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質量管理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物業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制訂相關工作程序,編制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本辦物業的維修、改建、擴建、拆除、裝修等工程的管理,搞好公共設施的維護與保養。組織各項工程的方案審查、預結算申報及施工質量的管理;
三、熟練掌握物業所有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情況,嚴格執行物業巡查制度,確保物業安全使用;
四、負責對接管物業的各項專業工程資料準確地進行收集、整理、審核和歸檔,系統地檢驗各項設施的運作情況。編寫《接管物業設施檢驗報告》,報領導審批;
五、負責做好物業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強物業各項設施的年審、年檢工作,排除安全隱患;
六、建立工程質量管理信息系統和技術資料庫。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不斷加強業務管理能力,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
七、組織行政事業單位物業年度兩次監督檢查;
八、負責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質量監督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質量監督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質量監督員在安管領班領導下進行工作,對下督導安管員。
b)協助安管領班對倒班班組進行管理,以及對突發事件的處理。
c)負責日常工作的檢查,對本班組所填寫的各項體系表格進行檢查,以及班組資料的整理。
d)在安管員領班休假期間,臨時負責班組全面工作,及時向安管員主管報告當班情況。
e)收集員工思想動態,如實向安管領班報告,并協助領班對工作上及思想上有偏差員工的教育工作。
f)協助領班做好日常培訓工作,糾正在崗人員的違紀行為。
g)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教學質量監控中心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部門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從事教學工作的督導、監控和評估工作的機構,具有學術研究、咨詢參謀、信息傳遞、情報服務等業務職能。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執行上級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指示,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強化對我校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機制,進一步使我校的教學督導與教學評估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合理化,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及進一步完善學校各教學環節的評估指標,具體實施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負責與教學督導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支撐;
4、及時掌握全校教育教學動態,總結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對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提出分析性建議和對策研究;不定期向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教學簡況或調研、考察報告等,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5、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教學監控、教學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匯集校內高等教育研究情報、信息資料,并及時整理、編輯,建立信息庫,為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各學院提供改進教學工作的信息咨詢服務;
6、參與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7、開展學校授權和委托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