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飲食中心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實行專店購買,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報告(或復印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二、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三、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四、設立專區(或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區(或專柜)字樣”。
五、配備專用天平或勺杯等稱量器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六、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相關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堂負責任人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八、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篇2:飲食服務中心食品添加劑制度
飲食服務中心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食品添加劑衛生安全管理, 防止食品污染,保護就餐者的利益,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我中心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添加劑必須由中心統一采購,所購的產品包裝及說明書上必須有“食品添加劑”字樣標示,其包裝或說明書上應按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批號、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
三、食品添加劑種類繁多,主要分成天然與合成兩大類?,F將我中心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具體規定如下:
(一)常用食品添加劑。如食用鹽、食用堿、酵母、味精、雞精、天然調料等,這類食品添加劑只要按經驗或口味食用都是安全的。
(二)專用食品添加劑。如葡萄糖內脂、拉面劑、蛋糕油、嫩肉粉,泡打粉等、這些食品添加劑,只要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也是安全的。
(三)控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以下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但使用單位首先要報請中心批準,在使用時嚴格按照說明書或國家規定的劑量、辦法使用,在食品添加劑的外包裝上必須有明顯標記,要做到單獨存放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劑量。
1. 防腐劑,允許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僅限糕點制作時使用。
2. 甜味劑,允許使用甜葉菊苷,可用于任何食品制作,其甜度約為蔗糖的300倍。
3. 食用色素,可以使用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允許在加工糕點時使用,不提倡在加工涼菜、醬制品中使用。
4. 食用香精,可以使用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人工食用香精,允許在加工糕點時使用,不提倡在其他方面使用。
5. 亞硝酸鹽(硝酸鈉)。亞硝酸鹽是一種發色劑,加入肉制品中,可使肉色鮮紅,我國規定亞硝酸鹽(硝酸鈉)可用于肉類制品,其最大使用量為0.5克/千克,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肉制品不得超過0.03克/千克。為嚴防殘留量超標,淹制后的肉類要充分浸泡和漂洗。
四、嚴禁使用甲醛(福爾馬林)、硼酸、硼砂、吊白塊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劑。
后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
篇3:后勤餐廳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 后勤集團餐廳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一、為加強食品添加劑衛生安全管理, 防止食品污染,保護就餐者的利益,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我中心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添加劑必須由中心統一采購,所購的產品包裝及說明書上必須有“食品添加劑”字樣標示,其包裝或說明書上應按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批號、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
三、食品添加劑種類繁多,主要分成天然與合成兩大類?,F將我中心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具體規定如下:
(一)常用食品添加劑。如食用鹽、食用堿、酵母、味精、雞精、天然調料等,這類食品添加劑只要按經驗或口味食用都是安全的。
(二)專用食品添加劑。如葡萄糖內脂、拉面劑、蛋糕油、嫩肉粉,泡打粉等、這些食品添加劑,只要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也是安全的。
(三)控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以下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但使用單位首先要報請中心批準,在使用時嚴格按照說明書或國家規定的劑量、辦法使用,在食品添加劑的外包裝上必須有明顯標記,要做到單獨存放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劑量。
1. 防腐劑,允許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僅限糕點制作時使用。
2. 甜味劑,允許使用甜葉菊苷,可用于任何食品制作,其甜度約為蔗糖的300倍。
3. 食用色素,可以使用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允許在加工糕點時使用,不提倡在加工涼菜、醬制品中使用。
4. 食用香精,可以使用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人工食用香精,允許在加工糕點時使用,不提倡在其他方面使用。
5. 亞硝酸鹽(硝酸鈉)。亞硝酸鹽是一種發色劑,加入肉制品中,可使肉色鮮紅,我國規定亞硝酸鹽(硝酸鈉)可用于肉類制品,其最大使用量為0.5克/千克,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肉制品不得超過0.03克/千克。為嚴防殘留量超標,淹制后的肉類要充分浸泡和漂洗。
四、嚴禁使用甲醛(福爾馬林)、硼酸、硼砂、吊白塊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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