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技術服務部部門職能
部門名稱:
技術服務部
上級部門:
營銷中心
下級崗位:
技術服務工程師、800服務員
部門本職:
為客戶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技術服務
主要職能:
1.滿足客戶售后的技術服務需求。
2.對客戶進行產品及相關應用的培訓。
3.及時處理客戶投訴和爭議。
4.產品市場調研,及時了解客戶需求動態。
5.跟蹤調查和分析客戶使用產品目的和環境。
6.工業品配套方案的策劃、設計和實施。
7.協助銷售部銷售工作,提供產品技術支持。
8.建立、保管客戶技術服務信息數據。
9.定期進行客戶回訪,密切客戶關系。
10.協助產品市場部新產品開發和現有產品改進工作。
11.協助行政中心培訓企業員工專業知識技能。
篇2:建材城技術服務規章制度
建材城技術服務規章制度
1、接單責任制服務:售后安裝技術人員從接單那一刻起,因此單產生的一切服務由此服務人員負責,在服務項目范圍內對顧客需求負責到底,做到受理率100%,否則每次罰款20元,若因服務不當造成的一切后果則有相關服務人員承擔。
2、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出發前先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到位,精神狀態是否飽瞞,心態是否積極,若衣冠不整上門服務,因個人態度不佳或言語措辭不當引起顧客不滿的,則每次罰款20元。
3、售后服務人員在上門提供服務時,必須佩戴上崗證,違者發現一次處以20元罰款;
2、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必須按規范程序進行工作。否則若違規操作導致服務受阻、服務終斷、服務不到位及其他服務不滿意的,則每次罰款20元。
3、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對顧客的承諾,守時守信。若有變故又不及時合理向顧客積極解釋得到諒解者,則每次罰款20元。
4、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服務專業知識及服務流程,及時解答顧客疑問,準確告知下一步工作流程,若因相關人員專業內的知識、服務流程失誤出現服務不當的,則每次罰款20元。
5、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在服務完畢后則請顧客驗收,若顧客無疑議時則請顧客填寫《服務反饋表》并簽字確認,并在24小時內把《服務反饋表》交到客服總臺。否則每次罰款20元。
6、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要嚴格履行或監督流程中的簽字制度,若發現虛假或偽造簽字情況,則每次罰款20元。
7、切忌不做、不說、不承諾,沒把握的事、話和結果。否則不能兌現者,則每次罰款20元。
8、服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的服務禮儀及員工手冊,如有違規者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例進行相應處罰。
9、服務人員若對顧客提供的服務需收費時,則應嚴格按照公司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變相收費,威脅收費及使用其他手段向顧客收費,否則每次罰款100元。對于廠家則按商戶管理條例作出相應懲罰。
10、服務人員在上門服務時,應做到滴酒不沾。如因服務人員酒后服務引起顧客投訴,市場將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11、根據市場服務流程,廠家服務人員在上門服務完畢后應主動將移動的家具物品恢復到原來位置,清理工作垃圾,做好事后衛生清潔工作,否則因此引起顧客投訴,市場將給予20元/次的罰款。
12、服務人員若對顧客提供的服務需收費時,則應嚴格按照公司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變相收費,威脅收費及使用其他手段向顧客收費,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13、服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在安裝前有義務把批量產品中個別有色差、有質量問題的單品在安裝前挑出,便于廠家調換,如因安裝人員未盡到此義務,在安裝完畢后才發現把有明顯色差、殘次的單品存在,商戶只負責色差、殘次商品退換,其余損失由安裝工負責;
14、對于以上條理在罰款的同時,給予每次2分的扣分,服務人員月扣分達到8分,季度扣分達到16分,年度扣分達到60分,公司將收回其上崗證,禁止市場商戶使用此人員,并在客服總臺公示被收回上崗證人員的名單及照片。
15、以上物流、售后安裝技術人員管理規定,適用于商戶自有服務人員,**城聘用服務人員、市場內流動的服務人員,如服務涉嫌商戶間接管理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城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追究商戶責任。
篇3:香港物業技術服務、維修和養護工作說明
香港物業技術服務、維修和養護工作說明
職務:物業經理(技術部)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
職責范圍:
負責商場和全部住宅樓的技術和大樓服務工作。
1.公共事業系統:
(1)供電系統;
(2)公共照明系統;
(3)緊急發電機供應系統;
(4)空調系統;
(5)空氣處理機和強制空氣供應系統;
(6)通風系統和熱氣供應系統;
(7)水警服務系統;
(8)二氧化碳供應系統;
(9)水管修理和水供應系統;
(10)游泳池用水循環系統;
(11)游泳池熱水供應系統;
(12)排水和泥上處理系統;
(13)燃氣供應系統;
(14)灌溉系統;
(15)安全系統;
(16)中央電視系統;
(17)有線電視系統;
