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眾和醫院控煙勸阻制度
為了加強對控煙工作的管理,把控煙勸阻工作納入常規運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控煙勸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動控煙勸阻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干部職工要高度認識開展創建無煙醫院的重要性,自覺帶頭戒煙,要做到在醫院所有的室內場所禁止吸煙,對來客做到不敬煙,并有勸阻他人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二、嚴格按照無煙醫院標準對吸煙者勸其在指定區域內吸煙。工作區域嚴禁吸煙,要和藹有禮貌的對吸煙者進行耐心、細心的勸阻工作。勸阻方法:
1、標志提醒:在禁煙區設置醒目和足夠多的禁煙標識,通過標志提醒吸煙者不要在禁煙區吸煙,醫院工作者發現無煙區吸煙的首先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醒這禁止吸煙,讓他停止吸煙,并到吸煙區去吸。
2、耐心說明:耐心向吸煙者說明這是單位的制度和相關法規的規定,請吸煙者理解。
3、引導對禁煙區吸煙的正確認識:主要是通過講解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和二手煙的危害,讓吸煙者認識到他行為對別人造成的不良影響,認識吸煙對自己的危害。
三、監督巡視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檢查巡視,在監督、巡查中發現員工或病人及家屬在工作場所吸煙者應及時勸阻,制止吸煙行為、有不聽勸阻者要及時上報控煙領導小組。根據醫院控煙考評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4、全體員工在勸阻吸煙時應使用禮貌用語,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建立控煙工作長效管理機制。
福州倉山眾和醫院
20**.06.30
篇2:醫院控煙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第一醫院控煙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一、控煙工作辦公室不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抽查,重點檢查科室控煙制度建立與落實情況,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發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時整改。
二、各科室控煙管理小組須認真貫徹醫院控煙制度,認真執行本科的控煙規定,負責所屬區域內的控煙工作,發現患者、家屬以及來訪者吸煙,及時勸阻,保證控煙區內無吸煙者、無煙頭。
三、實行院科兩級負責制,控煙區實行包干負責,各科室負責范圍內發生吸煙現象,負責人負監管失職之責。
四、全院員工包括警務室協警、新羅區保安公司保安員、佳禾物業公司職工、小賣部和職工食堂員工以及患者自聘擴理員均不得在控煙區內吸煙,也不得穿著工作服在室外吸煙區吸煙,違反者若被督查或舉報屬實,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三次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并根據《龍巖市第一醫院各類人員違規記分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每年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違反控煙規定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五、各科室實施控煙目標責任制。各科室對其員工有教育監督責任,同時對包干負責范圍內出現違反控煙規定承擔責任,若抽查發現包干負責范圍內有吸煙者或有煙頭等違反控煙規定的現象,每發現一次扣發該科室當月獎金100元。
六、所有扣發額度由控煙工作辦公室根據檢查結果匯總,報相關醫院領導審批后,交醫院財務部執行,同時反饋到各違規部門,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對醫院小賣部、職工食堂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其銷售香煙或懸掛張貼香煙廣告和宣傳資料,先予以警告,對于屢禁不止者,視情節予以相應處理。
八、對無視醫院禁煙制度,造成重大影響的部門或個人,將按醫院規定進一步追究責任。
九、醫院每年開展評比“無煙科室”、“無煙病房”活動,在開展創建“無煙醫院”活動中,未發生違反相關規定的各科室,年度獎勵500元。
十、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十二、本制度由控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篇3:醫院控煙制度
第一醫院控煙制度
為了創建“無煙醫院”,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醫療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全院各部門各科室都要組織員工認真學習《龍巖市第一醫院創建“無煙醫院”實施方案》以及相關制度,每一位員工要從“我”做起,尤其是各級領導,要起表率作用,做到不抽煙或積極戒煙。
二、醫院成立控煙領導小組,下設控煙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檢查和監督。
三、各科室實行科主任負責制,成立以科室負責人為組長,副主任或護士長任副組長的科室工作小組,并設控煙監督員,負責制定本科室控煙管理制度,并根據醫院工作計劃開展控煙管理工作,在病區內以及病區門前、辦公室內等所轄區域的公共場所進行監督和勸阻吸煙者。
四、醫院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實現全面禁煙目標。
五、全院員工應大力宣傳吸煙有害健康,使醫院吸煙人數逐年下降。全院員工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煙,不得穿著工作服在室外吸煙區吸煙。帶教老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
六、醫院內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和贊助活動。
七、禁止在醫院小賣部、職工食堂等區域銷售香煙。
八、禁煙場所必須設置禁煙標志,不得擺設煙具以及與煙草有關的物品。
九、門診和住院須知中有禁止吸煙的內容并放入患者病歷。
十、每位醫院員工都要成為控煙工作的宣傳員和監督員,如在非吸煙區發現吸煙者,應大膽管理,耐心勸阻,堅決制止,勸阻無效時可報告保衛科。
十一、開展吸煙危害健康與戒煙方法的介紹講座,新員工上崗前安排禁煙教育培訓。
十二、將控煙工作納入到醫院發展規劃和各科室的工作計劃,列入質控檢查指標,與年度評優工作掛鉤。
十三、本制度由醫院控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