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松一中請假制度規定
一、國家婚、產、喪假假期的相關規定
依據勞總薪[1980]29號、滬府辦發[1987]17號、滬勞資發[1987]130號、市政府[1990]第36號、市政府[1996]第34號令、教人[1992]8號及《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精神,規定如下。
1、關于婚假的規定
(1)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可以申請婚假3天。
(2)教職工晚婚(男25周歲初婚、女23周歲初婚),可以請婚假10天。晚婚假期,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
(3)教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一定路程假。
(4)婚假及路程假期間,教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自理。
(5)享受婚假,一般是從領取結婚證后算起;特別需要調整的,須向學校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調整;以一年為期,過期作自動放棄。
2、關于產假的規定
(1)單胎順產,享假期90天(其中預產期假15天,產后7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3)晚育(女24足歲以上),增加30天。
(4)自然流產或宮外孕,妊娠3個月以內享30天;妊娠3-7個月享45天。
(5)初婚或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男方,享假3天。
(6)女教職工產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
3、關于喪假的規定
(1)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有法定喪假3天。
(2)岳父母、公婆死亡,同樣有法定喪假3天。
(3)教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及岳父母、公婆死亡需要去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一定路程假。
(4)喪假及路程假期間,教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自理。
二、學校請假制度的相關規定
1、請假程序
到教研組長(行政組長)或師資處領取請假條→填寫請假條→教研組長(或行政組長)簽名→教學處(分管校長或校長)審批→師資處備案存檔。
2、審批權限
(1)請假1-5天由教學處(職能部門)審批。
(2)請假5天以上由校長(分管校長)審批。
3、具體要求
(1)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條,病假附上醫院證明(病假7天以上需二級醫院),事假必須寫清事由。
(2)請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須再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續假,不能到校續假者,可以用其它方式,提出申請,返校后補填請假單。
(3)有特殊情況或突發疾病,不能到校請假者,可以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請假,事后應及時補填請假條。
(4)請假未到期而提前上班者,必須到師資處銷假更改請假時間。
(5)手續不完備、不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三、若國家關于婚、產、喪假的規定發生變動,相關要求以國家新頒布規定為準。
江松一中
篇2:外語學院請假、調課、停課的規定
為加強學院教學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在執行學校關于請假、調課、停課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1、 未經批準,任何教師不得隨意與學生協商私自停課、調課、補課。
2、因公出差需要調課6-8節或停課2節者,需先出示公函和書面申請,填寫停課╱調課申請表,附相關公函復印件,經所屬系主任簽字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批準后,交學院教學秘書存檔。補課時間和地點由任課老師與學院教學秘書協商解決,由教學秘書負責通知有關班級相關調課事宜,任何教師不得隨意與學生協商私自停課、調課、補課。
3、教師因病或因事不能事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應先向主管教學的副院長進行口頭請假,然后通過教學秘書通知所任教班級停課。事后應回學院辦公室補辦請假手續,填寫停課╱調課申請表,附病假單或事假單證明,交所屬系主任簽字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審批后,由教學秘書存檔,并和教學秘書協商補課時間和地點。
4、學校重大活動需要某些老師停課的,需憑學校通知、經分管教學副院長同意后由教學秘書通知相關班級停課╱補課,補課時間、地點由教學秘書與任課教師協商解決。
5、教師出境參加學術會議,需提交邀請函(復印件)和書面申請,經總支書記或院長簽字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經主管外事的校領導審批后,到教學秘書處辦理停課╱補課手續。
我院教師停課、調課請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對未經批準擅自停課、調課的,按我校教務處的有關規定處理。
篇3:市中學學生請假外出管理規定
市中學學生請假外出管理規定
1.所有假條只能由各班班主任開具,且全部內容必須由班主任本人填寫。
2.班主任開具的一次性的假條要與學生??ㄍ瑫r使用,門衛核對后,將假條回收統一交學生科存檔。
3.需多次進出校門(最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周)的假條,需加蓋學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況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需重新開具:
?。?)有效期超過一周的假條。
?。?)沒有蓋學生科印章的長期假條(一次性假條不需要蓋章)。
?。?)部分內容是由學生填寫的假條。
?。?)離校時間不明確的假條。
?。?)假條內容懷疑有添加的假條。
5、以上規定從20**年 月 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