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客戶協議
甲方:
乙方:(渠道)
重要提示:
◆甲方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甲方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參加本次活動時應經過其監護人的同意并簽字確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在簽署本協議前,請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必要時可依法提出補充并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甲方所需的業務、辦理手續以及資費標準請參見乙方的相關業務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移動電話網絡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
活動內容
甲方符合以下條件,且自愿參加G3深度定制終端全網營銷活動;
●甲方必須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的正常在網客戶;
●甲方符合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活動參與條件。
活動方式:乙方即日起面向符合活動參與條件的客戶辦理“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
,甲方在選用中國移動云南公司
分公司的號碼
,
交付預存話費
元,即可獲得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指定G3手機壹部或代理商提供的手機壹部,品牌:
型號:
,
終端串號:
;預交話費
元,分月返還話費每月返還
元,活動協議期
月,協議期內參與活動的客戶號碼每月保底消費
元或請咨詢10086了解參與客戶號碼的當前套餐有關情況。
備注:
1)
甲方參與活動的分月贈送話費自辦理次月起于每月7日后由系統自動贈送;參與活動的手機號碼處于半停機、停機等狀態時,均不影響每月的話費返還;
2)
本次活動采用分月返還或保底消費方式進行;
3)
甲方在參與活動協議期內不可以辦理過戶;
4)
甲方在參與活動協議期內不可以辦理銷戶;
5)
客戶參與活動的號碼在協議期間必須每30天至少與獲贈G3手機綁定通信一次,否則視為拆包。拆包后,剩余預存話費將作為違約金進行抵扣,不再進行返還;
6)
贈送業務包中約定的業務在次月才開始贈送;若甲方在參與活動當月開通使用贈送業務包中的業務功能,參與活動當月將收取相應業務功能費;
7)
協議期內甲方未開通使用約定的數據業務,屬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按約定的數據業務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
8)
保底消費包括了通信費、短信費、來電顯示費及其他數據業務功能費、上網費,但因手機支付業務購買服務及商品的費用不計入保底消費金額。
9)
本次活動的終端產品若出現問題請與產品售后聯系;
10)
本次活動贈送的手機根據國家三包政策進行退/換貨;
2、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在承諾時限內為甲方辦理活動業務;
2、
本次活動乙方提供的終端均為正規渠道產品;
3、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辦理業務時,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代辦時需要同時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個人客戶的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武裝警察身份證;
2、
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本次活動約定預存話費才能獲贈相應G3終端或乙方(代理商)提供的終端;
3、
甲方本次活動交納的預存話費、自由使用話費及分月返還話費均不可清退。
4、
協議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1、
甲方辦理各類業務所簽署的表單、乙方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的服務承諾均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沖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中顯失公平的除外)。
2、
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終止提供服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并有權向甲方收回贈送禮品:
(1)
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證件虛假或不實;
(2)
移動電話被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乙方或相關第三方正當權益);
3、
在法定終止條件或約定終止條件具備時,本協議終止。
5、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電信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或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提交簽署本協議的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適用普通仲裁程序,則依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
證件號碼: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篇2: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客戶協議
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客戶協議
甲方:
乙方:(渠道)
重要提示:
◆甲方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甲方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參加本次活動時應經過其監護人的同意并簽字確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在簽署本協議前,請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必要時可依法提出補充并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后即視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甲方所需的業務、辦理手續以及資費標準請參見乙方的相關業務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移動電話網絡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
活動內容
甲方符合以下條件,且自愿參加G3深度定制終端全網營銷活動;
●甲方必須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的正常在網客戶;
●甲方符合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活動參與條件。
活動方式:乙方即日起面向符合活動參與條件的客戶辦理“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
,甲方在選用中國移動云南公司
分公司的號碼
,
交付預存話費
元,即可獲得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公司指定G3手機壹部或代理商提供的手機壹部,品牌:
型號:
,
終端串號:
;預交話費
元,分月返還話費每月返還
元,活動協議期
月,協議期內參與活動的客戶號碼每月保底消費
元或請咨詢10086了解參與客戶號碼的當前套餐有關情況。
備注:
1)
甲方參與活動的分月贈送話費自辦理次月起于每月7日后由系統自動贈送;參與活動的手機號碼處于半停機、停機等狀態時,均不影響每月的話費返還;
2)
本次活動采用分月返還或保底消費方式進行;
3)
甲方在參與活動協議期內不可以辦理過戶;
4)
甲方在參與活動協議期內不可以辦理銷戶;
5)
客戶參與活動的號碼在協議期間必須每30天至少與獲贈G3手機綁定通信一次,否則視為拆包。拆包后,剩余預存話費將作為違約金進行抵扣,不再進行返還;
6)
贈送業務包中約定的業務在次月才開始贈送;若甲方在參與活動當月開通使用贈送業務包中的業務功能,參與活動當月將收取相應業務功能費;
7)
協議期內甲方未開通使用約定的數據業務,屬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按約定的數據業務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
8)
保底消費包括了通信費、短信費、來電顯示費及其他數據業務功能費、上網費,但因手機支付業務購買服務及商品的費用不計入保底消費金額。
9)
本次活動的終端產品若出現問題請與產品售后聯系;
10)
本次活動贈送的手機根據國家三包政策進行退/換貨;
2、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在承諾時限內為甲方辦理活動業務;
2、
本次活動乙方提供的終端均為正規渠道產品;
3、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辦理業務時,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代辦時需要同時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個人客戶的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武裝警察身份證;
2、
甲方應按照與乙方本次活動約定預存話費才能獲贈相應G3終端或乙方(代理商)提供的終端;
3、
甲方本次活動交納的預存話費、自由使用話費及分月返還話費均不可清退。
4、
協議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1、
甲方辦理各類業務所簽署的表單、乙方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的服務承諾均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沖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中顯失公平的除外)。
2、
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終止提供服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并有權向甲方收回贈送禮品:
(1)
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證件虛假或不實;
(2)
移動電話被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乙方或相關第三方正當權益);
3、
在法定終止條件或約定終止條件具備時,本協議終止。
5、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電信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或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提交簽署本協議的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適用普通仲裁程序,則依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
證件號碼: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篇3:小區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小區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小區環境管理工作,規范生活垃圾的清運,給業主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物業服務中心所轄區域。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3、清運時間:每天在上午8:00前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元/月。
2、結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等額鄭州市正規稅務發票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如乙方在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后不得有“滿桶和漏桶”現象,清運完畢后需將垃圾桶歸位至指定位置。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干凈。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桶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