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下稱《條例》和《**小區消防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為確保**小區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小區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小區住宅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元住宅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住宅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住宅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開關(閥門)要關閉。
三、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并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后及時更換需更換的材料。
四、經常對住宅使用人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住宅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住宅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同時并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小區服務中心對本單元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住宅使用人員參與消防管理部門和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小區消防管理規定》予以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住宅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 方:
房 號: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篇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為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杜絕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與各部門管理責任人訂立以下責任:
一.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防范火災和應急響應的能力。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好消防器材和設施。
三.嚴格執行禁明火區域的管理,認真履行巡查和督促工作。對違反禁明火區域的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沒收所用器具,并及時上報。
四.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不擅自亂拉、亂接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力電器。
五.日常工作中密切關注電線、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修。
六.嚴禁在樓梯口、疏散出口處擺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處的暢通。
七.下班前,必須認真做好本部門的清場檢查工作,及時清理煙蒂、切斷電源,消除火災隱患。
八.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力,造成火災事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作量津貼,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 門
責 任 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
篇3:酒店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8)
> 酒店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書范文(八)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衛部門,是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保安部員工主要負責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員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為明確保安部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并辦好交接班手續。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兩班員工承擔,兩個班長各承擔50%。
2、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若因門衛崗把關不嚴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財務部評估其價值,由門衛崗保安員承擔賠償責任。
3、夜間留宿客人車輛及就餐客人車輛,由于保安員沒有認真履行“車輛出入手續”且未認真巡查而造成車輛被盜或人為破壞,一切責任由當值保安負責。
4、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串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若由于私自離崗、串崗及巡查責任區域不認真、不徹底,而發生搶劫、盜竊、火災等,一切責任由當值該崗保安員負責。
5、消防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酒店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若因玩忽職守沒能及時發現設備異常而出現火災、設備不能正常運轉等事故及現象,當值消防員負主要責任。
6、巡邏保安員工,若不能按規定對酒店仔細徹底巡查,不按規定巡查而發生盜竊、兇殺、火災等事故,巡查保安員負玩忽職守責任。
7、酒店發生盜情或火情,保安員接警后而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事故事態擴大,當值保安員、接警保安員對此次事故負責任,保安部負責人負20%督導不嚴責任。
8、保安部負責人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9、部門負責人需對酒店每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嚴禁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上崗,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0、部門負責人按總經理指示監督各部門對《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執行情況,把整改結果及時匯報總經理,并按總經理指示對隱患部門及部位進行整改,否則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負責。
11、部門負責人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規范保安部各位員工,若因部門負責人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內部無組織、無紀律,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12、保安部員工若因維護酒店利益而身體受到傷害,則酒店負責一切醫療費用,直到身體恢復且正常上崗為止。致殘或死亡則按國家規定處理。
13、保安部員工若非因公致傷、致殘或死亡,一切責任自負,與酒店無關。
14、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16、本責任書從 年 月 曰至 年 月 曰有效。
17、若一年內責任范圍內無責任事故發生,年終獎部門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