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20**年版)
為了適應生活垃圾分類的發展,指導居民準確分類投放,以原有分類投放指南為基礎,結合廣州市垃圾分類工作實際、近年來終端處理設施建設及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等情況,重新修訂形成本分類投放指南。
一、垃圾分類基本原則
能賣拿去賣、有害單獨放、干濕要分開。
二、生活垃圾分成四類
根據《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分類后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至對應的收集容器內。
三、分類細目定期調整和更新
隨著回收利用和處理處置技術的發展,各類垃圾的細目種類將會適時調整,定期更新發布。本分類投放指南由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居民家庭餐廚垃圾分類投放指南
居民家庭餐廚垃圾是指生活中產生的易腐爛、易變質發臭的廢棄物。
一、種類類別
主要類別包括:菜頭菜尾、肉蛋食品、瓜果皮核、剩菜剩飯、糖果糕點、寵物飼料、水培植物等。
如:菜梗菜葉、動物內臟、瓜果皮核、米面粗糧、肉蛋食品、豆制品、水產食品(如魚、蝦、蟹、小龍蝦等)、碎骨、湯渣、糕餅、糖果、風干食品、茶葉渣、咖啡渣、中藥渣、寵物飼料、水培植物、鮮花等。
l以下類別不歸入餐廚垃圾:
動物筒骨、豬羊牛頭骨等大塊骨頭;榴蓮殼、椰子殼以及核桃殼、瓜子殼、花生殼等堅果果殼;粽子葉、玉米衣、玉米棒、生蠔殼、扇貝殼、螺螄殼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項
1.餐廚垃圾瀝干水分、去除包裝物后,存放于家庭餐廚垃圾容器。
2.在垃圾投放點投放時應去除垃圾袋,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內,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內。
3.紙巾、牙簽屬于其他垃圾,應避免混到餐廚垃圾中。
4.家庭廢棄的土培綠色植物不歸入餐廚垃圾,應土、盆、植物分離,培養土可重復利用或用于小區綠化,植物作為其他垃圾投放,盆按類別投放。
5.吃剩的快餐飯菜應瀝干水后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內,餐盒或包裝物應作為其他垃圾投放。鼓勵居民將餐盒清洗干凈后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
6.死禽畜及寵物、年花年桔的收集處理另有規定,實行專項收集處理。
居民家庭有害垃圾是指生活中產生的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物質。
一、種類類別
主要類別包括:廢電池類、廢燈管類、廢藥品類、廢化學品類、廢水銀類、廢膠片及廢相紙類。
如:充電電池、鎳鎘電池、紐扣電池、節能燈、熒光燈管、棄置和過期藥品、油漆及其桶、殺蟲劑、消毒劑、老鼠藥、農藥及其包裝物、指甲油、摩絲瓶、染發劑、水銀血壓計、水銀溫度計、*光片、相片底片等。
l以下類別不歸入有害垃圾:
廢棄化妝品及其包裝容器、一次性干電池、LED燈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項
1.投放時要輕放,不要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裝物。易碎或者含有液體的有害垃圾應連帶包裝或包裹投放,防止破損或滲漏。
2.殺蟲劑等壓力罐應輕投輕放,不能擠壓。
廣州市居民家庭可回收物分類投放指南
居民家庭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產生的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物品。
一、種類類別
主要類別包括:廢紙類、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廢舊木材等。
廢紙類:未被沾污的紙類制品,如舊書本、報刊雜志、紙箱、掛歷、臺歷、信封、紙袋、卷紙芯、傳單廣告紙、包裝紙、包裝盒等。
廢塑料:不含其他雜質的塑料制品,如飲料瓶、礦泉水瓶、洗發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
廢玻璃:不含其他雜質的玻璃制品,如調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盤、玻璃杯、門窗玻璃、茶幾玻璃、玻璃工藝品、碎玻璃等。
