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把鉤工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到持證上崗。
二、接班后首先對提升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罐門、信號、防墜實施等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進行正常提升工作。
三、熟悉本崗位的信號裝置、通風裝置上下井口裝備,安全裝置和有關實施的操作辦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四、嚴格執行本礦井規定的信號發放、類別信號標志等,不準擅自變動。
五、嚴禁采用口喊、敲打聲方法發送信號。
六、遵守勞動紀律,集中精力進行本崗位工作,不做與本崗位無關工作。
七 、維護保養信號裝置,電氣裝置及其它安全實施。
八、保持井口、井底作業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做到工作地點無雜物、行人暢通。
九、不準超員和超重提升。
十、確認信號后方可提升,上下人要監督好司機。
篇2:把鉤工的崗位責任制
把鉤工的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到持證上崗。
二、接班后首先對提升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罐門、信號、防墜實施等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進行正常提升工作。
三、熟悉本崗位的信號裝置、通風裝置上下井口裝備,安全裝置和有關實施的操作辦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嚴格執行本礦井規定的信號發放、類別信號標志等,不準擅自變動。
五、嚴禁采用口喊、敲打聲方法發送信號。
六、遵守勞動紀律,集中精力進行本崗位工作,不做與本崗位無關工作。
七 、維護保養信號裝置,電氣裝置及其它安全實施。
八、保持井口、井底作業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做到工作地點無雜物、行人暢通。
九、不準超員和超重提升。
十、確認信號后方可提升,上下人要監督好司機。
篇3:斜巷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斜巷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嚴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確保當班的安全生產, 對當班本崗位提升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負責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和生產設備的檢查工作, 發現問題必須回報處理。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對行車兼作行人的巷道,必須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
四、負責本崗位的管理工作, 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斜巷、斜巷上下口及車場內。
五、堅持捆綁不實、超寬、超高、超長不發車;超掛車不發車;連接裝置沒連好不發車;保險繩沒掛好不發車; 信號不清不發車;巷道內有積煤、浮塵不發車,鋼絲繩打結、扭繞及余繩超長不發車。
六、嚴格按照發送信號的程序和規定的信號標志發送信號, 嚴禁亂敲錯打。
七、當發生跑車或錯道撞車事故時,上把鉤工立即發出緊急信號,及時向上級回報。下把鉤工及工作人員不得走出躲避硐。
九、積極參加安全培訓,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無“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