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微生物室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為確保生物安全實驗室各類活動記錄、資料按要求歸檔、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1、與生物安全相關的各類活動的記錄均應按照本制度執行。
2、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記錄、資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實驗室記錄、資料應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培訓考核記錄、生物安全檢查記錄、健康監護檔案、事故報告、分析處理記錄、廢物處置記錄、實驗記錄、菌(毒)種和樣本收集、運輸、保存、領用、銷毀等記錄、生物危害評估記錄、生物安全柜現場檢測記錄、消毒、滅菌效果監測記錄等。
4、生物安全實驗室資料檔案原則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復制檔案資料者需經批準。
6、超過保存期限的檔案資料、記錄,應通過生物安全領導小組的討論、鑒定,批準是否實施銷毀,銷毀應至少兩人實施,做好銷毀記錄。
篇2:鎮中心幼兒園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鎮中心幼兒園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
1、資料員定期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登記、整理歸檔、存檔工作。
2、負責向員工及時提供各類資料的查詢。
3、負責做好各類資料的借閱管理。
4、做好各類資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霉工作。
5、對來文和本園文書資料進行綜合分類,以利文件統計、閱辦、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時辦理,需轉送有關部門,人員辦理,做到不積壓、不誤事、不錯漏、不遺失、不泄密。
7、對轉送辦的文件要跟蹤督促,及時催辦,已辦的文件及時回收。
8、做好四個平時,平時分類、平時鑒定、平時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平時擬好的標題分類存放。
9、年終將全部文件清理歸檔,對跨年未辦畢的文件爭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歸檔。
篇3:案場資料檔案管理辦法
案場資料檔案管理辦法
1.案場資料按其保密性分為三個類別:
A類為內部機密資料:包括銷控、日報、周報、月報、售足簽退文件夾、已購、未購表等,可閱范圍為案場經理,銷售主管;
B類為內部資料:可閱范圍為案場內工作人員。
C類為一般性資料。
2.未經允許,案場人員不得翻閱公司內部資料(包括公司書籍、培訓資料)或復印、外泄內部資料。
3.個人銷售夾需隨身攜帶,外出時應把銷售夾收好,不得出現銷售桌無人而放有銷售夾的情況。
4.不得隨意將銷售夾或銷售夾內資料帶出售樓處,以免造成資料外泄。
5.銷售夾內的資料要封好,不給客戶隨意抽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