廢金屬:整體或主體為金屬的金屬制品,如易拉罐、金屬制奶粉罐、金屬制包裝盒(罐)、鍋、水壺、不銹鋼餐具、鐵釘、螺絲刀、刀具刀片、廢舊電線、金屬元件、金屬衣架等金屬制品。
廢織物:未被沾污且有回收利用渠道的紡織制品。如衣物、窗簾等。
l以下類別不歸入可回收物:
膠紙、貼紙、蠟紙、傳真紙、保鮮膜、軟膠管、塑料吸管、污損的塑料袋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項
1.可回收物能賣拿去賣。不能售賣、沒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2.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等應清空內容物,清洗干凈后投放。
3.易破損或有尖銳邊角的可回收物,應包裹后投放。
4.快遞包裝物,根據材質,紙盒歸入廢紙類可回收物,塑料包裝袋打結,可歸入廢塑料類可回收物。
5.整體性強、不能拆解的木質家具,應按大件垃圾投放。
6.煤氣罐、滅火器雖是金屬制品,但有殘留氣體或藥物,應由廠家、銷售店或委托專業公司回收,不可直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內。
7.大件垃圾應預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物業服務公司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回收點。
8.電器電子產品應按照產品說明書或者產品銷售、售后服務機構標注的回收信息預約回收或交給物業服務公司收集,或投放至指定回收點。
居民家庭其他垃圾是指居民家庭生活中產生的除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垃圾。
一、種類類別
主要包括混雜、污損、易混淆的紙類、塑料、廢舊衣服及其他紡織品、廢棄日用品、清掃渣土、骨頭貝殼、水果硬殼、堅果、陶瓷制品等生活垃圾。
如:污損紙張紙盒、膠貼紙、蠟紙、傳真紙、污損的保鮮膜、軟膠管、沾污的餐盒、垃圾袋、鏡子等有鍍層的玻璃制品、尼龍制品、編織袋、舊毛巾、內衣褲,一次性干電池、LED燈、動物筒骨頭骨、粽子葉、玉米棒、玉米衣、蠔殼、貝殼、螺螄殼、榴蓮殼、椰子殼、核桃殼、花生殼、牙簽牙線、貓砂、寵物糞便、煙頭、破損鞋類、干燥劑、廢棄化妝品、毛發、破損碗碟、破損花瓶、創可貼、眼鏡、木竹餐具、木竹砧板、土培植物、路面清掃的樹葉、路面清掃的灰土等。
二、投放注意事項
1.對于不能準確判斷類別的垃圾,可將其視為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內。
2.陶瓷馬桶、陶瓷浴缸、瓷磚,按家庭裝修垃圾的投放方法進行投放。
3.家庭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分開收集,裝修垃圾裝袋后投放到指定場所。
大類類別
細類類別
物品名稱
可回收物
廢紙類
舊書本、報刊雜志、紙箱、掛歷、臺歷、信封、紙袋、卷紙芯、傳單廣告紙、包裝紙、包裝盒等未被沾污的紙類制品。
廢塑料
飲料瓶、礦泉水瓶、洗發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塑料制品。
廢玻璃
調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盤、玻璃杯、門窗玻璃、茶幾玻璃、玻璃工藝品、碎玻璃等各種玻璃制品。
廢金屬
易拉罐、金屬制奶粉罐、金屬制包裝盒(罐)、鍋、水壺、不銹鋼餐具、鐵釘、螺絲刀、刀具刀片、廢舊電線、金屬元件、金屬衣架等金屬制品。
廢織物
衣物、窗簾等紡織制品。
廢舊木材
廢舊木材
不歸入可回收物的種類
膠紙、貼紙、蠟紙、傳真紙、沾污的紙張紙盒、紙尿褲、婦女衛生用品、廁所用紙、保鮮膜、膠軟管、塑料吸管、污損塑料袋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有害垃圾
廢電池類
充電電池、鎳鎘電池、紐扣電池。
廢燈管類
節能燈、熒光燈管。
廢藥品類
棄置和過期藥品。
廢化學品類
油漆及其桶、殺蟲劑、消毒劑、老鼠藥、農藥及其包裝物、指甲油、摩絲瓶、染發劑。
廢水銀類
水銀血壓計、水銀溫度計。
廢膠片及廢相紙類
*光片、相片底片。
不歸入有害垃圾的種類
廢棄化妝品及其包裝容器、一次性干電池、LED燈,作為其他垃圾投放。
餐廚垃圾
菜頭菜尾
包括菜梗菜葉、動物內臟、瓜果及皮核、米面粗糧、肉蛋食品、豆制品、水產食品(如魚、蝦、蟹、小龍蝦等)、碎骨、湯渣、糕餅、糖果、風干食品、茶葉渣、咖啡渣、中藥渣、寵物飼料、水培植物、鮮花等。
肉蛋食品
瓜果皮核
剩菜剩飯
糖果糕點
寵物飼料
水培植物
不歸入餐廚垃圾的種類
