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學院團學活動學生活動擺攤管理辦法
為規范崇明校區公共區域的擺攤設點活動,維護校園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校園文化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特制訂本辦法。
一、各級學生組織,包括學院、班級要在學校公共區域擺攤設點宣傳活動等,必須填寫《上海外國語大學sd經濟人文學院校園活動擺攤申請表》,其中需注明擺攤時間以及所用器材等,此表需經由團委老師審批同意(體育館三樓),簽名或蓋章后方可進行擺攤。負責人憑借擺攤申請表至團委辦公室借用器材,每次活動前交由團委辦公室歸檔備案。
二、擺攤的各級學生組織須維護宣傳點的環境衛生,不制造噪音,服從校內保工,物業等相關部門的管理。
篇2:sd學院團學活動學生活動擺攤管理辦法
sd學院團學活動學生活動擺攤管理辦法
為規范崇明校區公共區域的擺攤設點活動,維護校園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校園文化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特制訂本辦法。
一、各級學生組織,包括學院、班級要在學校公共區域擺攤設點宣傳活動等,必須填寫《上海外國語大學sd經濟人文學院校園活動擺攤申請表》,其中需注明擺攤時間以及所用器材等,此表需經由團委老師審批同意(體育館三樓),簽名或蓋章后方可進行擺攤。負責人憑借擺攤申請表至團委辦公室借用器材,每次活動前交由團委辦公室歸檔備案。
二、擺攤的各級學生組織須維護宣傳點的環境衛生,不制造噪音,服從校內保工,物業等相關部門的管理。
篇3:大學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和教師公寓管理要求
大學學生宿舍(不含學生的床位分配)、學生活動中心和教師公寓的管理要求
1、配合學生處,建立輔導員工作室,按教育部[20**]6號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學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規范、法律法規教育。
2、指導和教育學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
3、督促學生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
4、協調學生宿舍內部矛盾糾紛和宿舍的調整工作。
5、協助制定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條例和內務衛生評比辦法。
6、按要求規范單車棚的單車停放秩序。
7、根據需要配合學校適時組織查房、查夜等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8、每周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和衛生評比工作。
9、遇突發事情發生,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校保衛處,如情況緊急更應同時直接報警(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問題或協調處理問題。
10、做好空房的衛生清理、粉刷與維修。
11、保證學生的開水供應和管理,并按規定的標準收費。
12、每月向每個房間抄水電表,按規定代收取超額水電費。
13、做好學生的信件收發工作,不得遺失,減少錯投。
14、按規定協助學校收取學生的住宿費。
15、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細則(除四害每月2次)。
16、根據實際需要為學生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