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被審計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條、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第二十一條、《陜西省地方稅務局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第十六條規定,在審計期間,我單位愿意予以積極配合,并提供下列資料:
項目 單位 數量 內 容
賬簿報表
憑證銀行賬號
以上資料為我單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財政、財務收支的全部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如發現有虛假、隱匿的會計資料,愿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
法人代表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被審計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篇2:工會實施審計資料承諾規定
工會實施審計資料承諾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審計資料承諾,是指被審計單位對其提供給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完整所作出的承諾以及簽署《被審計單位承諾書》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審計單位,是指工會經費審查委員(以下簡稱經審會)及其辦公室。
本規定所稱被審計單位,是指納人經審會審計范圍的單位。
第三條 被審單位應對審計單位要求提供的全部會計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完整作出承諾,并如實填寫《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第四條 審計資料承諾的程序
審計單位派出的審計組應當將《被審計單位承諾書》與《審計通知書》同時送達被審計單位。
被審計單位應當在審計組進駐本單位時(采用報送審計方式的,被審計單位應當在向審計單位報送會計及其他有關資料時),提交《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審計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時,被審計單位應當在會計師事務所進駐本單位時,向審計單位提交《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第五條 《被審計單位承諾書》中所稱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第六條 審計單位發現被審計單位提供虛假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有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有權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七條 本規定由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篇3: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承諾書范例
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承諾書范例
審計組:
根據《z醫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和審計處《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的要求,我已向審計組提供了本人任期內擔任領導職務,履行經濟責任,廉潔從政情況的書面材料,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部門所提供的各項審計資料均是真實的、完整的(以《資料接交清單》為準),公允地反映了本部門的財務、資產狀況和業務情況。無賬外賬和賬外資產。無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未決訴訟、抵押借款或為其他單位擔保等或有事項。
二、本人所提供反映個人遵守國家財經法規、遵守領導干部廉政規定的情況,以及審計范圍涉及的其他業務、財務資料,均是真實的、完整的。對本人難以明確的事項和不能承諾的事項將以報告方式專門予以陳述。
對上述承諾,本部門和有關負責人愿意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規定的有關法律責任和黨紀、政紀所規定的有關責任。
承諾人:(被審計單位蓋章)
?。ū粚徲嬵I導干部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