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飲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備,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覺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便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能否關掉、門窗能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覺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備者,做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備。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篇2:酒店餐飲物品管理制度
酒店餐飲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備,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覺一次罰款5元。
三、服務員不能隨便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能否關掉、門窗能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覺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備者,做重罰開除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備。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篇3: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