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先登記后放訪客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做好登記、有攜帶物品時,須有放行條、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無必要原因不得讓其進入廠內。
4、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領導同意方可在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持有放行條并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簽字的放行條,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3、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人員攜帶食物進來的;
5、未經主管級別以上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6、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車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車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個來人雖有《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
4、員工出廠,攜帶物品,《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簽核者;
5、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務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還原說明,并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篇2:(中學)門禁制度
中學(學校)門禁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證校內安全特制定門禁制度。望廣大師生員工、家屬、來客切實遵守。
一、開門按作息時間表執行。門衛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二、學生憑通生證或請假條出入校門。
三、來客如實填寫來客登記簿。
四、攜帶大宗物品、行李出校必須持總務處出示的出門證明或由本校教職工陪送,學生行李有班主任批條,否則不予放行。
五、家長探望學生須登記,等待下課或放學方可進入教學區或公寓。
六、學生憑有效證件出入校門。
七、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內。
八、嚴禁小商販及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
篇3:公司門禁系統管理制度(3)
公司門禁系統管理制度(三)
1、感應門體兩側一米范圍內嚴禁帶卡人員行走。
2、員工需攜帶本人的門禁卡從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時禁止并排行走。
3、出入門禁時如果出現報警或讀卡信息和讀卡狀態與實際不符時必須立即退出門禁通道40厘米外重新通過,否則罰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后攝像頭抓拍照片為依據)。
4、門禁卡需與感應區保持同一水平線,員工要根據個人身高佩戴將卡片調整于感應區位置(感應區域為右下側和左上側)。
5、門禁卡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彎折,不得與其他卡片(如銀行卡、公交卡、飯卡等)或香煙等錫箔紙包裝物以及手機、收音機等屏蔽干擾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鋼筋套筒自覺維護安全,禁止將本人的門禁卡借給其他人使用,同時應及時勸阻其他人借卡進門或破壞門禁設施等有損安全的行為。
7、門禁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到安質部辦理掛失登記并及時補卡,按規定需繳納補卡費用20元。
8、員工辦理辭退前,須將門禁卡交回安質部后方可辦理辭退手續。
9、門禁系統24小時運行,須保證設備清潔,線路不受損壞,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