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院實驗中心實驗低值品費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實驗低值品費的科學管理及妥善使用,保證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一、學校下撥的實驗低值品費由實驗中心統一管理,用于購買實驗材料和實驗所需的耗材。
二、低值品根據價格和使用年限的不同,分為低值耐用品(200元以上至800元以下)和低值易耗品(200元以下易損、易耗的物品)。
三、物品的購置應本著實事求是、嚴格控制的原則,視教學、科研等任務的需要和經濟財力的許可,做到用多少領多少、用多少購多少,不積壓、不浪費。
四、計劃購置與管理
(1)申請
實驗中心教師于每學期末根據下學期實驗工作需要,編制下學期物品購置計劃,根據每學期實驗項目的需要,并在下學期開學的第一周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工程學院低值易耗品申購計劃表》并上交實驗中心。編制計劃時應詳細填寫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及使用時間,如因填寫不詳或錯誤造成誤差,由編制單位負責。臨時急需的少量物品,同樣也要辦理申購計劃。未經批準的申購,不予采購。
(2)采購
實驗中心教師申報的低耗品經實驗中心主任審核后,形成《長沙理工大學**工程學院低值易耗品采購計劃表》。根據每學期實驗教學的具體情況,和實驗耗材的特性,采用非正式招標的方式購買,由實驗中心主任組織,進行1~2次統一采購,采購人員必須按批準的計劃,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集中采購工作。
(3)保管和領用
實驗中心對所采購的低耗品根據集中管理,方便領用的原則,嚴格發放和檢查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實驗教學所需的實驗低耗,經實驗中心主任簽字后,由實驗中心教師或使用者領用。凡領用的低耗或設備元件均需在《長沙理工大學**工程學實驗耗材領用表》上簽字。維修或換新的設備和元器件,需提供原報廢的設備或元器件清單。
在用的低值易耗品要有專人管理,登帳、記載使用情況由實驗中心組織每半年清點一次,做到物帳相符。不用的交回實驗中心妥善保管。
(4)報賬
經主管院長審核,院長簽字后,由實驗中心統一到校財務處報賬。
如果本管理辦法與學校相關文件相沖突,以學校文件為準。
本管理辦法由實驗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一:大學**工程學院實驗報廢設備元件登記表
附件二:大學**工程學院低耗品申購計劃表
附件三:大學**工程學院低耗品采購計劃表
附件三:大學**工程學院低耗品領用表
篇2:大學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
大學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行為和進一步加強對學校的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以下簡稱物品)的科學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提高使用效率,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合理調配、節約使用的原則對物品進行管理。
第三條 建立嚴格的物品管理責任制,做到驗收認真,進出庫手續完備,帳、卡記錄健全,每月核對檢查,半年盤底,經常保持帳帳相符、帳物相符。貴重、稀缺和民用性物品必須嚴格管理。對價值小、消耗多的一般物品,應簡化手續,既加強管理,又方便使用。
第四條 配備敬業精神強、業務熟悉的人員擔任物品供應管理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計算機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工作要求,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物品供應管理人員應該力求穩定。必須調動時應與物資部門商妥,并認真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 全校師生員工要勤儉節約,愛護公物,自覺地管好、用好各類物品。學校對物品管理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成績顯著者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或違反制度造成損失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批評或處分。
第二章 物品的分類與范圍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物品,包括教學、科研、生產、基建和行政等不同使用方向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物資。
第七條 物品一級分類按國家規定執行,不能隨意變更。二級分類由校主管單位自行決定。
1、材料一級分類有: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稀有金屬、煤炭、石油產品、木材、水泥、化工原料、試劑及建筑材料等。
2、易耗品一級分類有:玻璃儀器及器皿、各種元件、器件、零配件、實驗用小動物、勞動保護品、三類物資等。
3、低值品一級分類有:低值儀器、儀表、教具、工具、量具、文藝和體育用品等。
第八條 庫存物品記帳價值,按財政部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議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物品的計劃、購置、驗收
第九條 教務處根據各院、系(所)、部實驗的教學任務(主要依據實驗人時數、畢業論文人數)分配實驗材料經費指標。
各院、系(所)、部在經費指標額度內編制年度計劃式學期物品采購計劃。
科研經費和其它經費渠道購置物品,必須轉拔經費到實驗材料經費戶上,再申報采購和領用物品。
第十條 采購物品應按批準計劃,由資產處進行購置。少數急需物品,經資產處同意,可由使用單位負責購置(差旅費自理)。
