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院學生畢業、結業與肄業規定
第一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sd經濟人文學院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凡在學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籍的學生均可在3至6年內修完四年制本科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環節,考核合格,取得規定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合格,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生在有效的6年修業年限中,修讀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環節,取得畢業規定總學分的80%及以上者,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頒發結業證書。
第四條 結業生結業后,在不超過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內,可以申請返校補考,或繳費重新學習(限體育等實踐類課程),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成績合格者給予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以換發證書日期為準。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可授予學士學位。換發畢業證書、授予學士學位證書,落款時間均按發證日期填寫。
對于因專業實習成績不合格而結業的學生,如結業后從事與專業實習內容相關的工作,可在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內,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鑒定材料(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經學生原所在學院審核通過,視為專業實習及格。
對于因畢業論文(設計)未通過而結業的學生,可在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內,于每年10月20日前(逢周末順延)向原所在學院提出重新撰寫或重新答辯畢業論文(設計)的申請,由學院進行安排,具體要求按其結業當年規定執行。
第五條 凡學滿一學年及以上,但未達到結業要求者,可獲得肄業證書。
第六條 頒發證書時應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第七條 學校應執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制度,每年將頒發的畢(結)業證書信息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注冊,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八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學校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對于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將予以追回并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及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
第九條 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教務處核實后,由檔案室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年9月1日起實施。此前頒布的有關規定條文與本規定相悖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解釋權歸教務處。
篇2:某大學畢業生文明離校管理規定
大學畢業生“文明離?!惫芾硪幎?/p>
為加強我校公寓管理,保證學生在畢業時能夠按時、順利、文明離校,現根據學校有關要求制定以下管理規定。凡屬我校應屆畢業的學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高職生,進修生),都應嚴格遵守本規定,做“文明離?!钡谋砺?。
第一條 畢業生要注意安全,臨行前將衣物、行裝清點整理好,學校將組織跳蚤市場、聯系郵政部門到校集中統一辦理托運等有關服務活動;不要扔下丟掉,尤其是現金、手機等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
第二條 凡宿舍公物,如桌、椅、床、書架、燈管、門窗玻璃等物品,畢業生必須完好歸還,如有損壞、丟失,按章賠償。
第三條 畢業生離校前,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及宿舍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包括門,窗,椅,床,柜等),不準損壞;不準在宿舍及公共場所(樓道,水房,廁所等)亂刻,焚燒雜物;不準在宿舍,樓道內摔酒瓶,墨水瓶等。
第四條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轉單),并經各有關部門檢查核實(包括退還椅子,交還鑰匙等)后才可離校。
第五條 畢業生離校時應將宿舍打掃干凈,家具擺放整齊。最后一名學生離開宿舍前,必須報告宿舍樓值班員,經檢查合格后才能離開。
第六條 畢業生離校應將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帶走,逾期存放或遺忘的,學校有權處理。
第七條 畢業生退宿后不準再住宿,不準到低年級同學的宿舍內住宿。
第八條 凡已考取本校研究生并打算繼續在公寓的居住同學,須先辦理離校手續,再憑《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到公寓辦理登記手續,公寓辦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解決。
第九條 各學院(系)輔導員應重視畢業生“文明離?!惫ぷ?,加強對畢業生的管理,關心畢業生的生活,會同公寓辦及時處理好出現的問題。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學校)畢業生文明離校管理規定
大學(學校)畢業生文明離校管理規定
畢業生應文明離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及宿舍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文明、安全離校。
1、不準故意損壞室內公物,不準在宿舍及公共場所(樓道、水房、廁所等)亂刻、亂畫、亂涂、焚燒雜物;不準向窗外或樓道內摔酒瓶、暖瓶等危險物及亂扔雜物,不要把外人領進宿舍里來,更不要留宿外人。
2、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經宿舍管理中心檢查房間物品是否完好,包括桌、椅、衣柜、梯子、書架、燈管、門窗玻璃、電話、窗簾等,如有損壞、丟失,主動按價賠償后方可離校,特殊情況延期離校,需經院輔導員批準。畢業生退宿后不準到低年級同學的宿舍內住宿。
3、畢業生離校時應將宿舍打掃干凈,家具擺放整齊,并以寢室為單位統一將鑰匙交到門衛處。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告訴宿舍門衛,經檢查合格,鎖好門后才能離開。
4、畢業生離校時應將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帶走,逾期存放或遺忘的,學校有權處理。
5、若有違紀行為發生,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按《**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和《**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對違紀學生加重一級處分,并記入該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