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房管〔20**〕61號
嘉定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文件
上海市嘉定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印發《嘉定區物業服務行業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貫徹執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進一步落實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垃圾分類工作中的管理責任,推進本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提高實效,現將《嘉定區物業服務行業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嘉定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年4月28日
嘉定區物業服務行業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
一、總則
為全面貫徹*xxx視察上海提出的“垃圾分類就是新時尚”等重要講話和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中的管理責任,深入推進本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面提高實效,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物業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二、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全區范圍內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
三、責任主體
1、投放責任主體。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還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務點或者其他可回收物回收經營者。
2、管理責任主體。住宅小區由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無法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所轄區域內管理責任人履行管理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
四、管理責任
(一)設置容器
1、設置原則。本著便利市民投放、便于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的原則,按照統一分類標準,考慮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及產生頻率的差異,進行合理配置。
2、設置要求。住宅小區應當在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四類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區域設置收集容器的,濕垃圾、干垃圾兩類收集容器應當成組設置。小區內至少有一個投放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應當選擇住宅小區內較方便位置設置,如:居民出入道路兩側、公共休閑區等。如小區內已建設兩網融合回收服務點,可代替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3、容器規格。常見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有60升、120升、240升等規格,各住宅小區可根據生活垃圾產生情況和投放習慣配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區域的收集容器規格,應與收集運輸要求匹配。容器整體或局部應體現對應標志色,具體顏色如下:
(1)可回收物:藍色,色標為CMYK 173b6b ;
(2)有害垃圾:紅色,色標為CMYK e94531;
(3)濕垃圾:棕色,色標為CMYK 6a483f;
(4)干垃圾:黑色,色標為CMYK 2c2b28 。
(二)指導投放
1、推進定時定點投放。根據《嘉定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工作指導手冊》(試行版)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主動配合做好撤銷分散設置在樓道口、主干道等公共區域的垃圾投放點位和垃圾桶,合理設定分類投放時間和集中投放點,引導監督居民養成正確的分類投放習慣。
2、履行勸阻制止上報。為避免小區內亂扔垃圾現象,物業服務企業應安排保潔員、保安做好小區內的巡查工作,發現垃圾包應及時進行撿拾。發現業主投放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或未按規定時間投放至指定地點的,應當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指定的聯系部門報告,由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及時協調處理。
3、規范裝修垃圾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應做好居民裝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信息登記管理與責任告知,并由物業服務企業聯系轄區環衛作業公司收運,詳見附件一。裝修垃圾應袋裝化堆放,不得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入裝修垃圾堆放場所。物業服務企業應做到:(1)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應實行立面封閉管理,保持場地及周邊環境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2)明確裝修垃圾投放規范、投放時間、監督投訴方式等事項。(3)物業服務企業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設置裝修垃圾堆放場所的,應當告知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定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或實行預約上門收運。
(三)分類駁運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需要駁運的生活垃圾,分類駁運至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 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駁運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駁運;
2、對濕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駁運;
3、對干垃圾實行定期收集、駁運。
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違反分類收集、運輸要求的,可以向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舉報。
(四)保潔規范
1、垃圾箱房、投放點位須落實專人保潔,做到定時、定點、定人。保潔員到崗后要檢查垃圾是否入箱、入容器。在垃圾收運后,將垃圾容器洗凈、復位,地面垃圾要及時清掃,滲濾污水及時沖洗干凈。
2、垃圾箱房、投放點位必須做到每2天清洗1次(夏季每天清洗1次),保持垃圾箱房內上、下四角清、間頂清、地面清;容器內外壁及底部無污垢;箱房外壁、門無陳舊粘附物,無亂張貼亂涂畫;箱房四周無雜物堆放等。
3、垃圾箱房清洗后,地面上不得留有積水,垃圾箱房門應及時關閉,并在箱房門上留出小門便于垃圾投放。(垃圾箱房小門規格不小于長50cm寬50cm)
4、垃圾箱房周圍2~3米內,臭味等級應≤1級,責任區域內地面無垃圾散落和滲瀝水流淌,達到地面基本見本色的要求。
5、禁止將垃圾箱房挪作他用,禁止在垃圾箱房內堆放雜物。作業工具應放置整齊,門上應設有工具間字樣的明顯標志。
6、垃圾箱房責任區范圍內無暴露垃圾堆積,大件垃圾、裝潢垃圾(袋裝化)要統一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區域,并設有明顯標志。
7、居民隨意丟棄在垃圾箱責任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投入箱和進容器內,及時清運確保垃圾箱不滿溢。