第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必須認真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對貴重、稀缺和進口物品,使用單位應指派有經驗的人員協助保管人員檢查驗收。驗收中發現問題,保管員應拒絕入庫,并立即報告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由購置單位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第四章 帳務管理
第十二條 計劃財務處設置一級分類帳進行金額記錄;物資主管部門設二級分類、分戶帳,進行金額和品種數量記錄;院、系(部)、各職能部門、實驗室、研究所設立與物資主管部門對口的分類帳。
資產處對物品實行計算機管理,建立各庫房物品的品名、數量、單位和單價的明細帳目,對庫存各類物品,應按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級別、有關憑證進行增減記錄。
第十三條 物品帳卡和收支單據,由學校統一印刷。帳(卡)及單據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帳(卡)銷毀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批準m.airporthotelslisboa.com手續。帳務處理手續如下:
1、保管員或計算機管理員在開始使用帳(卡)時,要在啟用頁上簽字注明建帳日期;交接帳(卡)時,手續必須嚴格,要由經手人和督交人簽字,并注明交接日期。
2、購入和調入的物品,辦理驗收手續后,由計算機管理員打印入庫單,倉庫保管員簽字認可后,采購人員持有關單據到資產管理處和財務部門報賬。
3、使用單位領、退物品,應分別填寫領料單或退料單。領料單必須由院、系或實驗室主管領導簽字,到資產管理處物品計算機管理員處打印提貨單,到倉庫提貨。計算機管理員應將物品的數量和金額按月上報資產管理處和計劃財務處部門。
4.報損、報廢、調出校外的物品,必須持有關證件到資產管理處和財務部門處理有關賬戶。調撥校外的物資,統一由計劃財務處辦理收款手續,作自動增加“撥入經費處理”。
5.各級庫房應經常對變動的物品進行抽點,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盈、虧情況,須報主管校長批準,經計劃財務處簽證后,才能調整有關帳(卡)。
第五章 物品的管理
第十四條 合作單位不設庫房,為保證日常消耗和
維修需要,對常用和專用的物品,可限量保存備用,保存數量不超過一個學期的使用量。
備用物品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并設有統一規格的明細帳目或領用登記薄。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對在用物品,應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每學年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結果資產管理處審核備案,并及時調整留用量和賬薄記錄。
第十六條 對民用性強的物品和貴重配件等,在領用時,必須經院、系、部或實驗室、研究所負責人審批后,再經資產管理處登記核準,方可領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篇3:學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
學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教學、科研發展的需要,加強學院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簡稱物品)科學管理,保障教學、科研工作順利的進行,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益,防止浪費和堵塞漏洞,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高等學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根據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專人負責,合理調配,節約使用的原則,加強物品的管理,必須健全各級物資管理機構,并根據物資的類別,本著適當集中、方便領用及學院現行管理體制,確定物品主管機構為后勤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商務中心根據采購控制程序負責物品采購工作;后勤管理處綜合科負責全院公用物品的管理,對全院行政辦公用品、水電修繕材料、清潔衛生物品,應相應設立物品庫房。使用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三條各使用單位對物品的管理應根據工作特點和物品的不同性質區別對
待。對貴重、稀缺、危險、劇毒品和民用性強的物品應嚴格管理;對低值、易耗的一般物品的管理,可適當簡化管理手續,過到既加強管理又方便使用的目的。
第四條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物品管理責任制度,對物品的計劃、采購、保管、使用和回收等各個環節都要有人負責。做到驗收嚴肅認真,進出手續清楚,記錄健全,定期核對檢查,經常保持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五條物品供應管理干部、要力求穩定,確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條學院各級領導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的教育,自覺管好、用好各項物品;要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對物品管理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管理人員,應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或違反制度的失職人員,應根據情節和本人對錯誤認識的程度給予批評和處分。
第二章物品計劃與購置
第七條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范圍
1、材料:泛指一次使即消耗或逐漸消耗不能復原的物品,如燃料、試劑等。
2、低值品:指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于易耗品、材料范圍的用具設備,如低值儀器、工具器具、科教器具及聲像帶等。
3、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實驗小動物等。
