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配合人員管理及前廳接待管理需要,維護公司辦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員工(總經理除外)。
3實施細則
--員工進出公司及上班時段內須佩掛工作牌,不得轉借他人。
--工作牌的制作、發放由行政管理部統一負責。
4佩戴:
工作牌一律佩掛于胸前。
5員工工作牌管理
--工作牌損毀,應向行政管理部辦理重發(須以舊證換新證),并繳交工本費5元/個。
--工作牌遺失,應向行政管理部辦理重發,應繳交罰款10元。
--員工調到其他部門時,應向行政管理部辦理重發,并不需付工本費。
--員工離職時,應將工作牌交回行政管理部。
未交者不得辦理最后手續。
篇2:X公司員工佩掛工作牌管理制度
某公司員工佩掛工作牌的管理制度
一、員工佩掛工作牌的適用場所
1、公司辦公區域;
2、參加展示會或從事招商工作的其它公共場合;
3、公司舉辦的集體活動;
4、公司要求佩掛的其它特殊場所。
二、員工工作牌的佩掛要求
1、員工在進入寫字樓前必須佩掛好工作牌,以便保安人員的檢查;外出公干也須佩掛好工作牌走出辦公樓;
2、員工工作牌佩掛時間為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域時的任何時段;
3、工作牌只能佩掛在胸前,嚴禁隨意掛在胳膊、皮帶或背部等處;
4、不得在工作牌上安置或粘貼其它飾物,嚴禁任意與同事調換工作牌;
5、員工應愛護公司工作牌,如有損壞或丟失應盡快到公司運營中心辦理有關手續;平時須妥善保管和愛護工作牌,不得隨意亂放亂扔。
6、員工所配掛的工作牌必須是由公司按統一規格和樣式設計和制作的工作牌,不能是其他與公司無關的牌證等。
三、員工佩掛工作牌的管理規定
1、員工工作牌佩掛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由運營中心負責;
2、如發現員工不佩掛工作牌,保安將不允許進入辦公場所,由此所帶來的后果自負;
3、員工在公司內未佩掛工作牌的一次扣罰5元。如有損壞應及時報運營中心補辦,補辦費用自理,如在工作牌上亂涂亂寫,或嚴重損壞影響公司形象,或胡亂掛其他牌充數者,一次扣罰10元;
4、如有丟失工作牌者,應及時到運營中心處補辦,補辦工作牌的費用自理;如丟失未報者將加倍處罰,一次扣罰10元,補辦費用自理。
篇3: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工作牌
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工作牌
二十一、員工佩掛工作牌的管理制度
(一)員工佩掛工作牌的適用場所
1. 公司辦公區域;
2. 參加展示會或從事招商工作的其它公共場合;
3. 公司舉辦的集體活動;
4. 公司要求佩掛的其它特殊場所。
(二)員工工作牌的佩掛要求
1. 員工在進入管理項目前必須佩掛好工作牌;外出公干也須佩掛好工作牌走出管理項目;
2. 員工工作牌佩掛時間為員工在公司辦公區域時的任何時段;
3. 工作牌只能佩掛在胸前,嚴禁隨意掛在胳膊、皮帶或背部等處;
4. 不得在工作牌上安置或粘貼其它飾物,嚴禁任意與同事調換工作牌;
5. 員工應愛護公司工作牌,如有損壞或丟失應盡快到行政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平時須妥善保管和愛護工作牌,不得隨意亂放亂扔。
6. 員工所配掛的工作牌必須是由公司按統一規格和樣式設計和制作的工作牌,不能是其他與公司無關的牌證等。
(三)員工佩掛工作牌的管理規定
1. 員工工作牌佩掛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 員工在公司內未佩掛工作牌的一次扣罰5元。如有損壞應及時報行政人事部補辦,補辦費用自理,如在工作牌上亂涂亂寫,或嚴重損壞影響公司形象,或胡亂掛其他牌充數者,一次扣罰10元;
3. 如丟失未報者將加倍處罰,一次扣罰20元,補辦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