(18)雕塑水池和噴泉循環系統。
2.大廈層面工作:
(1)外部層面:如外墻,鋪飾區域、路和油漆著色工作;
(2)內部層面:如門、圍欄、油漆著色工作和光面鑲板等。
3.正常工作范圍:
(1)管理技術服務科的工作人員--1名維修官員、3名維修助理官員、12名技術員;
(2)培訓技術人員;
(3)監督技術人員。他們的紀律和制服整潔;
(4)、擬定工作人員責任名單,建議員工年度休假和年度工作鑒定;
(5)擬定住宅樓和商業大廈的預算并進行評估和分析;
(6)實施和控制已通過的技術服務預算;
(7)根據標準要求和/或合同條款監督維修公司的工作;
(8)控制庫存品、設備和工具的使用;
(9)如遇要求,給其他科室主管提供技術上的建議;
(10)計劃預防性維修項目;
(11)為投標做好估計、檢查,制圖和規格,下令進行并監督諸如大廈層面維修、機械及電器安裝等工作;
(12)協調全面維修計劃;
(13)記錄維修地址,大廈、工程服務服務協議翻新時間。重新裝修和花費;
(14)確保所有機械廠房。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15)必要時與承包公司和顧問聯絡;
(16)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職務:工程師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
職責范圍:
1.總體:協助和建議物業經理做好電力和機械維修及物業管理中基本建設工程的總體控制、監督和規劃,即預算控制。投標程序、減少開支、長短期維修項目。承包公司的工作情況和已批準的承包公司名單等。
2.工程監督和審批:
(1)在助理工程師和大廈技術人員的協助下計劃和監督每年的維修項目和電機工程的徹底檢查;
(2)做出恰當的現場指示和/或購貨定單;
(3)對租戶提出的更改和/或裝修計劃進行核查,提出意見并推薦審批,檢查和匯報工程進展。
3.技術審計:
(1)定期檢查大廈,就大廈的服務工作給下屬提出建議;
(2)保證技術標準得以保持和提高。
4.監督員工:監督和建議助理工程師/初級工程師和大廈的技術人員,協同大廈總管處理大廈的其他維修工程。
5.維修和特別職責:
(1)擬定修葺和/或改進工程的規格和投標文件,提呈物業、經理審批;
(2)接管新大廈的工程和維修系統,協同助理工程師維修瓊
(3)物業經理提出的任何特別工作。
6.會議:
(1)聯絡其他部門或利潤中心的人員對技術問題進行討論;
(2)與外面的顧問、建筑師或公司和租戶代表、業主就展開工作召開會議;
(3)就已獲物業經理核準的技術問題協助內外聯絡。
7.其他工作: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附加工作。
職務:維修官員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責,接受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的直接領導
職責范圍:
(1)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管理商用和住宅樓字的所有技術和大樓服務工作;
(2)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做好維修科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
(3)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組織技術員的在崗培訓和發展;
(4)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監督維修人員的工作;
(5)監督技術人員,他們的紀律和制服整潔;
(6)擬定工作人員責任名單,向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申報職員年度休假計劃;
(7)監督工廠、車間和電掣室,使其保持清潔有序;
(8)保證所有機械廠房、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工作狀態良好;
(9)控制庫存品、設備和工具的使用;
(10)發出修茸通知,跟蹤和報告工程至完工;
(11)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根據標準要求和/或合同條款監督維修承包公司的工作;
(12)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制定年度預算并對其進行評估和分析;
(13)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控制已核準的技術服務預算;
(14)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計劃預防性維修項目)
(15)協助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做好總體維修計劃;
(16)根據要求承擔緊急和/或臺風應急工作或額外工作;
(17)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或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依
職務:技術員
復命于:對物業經理負貢,接受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的直接領導
職責范圍:
(1)輪班進行修茸和養護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2)按指示檢查和匯報所有機械廠、設備和公共設施系統的運作情況;
(3)按指示已錄并保存所有電和機械系統的運作數據,如商場的空諷系統,水或電表讀數和檢查結果等;
(4)按要求承擔緊急和/或臺風應急工作或額外工作;
(5)保持車間、廠房和電掣室整潔;
(6)保持工作服整潔;
(7)物業經理(技術服務部)或物業經理布置的其他技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