第八條購置物品的經費實行年度分配包干使用的辦法。各使用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儲備定額及實際消耗的統計資料進行分析,并結合經費的可能和庫存情況認真細致的制訂購置計劃。
第九條物品的采購工作,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原則上由物資主管部門辦理,但因人力和技術力量所限,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也可由使用單位自行采購。各單位購置金額應控制在本單位當年相應經費項目總額以內。
第十條物品入庫必須由庫房保管員及時認真驗收,對貴重、稀缺進口和民用性強的物品使用單位應指派有經驗的人員協助驗收,驗收中要注意質量的檢查,發現變質、損壞、短缺、錯貨等情況,應及時提出交涉,辦理退、換、賠補手續。保管員對入庫物品要及時認真做好有關帳務工作,嚴禁啟用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
第十一條采購人員和物品驗收人員對工作應認真負責,嚴格按規定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把好數量、質量和價格關。在采購驗收工作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
第三章庫存物品的管理
第十二條設立物品倉庫單位,應注意改善庫房條件.加強對物品的質量管理,嚴防損壞、變質、丟失。庫房物品的保管應該科學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開,標志鮮明,安全整潔,帳物對號,便于收發和檢查,對貴重稀缺物品要集中管理,精確計量與記載,并定期查對。
第十三條要認真研究庫房物品的合理儲備定額,根據工作任務及時調整儲備的品種和儲備量,注意防止因儲備量過多而造成浪費現象。
第十四條物品的領發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物品的領用應盡量做到計劃化,要認真核算,實際需要多少,領多少,避免積壓和浪費。對貴重稀缺及民用性強之物品的使用應從嚴掌握,領用單位或個人要寫明用途和實際用量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批,方可領用。庫房保管人員要做好精確計量的明細賬,并定期查對庫存。
第十五條低值品的領用應以壞換新,注意保管,丟失要賠償。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對多年不用的物品,要及時辦理退庫,必要時對退庫的物品要做質量鑒定。對無法利用的殘次、廢舊物品應回收并進行處理。
第四章在用物品的管理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對領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對日常消耗和維修需要的一定量的備用物品的管理及留用量調整工作并負責貴重、稀缺和民用性強的物品的明細帳,使用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對低值品要定期進行檢查,每年要全面清查一次,重點檢查二用物資(民用性強的)及新近添置的低值品,發現問題,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如有損壞或遺失,參照“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
第五章危險物品的管理
第十九條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險物品,必須指定工作認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識的人專門管理,要加強對提運,使用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勞動保護和安全措施,以保證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第二十條危險品的采購和提運應嚴格遵照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危險品的保管應按照有關儲存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立專庫、分類存放、經常檢查、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一條危險品的領用要由專人審批,根據需要限量發放。對劇毒品的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和監督,對其領用、剩、廢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剩余部分要及時退庫。盛危險品的空容器、變質料、廢液渣,應予以妥善處理,嚴禁隨意拋棄。
第六章帳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物資采購部門所購材料,由采購員開出入庫
單,倉庫負責驗收,材料會計根據驗收入庫單建立明細賬。
第二十三條物資倉庫按物品和種類設置有品名、數量、單價的明細帳,根據入庫和領料單等有關憑證及時進行增減記錄。
第二十四條購入、調出的低值品按《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由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審核后進行帳務處理,新增低值品附入報增單,方可到財務處辦理報銷。
第二十五條低值品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低值品報廢申請表,需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同意,交主管部門批準后方能銷帳。報廢低值品由主管部門負責收回,殘值收入上交學校財務處。
第二十六條物資主管部門每年與使用單位對帳一次,使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倉庫保管員應經常對庫存變動的物品進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性全面盤點、盤盈、盤虧,經后勤管理處領導審查,報經主管院長批準,由財務處簽證才能調賬。
第六章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