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資調整方案
一、分配原則
總公司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按勞分配原則,打破原來事業單位的分配機制,建立適應后勤服務實體的分配機制,實行與檔案工資脫鉤的績效工資制度,以充分調動總公司全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學院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務。
二、分配辦法
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獎+效益工資
(1)基本工資:總公司員工的基本工資是工資收入中相對固定的部分,考慮到原來的工資狀況,基本工資包括:1、職務工資;2、職務津貼;3、文明獎;4、住房公積金;5、護補;6、能源補貼;7、獨生子女補貼;8、女同志衛生費;9、回補;10、地職增加部分??鄢齻€人應負擔的部分。
(2)崗位工資:根據各崗位的勞動(工作)技能、責任、強度和任務復雜程度等要素綜合測定,進行分類列出崗序,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崗位工資設4級(每級3檔),(見附件)。
(3)考核獎:1、總公司全體成員實行月考核,每人每月滿分為100分(只減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暫定為1.5元;2、考核辦法另定;3、根據各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任務情況確定各部門考核獎總額,以部門為單位統一發放考核獎。
(4)效益獎:職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獎可按一定數額預發,年終根據總公司收益及各部門完成任務情況再統一決算考慮。確定各中心效益獎總額,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則,經主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班組長的效益獎一般可為所在部門職工平均效益獎的1.1-1.2倍,各中心經理的效益獎,一般可為所在部門職工平均效益獎的1.3--1.8倍,副總經理效益獎一般可為部門經理平均效益獎的1.5--2倍;總經理的效益獎一般可為部門經理平均效益獎的2-2.5倍。
三、幾點說明
1.若學院工資結構發生變化時,基本工資予以相應調整。
2.寒暑假期間無實質性工作的,不發考核獎,效益獎發50%,上班人員根據實際出勤天數和完成工作情況按比例享受。
3.總公司根據效益情況每年留出適當資金作為總公司的發展基金。
4.飲食中心、工廠等部門分配辦法由各部門根據具體經營情況自行確定,報總公司審批后實施。
附件1:崗位設定與崗位工資
附件:總公司崗位工資系數參考表
級別一檔二檔三檔備注
一級
200
220
240
見習、一般崗位
二級
270
300
330
技術、管理、班組長崗位
三級
360
390
420
副經理、經理
四級
480
510
540
副總、總經理
篇2:丹東市人民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知
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丹政發〔20**〕第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丹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遼勞社函〔20**〕72號)意見,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0元調整為580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20元調整為5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元調整為5.3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元調整為4.5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篇3:物業公司工資調整申請
關于方正物業部分職位工資調整申請
公司領導:
由于受豐田公司及大學城建設的影響,華北板塊出現用工緊張局面。且我司個別職位起薪工資相對同行屬中下水平(見周邊物業公司保安薪酬調查表),導致我司基層員工的招聘較難,員工的月流失率平均達到6%。因此,我司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在集團的薪酬制度指導下對部分職位工資標準作以下調整:
1、各崗位起薪點按原指導標準不變。
2、為有效地激勵員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在原工資總額的基礎上,增加績效工資,具體崗位績效工資如下:物業助理150元,保安員(含領班、副領班)100元,清潔、綠化工50元。
3、績效工資的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每月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在績效工資標準內進行浮動。
4、增加績效工資后,每年進行薪金調整時,各崗位工資總額達到最高上限值時,原則上不再進行上調。各崗位工資總額上限為:保安員:1300元,清潔工:950元,綠化工:1000元。
以上薪酬調整方案是否妥當,請領導給予指示。
附:
1、周邊物業公司保安薪酬調查表
2、**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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