動物筒骨、豬羊牛頭骨等大塊骨頭;榴蓮殼、椰子殼以及核桃殼、瓜子殼、花生殼等堅果果殼;粽子葉、玉米衣、玉米棒、生蠔殼、扇貝殼、螺螄殼等,歸入其他垃圾類別。
其他垃圾
包括污損紙張紙盒、膠貼紙、蠟紙、傳真紙,污損的保鮮膜、軟膠管,沾污的餐盒、垃圾袋、鏡子等有鍍層的玻璃制品,尼龍制品、編織袋、舊毛巾、內衣褲、一次性干電池、LED燈,動物筒骨頭骨、粽子葉、玉米衣、玉米棒、蠔殼、貝殼、螺螄殼、榴蓮殼、椰子殼、核桃殼、花生殼,牙簽牙線、貓砂、寵物糞便、煙頭、破損鞋類、干燥劑、廢棄化妝品、毛發、破損碗碟、破損花瓶、創可貼、眼鏡、木竹餐具、木竹砧板、土培植物、路面清掃的樹葉、路面清掃的灰土等。
居民不能準確判斷類別的垃圾。
大件垃圾
包括沙發、床、床墊、桌凳、茶幾、衣柜、書柜、酒柜、電視柜、鞋柜、自行車、燃氣灶、健身器材、金魚缸、洗浴玻璃門、可拆解沐浴房等。
電子電器產品
包括空調、冰箱、電視機、洗衣機、電風扇、電飯鍋、電磁爐、烤箱、熱水器、消毒柜、抽油煙機、大型音箱、手機、收音機、DVD播放機等。
備注:隨著回收利用和處理處置技術的發展,各類垃圾的細目歸類將會適時調整,定期更新發布。本分類投放指南由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
篇2: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文件
滬分減聯辦〔20**〕9號
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
各區分減聯辦,市質監中心、市廢管處:
根據《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滬府辦規〔20**〕8號)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20**年)》(滬分減聯辦〔20**〕5號)要求,本市公共場所、各類單位和居住區應規范設置分類容器、分類標識,落實分類駁運和收運。為落實文件精神,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減量辦法》,現就規范內容和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主要規范內容
(一)規范廢物箱和分類容器標識
全市公園綠地、商業廣場、車站碼頭、機場、工業園區、會展中心等公共場所,應按照“可回收物”“干垃圾”兩分類配置垃圾分類廢物箱,并張貼本市規定的廢物箱分類標識(見附件1)。鼓勵機場、車站、商業廣場、商務園區等窗口地區做好可回收物細化分類工作(細化標識見附件2)。廢物箱內桶采用垃圾袋的,應按照可回收物和干垃圾類別,分別采用藍色和黑色垃圾袋。
全市各單位按照《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方案》要求,在辦公場所、食堂(或集中用餐場所)、公共區域、垃圾箱房規范設置分類投放容器,并張貼規范標識。
全市居住區應按照分散投放點成組設置干、濕垃圾投放容器,集中投放點與垃圾箱房統一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兩網融合服務點)、濕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居住區垃圾箱房條件不具備的,集中設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并做到標識規范(見附件3)。
(二)規范分類收集(駁運)機具配置和標識
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分類收集車輛應設置可回收物、干垃圾隔離收集存放區域(或容器)和廢液專用收集容器,在顯著位置張貼可回收物、干垃圾分類標識(見附件4)。若收集車上使用垃圾袋的,應采用黑色垃圾袋收集干垃圾,采用藍色垃圾袋收集可回收物,車上不得外掛放置其他廢棄物的垃圾袋。鼓勵有條件的車輛根據可回收物種類對可回收物類別(如廢塑料、廢金屬等)進行細化分隔區域和標識。
居住區應配置與對接模式相適應的分類駁運設備,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駁運機具:定點以桶換桶模式應配置規范、標準的分類收集容器;駁運后定點收運模式應配置標識清晰的干、濕分類駁運機具(標識見附件5);由環衛作業收運單位在垃圾箱房分類直運的,應規范管理居民分類投放和垃圾箱房分類收集,環衛作業車輛應標識明顯清晰。各單位應按照居住區駁運規范做好分類駁運機具管理。
(三)落實分類收集(駁運)行為
