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房地產營銷費用控制管理規范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項目的直接營銷費用。
規范目的:加強計劃性;充分發揮營銷費用投入的作用及效果;合理控制項目營銷成本,增加項目利潤。
撰寫人:修訂人:規范內容:
營銷費用的界定
第一條:營銷費用是指在銷售周期內專為促進項目的銷售而發生的直接支出。
營銷費用不同于公司銷售費用,后者和樓盤沒有直接關系,如除現場銷售以外的其他銷售人員的人工費用、組織銷售人員外出參觀培訓費用、萬客會費用、公司整體形象廣告費用、銷售部門交際費等。第二條:營銷費用按性質分為兩大類:A類為現場銷售人工費用,包括工資、
獎金、補貼、服裝等;B類為營銷業務費用,具體又分為:
項目
內容列舉
1、媒介廣告費電視、廣播、互聯網、報紙、雜志、公交車身廣告、電子屏廣告
2、廣告設施及發布費車站廣告、路牌廣告、指路牌
3、現場包裝費專為促銷而實施的現場環境工程改造、彩旗、氣球、條幅、花架、花籃、花盆、噴繪等
4、促銷活動費場租、勞務費、活動場所布置、工作人員餐費等
5、宣傳資料及禮品費售樓書、各種禮品、宣傳資料、萬客會??M用
6、接待廳裝修、裝飾費設計、工程、裝飾等
7、現場銷售器具費
飲水機、家私、辦公設備等
8、樣板間
臨時建造、設計、裝修、家具、家私等
永久設計、裝修、家具、家私等,可收回部分從中扣除維護
清潔、保安、維修費用等
9、銷售模型設計與制作費
10、展銷費展位費、布置費、制作費等
11、中介費代理銷售傭金、支付萬客會會員免交的物業管理費
12、其他
其他與銷售直接相關費用
第三條:為某一項目增加發行的萬客會??脑O計、印刷、郵寄等費用,計入該項目營銷費用。
第四條:標識牌、會所以及小區內環境等永久性投入,屬于項目建造成本,不屬營銷費用范疇。
第五條:如一項營銷費用的受益對象涉及多個項目或涉及建安和公司管理方面,則按照合理的標準予以區分或分配,分配辦法由成本管理部會同銷售部共同確定。
控制原則
第六條:營銷費用按“嚴格總額控制、額度內相對靈活掌握、按計劃使用、盡量采用招投標方式”的原則進行管理;銷售部經理對營銷費用的總體使用與控制負直接責任;各費用經辦部門對銷售部委托事項的費用開支承擔具體使用與控制責任;成本管理部履行服務及監督職責。
總額的確定
第七條:項目開發初期,綜合考慮各項目特點、預期定價、市場競爭狀況、周遍環境等因素,初步制定營銷費用目標總額,由公司成本決策委員會在項目預期銷售總收入的1%--3%范圍內核準確定。內部認購開始前6個月,由銷售部提出分階段、分項目內容的A、B兩類具體營銷費用計劃,經成本管理部核準后執行。
第八條:為使核準營銷費用總額有充分依據,銷售經營部應事先做好以下工作,并提供相應資料:
1、經財務部核準的公司已完工項目營銷費用和收入的對比說明;
2、營銷計劃書,包括對市場的調查、銷售預測、現場銷售人員安排和各種促銷手段的安排等。
營銷費用額度的使用
第九條:總額一經確定即應嚴格控制,例外事項不調增總的費用額度。正式開盤之前遇重大變化時3個工作日內、開盤后每月終了3個工作日內銷售部應及時修正編報項目具體銷售計劃,并報送成本管理部審查。計劃編制要求:
1.具體、合理、操作性強;
2.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因素,至少留10%的余地,以保證總費用得到嚴格控制直至項目銷售完畢;
3.分階段控制費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