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推薦獎勵制度
目的:
此制度旨在擴大招聘渠道,豐富公司備選人才庫,加強員工參與公司建設的意識,同時為推薦外部人才填補公司職位空缺的員工提供獎勵。
生效日期:
所有簡歷必須交到人事部,候選人必須是于20**年8月1日后成功通過試用期。
現金獎勵:
有效期自20**年8月1日起,根據被推薦者的入職職位級別,推薦人可得到不同額度的現金獎勵,具體辦法如下:
1,推薦副經理(含)以上人員加入公司,可得獎金RMB2,000元(稅后)
2,推薦副經理以下人員加入公司,可得獎金RMB500元(稅后)
人力資源部保留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獎金額度和/或將此項政策與其他制度相結合的權力。獎金將與當月工資一同記入工資卡。
誰有資格獲得獎金:
每位**集團員工都有資格獲得這一獎金(在被推薦人成功通過使用期后);但以下人員除外:
-總監及以上職位人員
-人力資源部所有員工
-將與被推薦人有任何隸屬關系的各級經理
有效推薦:
通過人力資源部招聘的正式員工均為有效推薦;但以下情況除外:
-**臨時員工
-**客戶/經銷商/分銷商的員工
-獵頭公司推薦的員工
-候選人的簡歷是在以前六個月內人力資源部通過其他渠道得到的簡歷
-未通過人力資源部,直接送到招聘部門主管候選人
注意:內部員工,部門間流動或自我推薦也被視為無效
推薦手續及流程
-所有空缺職位將被公告在告示欄中,并標明是否適用此制度
-所有推薦必須直接遞交人力資源部,以便申請獎金
-每份推薦必須包括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