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校)閱覽室規則
一、凡本院師生可憑借書證等有效證件進入閱覽室閱覽。進入閱覽室可以帶筆記本,但書包、講義夾及個人書刊不得帶入。
二、閱覽室報紙、雜志等資料實行全開架借閱,進閱覽室時讀者將借書證換為代書板,并將代書板放在按雜志編號的架位上,每次只允許借閱雜志一本,閱畢后歸還原處,取回代書板。借閱的報紙、雜志限在閱覽室內閱覽,不得攜至室外。離開閱覽室時,憑代書板取回自己的證件。
三、閱覽雜志時應填寫粘貼在期刊內的登記表格,以便于統計該雜志的流通量,敬請協助做好這項工作。
四、進入本室應衣冠整齊、文明,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準吸煙、吃零食,不準隨地吐痰、亂拋紙屑。
五、自覺愛護公物,不準隨便搬移桌凳,不得在報刊上圈點涂批,或有污損現象,違者按報刊原價的一至二位賠償。
六、凡私自將報刊(包括部分頁碼)帶出閱覽室者,除了追回原物外,還要按原價三至五倍罰款。情節惡劣者,報學院給予處理。
篇2:學校閱覽室規則
閱覽室規則
1、學生一律憑證進入圖書館、閱覽室借閱書報。
2、愛護圖書雜志,所有書籍報刊看完后放回原處,不準私自拿出室外。不準撤書刊中的畫頁、資料。如因不慎損壞,照價賠償,私自拿走或有意損壞著加倍賠償并嚴肅處理.
3、按規定數目和時間借、還圖書,(學生每次借書一本,時間兩周)教師每次借書兩本,雜志一本,時間兩周)逾期不還者,取消借書資格.遺失圖書者,須以原價的三至五倍賠償。
4、每學期期末前兩周,停止借書刊(可在閱覽),學生、教師還清本學期所借書刊。
5、自覺維護室內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6、保持室內整潔,不準在室內吃東西、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及其他臟物.
篇3:實小教工閱覽室規則
> 實驗小學教工閱覽室規則一、本室僅向本校教職工開放。
二、本室存放圖書、期刊、資料僅供室內查閱,如需外借,需經管理人員同意,并限期歸還。
三、室內嚴禁吸煙、談笑,自覺保持室內安靜、整潔。
四、圖書、期刊、資料查閱完畢,應及時放回原處。
(備注:由于受場地限制,學生以班為單位,每周向閱覽室借閱書刊,在班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