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垃圾分類收集應遵循:一是采用具有明顯標識和分隔的分類收運機具,不混裝;二是合理安排作業,及時收集,確保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不滿溢;三是規范收集,收集過程不散落;四是規范輔助分類,對道路廢物箱內的飲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進行輔助分類,存放在收集工具合適的分隔區內;五是收集存有液體的飲料瓶時,要妥善處置,不得隨地傾倒液體造成二次污染。
各單位和居住區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規范駁運模式和駁運工具,落實分類駁運要求,實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和干垃圾分類駁運,按照定點以桶換桶、駁運后定點收運、箱房分類直運等模式,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運作業單位與區域內居住區分類收集后的對接方式。各責任人分類駁運時,應確保四分類收集容器與駁運工具標識相對應。各環衛專業收運單位進行垃圾清運時,確保車輛標識與垃圾桶標識對應,即濕垃圾清運車(以此類推)只能裝載且必須裝載貼有濕垃圾標識垃圾桶內的垃圾,對于單位垃圾分類純凈度不達要求的,可出具整改告知單;對居住區分類不達標的,可記錄情況反饋管理部門。
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工作部署
7月10日前,各區分減聯辦應根據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動員部署,通過動員會、告知單發放或公告等形式,推進落實街鎮(鄉)等屬地管理機構完成轄區內單位、公共場所、居住區的垃圾分類工作要求部署。
7月31日前,靜安、長寧、楊浦、松江、奉賢、崇明區和其他區2個整區域推進垃圾分類的街道以及黃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點保障區域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全面實施分類收運;以上區域所有涉及駁運環節的單位、居住區全面實現分類駁運。分類駁運車輛及機具可采用簡易隔離裝置或分類袋裝,分類標識應清晰。
9月30日前,上述區域內用于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的機具按可回收物、干垃圾和廢液分類收運的要求,全部完成改造或新購(本市主要窗口地區應盡可能提前到位,機具更新應及時納入采購計劃);涉及分類駁運的居住區物業應配置規范的分類駁運機具。本市其他區域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全面實施分類收運,所有涉及分類駁運環節的居住區實現分類駁運,分類駁運車輛及機具可采用簡易隔離裝置或分類袋裝,分類標識應清晰。
20**年一季度前,其他區域全面完成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機具改造或新購,所有涉及分類駁運環節的居住區配置規范分類駁運機具。
(二)市區兩級及時開展監督檢查
建立市區兩級聯合督導機制,按下列要求督查落實情況:
1、區自查:各區按照工作安排的時間節點,及時開展區域內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物業分類駁運落實情況的自查和督導工作,分別于8月5日、10月10日前將自查結果報送至市分減聯辦。
2、市專項檢查:市質監中心、市廢管處于8月中旬、10月中旬分別對上述事項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并結合區自查報告形成本市道路、公共場所和居住區垃圾分類清運督導總結報告和居住區垃圾分類標識、機具規范情況督導總結報告。
3、公眾監督:市分減聯辦將依托綠色上海微信平臺,發動行業青年和公眾對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物業駁運情況進行監督。
上述各項檢查監督均納入市分減聯辦對各區的年終考核,并適時按月作為各區工作動態列入全市垃圾分類減量工作簡報;物業駁運情況同時作為達標小區、達標示范街鎮創建的評價依據。
特此通知。
聯系人:章也 文盛婷 聯系電話:52567565
Email:shshljfl@163.com
上海市生活垃圾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代章)
20**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