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項目章管理使用制度

3904

  公司項目章管理使用制度

  為加強對項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進行規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項目部印章因保管使用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條 項目部所需用章分類與相應審批規定

  1、公司審批 (公司公章)項目相關合同、協議、法律函件、招標文件、重要施工方案等,執行公司公章印章管理制度,由項目部上報工程部,工程部做公司內部協調。

  2、項目部審批 (項目章)業務函件、工作聯系單(與業主/監理/設計院/周邊地區管理部門/分包單位)、與上級往來文件資料、技術方案、施工方案、優化成果、階段性文字成果資料、項目管理(可研、招標文件等)規劃、各類總計劃(施工、招標、投資)、技術核定單、工程驗收單、材料/設備報驗單、分部分項質量評定表、質量/安全整改單等形成技術資料中涉及技術、質量、安全等項目管理交底資料。

  3、項目承包人審批(項目章)向業主請款報告、業務聯系單、會議紀要、工程簡報、項目月報、備忘錄。

  第二條 刻章

  項目部印章刊制由項目承包人提出刻項目章申請,經營部簽署意見,由工程部負責安排刻章。

  第三條 移交

  由工程部對所有項目章進行造冊登記《項目部印章移交登記表》,登記項目包括:印章名稱、移交日期、移交枚數、移交人、接受章人。項目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項目承包人或其授權的印章專管員到工程部領用,領用人必須在《項目部印章管理與使用承諾書》上簽字并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第四條 數量

  項目管理部只能刊制項目印章一枚。

  第五條 保管

  項目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項目承包人保管或由項目承包人指定專人保管,不得外借。項目部印章專管員是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因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各類糾紛由印章專管員及項目承包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使用

  使用項目部印章必須經項目承包人審批并由專人登記。使用人填寫《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項目管理經理審批同意、簽字/蓋章→印章專管員蓋章。不得違反程序使用項目印章。

  第七條 工程項目部印章的責任范圍

  公司制發的工程項目部印章僅用于印章所示項目。該章系非經濟類用章,不得對外簽署合同,僅供項目部與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項目參建單位聯系工作、工程記錄資料之用。并且用途范圍僅限于合同規定的管理范圍。嚴禁使用項目部章簽訂任何經濟契約、出具任何性質的欠條和擔保。

  第八條 使用注意事項

  1、任何人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在空白紙上蓋章。

  2、公司各種專用章僅限專用范圍使用。

  3、用印要騎年蓋月,加蓋的各種印章要保證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第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收回項目部印章,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項目部公章用于非項目工程資料或偽造項目工程資料使用的。

  2、利用項目部公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準擅自刊制項目部印章啟用的。

  第十條 項目印章的遺失處理

  因個人原因不慎發生項目印章丟失、損毀或被盜等情況,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后立即報告項目承包人,項目承包人要及時向公司報告情況,同時報告業主,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

  第十一條 封存及銷毀

  項目部印章必須在項目完工一個月內連同《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一并交還工程部,項目承包人將停用印章的名稱、時間、原因在《項目部印章廢止申請表》上登記清楚,并將印章移交工程部封存、銷毀。項目章銷毀必須由項目承包人、公司經營部、工程部、總工共同見證。逾期不交或者遺失失印章及《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公司將登報聲明作廢,同時停止辦理竣工相關手續并予以經濟處罰。

  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篇2:公司項目章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項目章管理使用制度

  為加強對項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進行規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項目部印章因保管使用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條 項目部所需用章分類與相應審批規定

  1、公司審批 (公司公章)項目相關合同、協議、法律函件、招標文件、重要施工方案等,執行公司公章印章管理制度,由項目部上報工程部,工程部做公司內部協調。

  2、項目部審批 (項目章)業務函件、工作聯系單(與業主/監理/設計院/周邊地區管理部門/分包單位)、與上級往來文件資料、技術方案、施工方案、優化成果、階段性文字成果資料、項目管理(可研、招標文件等)規劃、各類總計劃(施工、招標、投資)、技術核定單、工程驗收單、材料/設備報驗單、分部分項質量評定表、質量/安全整改單等形成技術資料中涉及技術、質量、安全等項目管理交底資料。

  3、項目承包人審批(項目章)向業主請款報告、業務聯系單、會議紀要、工程簡報、項目月報、備忘錄。

  第二條 刻章

  項目部印章刊制由項目承包人提出刻項目章申請,經營部簽署意見,由工程部負責安排刻章。

  第三條 移交

  由工程部對所有項目章進行造冊登記《項目部印章移交登記表》,登記項目包括:印章名稱、移交日期、移交枚數、移交人、接受章人。項目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項目承包人或其授權的印章專管員到工程部領用,領用人必須在《項目部印章管理與使用承諾書》上簽字并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第四條 數量

  項目管理部只能刊制項目印章一枚。

  第五條 保管

  項目部印章由實施該項目的項目承包人保管或由項目承包人指定專人保管,不得外借。項目部印章專管員是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因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各類糾紛由印章專管員及項目承包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使用

  使用項目部印章必須經項目承包人審批并由專人登記。使用人填寫《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項目管理經理審批同意、簽字/蓋章→印章專管員蓋章。不得違反程序使用項目印章。

  第七條 工程項目部印章的責任范圍

  公司制發的工程項目部印章僅用于印章所示項目。該章系非經濟類用章,不得對外簽署合同,僅供項目部與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項目參建單位聯系工作、工程記錄資料之用。并且用途范圍僅限于合同規定的管理范圍。嚴禁使用項目部章簽訂任何經濟契約、出具任何性質的欠條和擔保。

  第八條 使用注意事項

  1、任何人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在空白紙上蓋章。

  2、公司各種專用章僅限專用范圍使用。

  3、用印要騎年蓋月,加蓋的各種印章要保證位置恰當,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第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收回項目部印章,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項目部公章用于非項目工程資料或偽造項目工程資料使用的。

  2、利用項目部公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準擅自刊制項目部印章啟用的。

  第十條 項目印章的遺失處理

  因個人原因不慎發生項目印章丟失、損毀或被盜等情況,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后立即報告項目承包人,項目承包人要及時向公司報告情況,同時報告業主,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

  第十一條 封存及銷毀

  項目部印章必須在項目完工一個月內連同《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一并交還工程部,項目承包人將停用印章的名稱、時間、原因在《項目部印章廢止申請表》上登記清楚,并將印章移交工程部封存、銷毀。項目章銷毀必須由項目承包人、公司經營部、工程部、總工共同見證。逾期不交或者遺失失印章及《項目部印章用印登記表》,公司將登報聲明作廢,同時停止辦理竣工相關手續并予以經濟處罰。

  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篇3: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01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