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院公用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1、建立科室物品登記賬,實行包干使用,建立領發登記制度,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領發;
2、各科室要加強對辦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愛護一切公物,禁止私自將公用物品帶出使用;
3、學校校具(桌凳)、生活設備等公用物品實行包干到班級、固定到個人,造冊登記;
4、寢室物品由寢室長負責使用管理,床位固定到人,不得互相亂搬亂拿,更不許私自搬出校外使用;
5、公物如有損害應查明原因,需要修理的及時上報,人為原因造成的要按價賠償;
6、對水電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進行,不得私自接電,杜絕各種浪費;
7、畢業生離校時,應交清所有公用物品,如有損壞,應賠償;對無理取鬧者停發畢業證。
篇2:經濟學院公用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經濟學院公用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1、建立科室物品登記賬,實行包干使用,建立領發登記制度,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領發;
2、各科室要加強對辦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愛護一切公物,禁止私自將公用物品帶出使用;
3、學校校具(桌凳)、生活設備等公用物品實行包干到班級、固定到個人,造冊登記;
4、寢室物品由寢室長負責使用管理,床位固定到人,不得互相亂搬亂拿,更不許私自搬出校外使用;
5、公物如有損害應查明原因,需要修理的及時上報,人為原因造成的要按價賠償;
6、對水電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進行,不得私自接電,杜絕各種浪費;
7、畢業生離校時,應交清所有公用物品,如有損壞,應賠償;對無理取鬧者停發畢業證。
篇3: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