4.9財務科制定年度財務計劃及設備科制定生產裝置檢修計劃時,其內容應包括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資金投入和檢修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4.10應高度重視污染防治設施的技術創新工作,根據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情況,適時組織協調技術科及設備、維護部門,強化對污染防治工藝改進和設施可靠性的研究,不斷提升治污效果,增強設施運行的本質可靠性。

  4.11加強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業務培訓,改進和完善治污設施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治污設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

  5相關文件

  《水污染控制程序》

  《污染物產生、排放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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