(五)加強宣傳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居民區黨組織的領導下,配合居委會做好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的組織、動員、宣傳、指導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納入居民公約,共同推進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六)加強培訓
加強對物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定期召開垃圾分類工作研討會議,形成“分類有我、人人有責、是我本職”的統一認識。
(七)臺賬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應建立“一區一冊”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臺賬。臺賬內容應包括:
1、組織機構。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工作機構,如企業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等。
2、基本信息。物業管理區域基本信息,包括樓房棟數、住戶數;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設置數量等,詳見附件二。
3、統計報表。包括每日干垃圾、濕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產生量、收運單位及處理去向等記錄,詳見附件三。
4、工作制度。包括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工作程序、崗位職責、考核標準;檢查監督制度、工作獎懲制度;工作承諾書、責任書;垃圾分類工作計劃、垃圾分類收集培訓計劃、會議記錄、工作總結等。
5、宣傳資料。如宣傳活動記錄,居民知曉率、參與率調查問卷等。
五、長效機制
1、納入物業行業黨建工作。區物業管理行業黨建指導委員會要發揮物業服務企業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做好“兩個發動”:一是發動全區物業服務企業黨員帶頭做好垃圾分類設施管理、維護,切實履行好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二是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通過黨建聯建,會同屬地居委會、業委會、企事業單位共同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志愿服務等工作,把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情況作為黨建聯建示范點建設的重要內容。
2、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和小區管理規約。發揮居民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對已交付的小區指導業主大會修訂完善物業服務合同、小區管理規約等,確保物業服務“質價相符”,引導業主自覺參與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對尚未出售的住宅小區項目,區房管局將指導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招投標階段,將垃圾分類條款寫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
3、納入物業企業信用管理。將垃圾分類納入物業管理督查內容,各街鎮專門成立督查小組定期對居住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不積極的物業服務企業,取消各類評優資格。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未及時整改的,區房管局將作為企業失信信息錄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依據我市《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經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4、納入物業企業考核獎懲。將垃圾分類納入對舊住房小區物業服務達標獎勵資金的考核范圍,突出物業服務業企業在垃圾分類中的管理責任主體作用,將垃圾分類作為創建提升獎項予以獎勵。結合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評選和“美麗小區”創建,培育一批垃圾分類示范點,選取優秀項目召開現場會,在行業內樹立垃圾分類標桿企業和標桿項目。
附件:
1、《嘉定區各街鎮環衛作業公司聯系表》
2、《**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基礎情況統計表》
3、《**小區分類垃圾交付情況記錄表》
附件2
**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基礎情況統計表
小區概況 |
硬件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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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名稱 |
所屬 物業 |
建筑戶數(戶) |
樓房棟數(棟) |
有害、可回收物垃圾桶數量(個) |
干、濕垃圾桶數量(個) |
垃圾箱房(個) |
裝修、大件垃圾點位(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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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
濕垃圾: 干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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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管理 |
定時定點投放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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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賬戶積分點位位置 |
再生資源回收點位位置 |
裝修、大件垃圾點位位置 |
是否實施定時定點 |
投放點位位置 |
點位容器配置數量 |
開放投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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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關于印發《提升虹口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18)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虹房管〔20**〕130號
關于印發《提升虹口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落實20**年7月12日“虹口區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的會議精神,為切實提高我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的分類實效,依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和《虹口區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的要求,結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達標居住區創建標準特制定《提升虹口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指導意見》?,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提升虹口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指導意見
2.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
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虹口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20**年12月10日
附件: 1.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1).doc
2.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