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2005)

7195

  各區(開發區)、縣(市)房產局、建設局,全市物業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區物業管理的進程,現將《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抓緊組織實施。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行為,加強對物業管理住宅區經理(負責人)的管理,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住宅區物業經理,是指在我市從事住宅區物業管理的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實行持證上崗制,住宅區物業經理必須具備《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和《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崗位證書》。

  第四條住宅區物業經理的主要職責:(一)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組織落實人員做好住宅區內樓宇管理、日常維修、清掃保潔、綠化養護、門衛保安、衛生消毒、車輛管理、依法制止違規裝修和違章搭建等具體管理服務工作;

  (二)根據物業管理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制定住宅區管理服務的詳細計劃和方案,保障物業使用的方便、安全,保持物業及其設施完好、環境優美、公共秩序良好;

  (三)明確內部管理制度,規范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人員的行為,及時處理管理服務人員的違規行為;

  (四)聽取業主委員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和完善管理服務;

  (五)發現違法行為或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并向業主委員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六)對業主之間、使用人之間及業主與使用人之間在物業使用中發生的爭議進行協調。住宅區物業經理應當接受房產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社區管理工作。

  第五條已從事物業服務的住宅區物業經理須分別參加國家建設部和市人事局、房產局舉辦的崗位培訓班,并將《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和委派(任命)書等相關資料送住宅區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欲從事物業服務的住宅區物業經理,應通過培訓取得《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崗位證書》,并將相關資料送住宅區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后方可受聘上崗。

  第六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采取日??己伺c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己擞蓞^、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在聽取業主、使用人和街道社區意見的基礎上,對住宅區物業經理進行考核打分;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由區、縣(市)房產品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街道、社區進行集中考核??己酥邪l現住宅區物業經理有違規違諾行為的,依據《沈陽市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記分試行標準》(詳見附件)予以記分處理,并責令其限期整改。記分情況要在沈陽房產網站上公布。

  第七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在任職期間被記分、且累計記分未超過規定分值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在年終時應取消其已有的記分記錄。

  第八條住宅區物業經理被一次性記錄18分或一年內累計記分滿18分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責令其所在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整改,并免去該住宅區物業經理職務。住宅區物業經理被免去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在本市行政管理區域內擔任住宅區物業經理;三年后應當重新參加住宅區物業經理培訓,合格后方能受聘擔任住宅區物業經理。

  第九條物業經理執業信用實行檔案管理,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物業經理執業信用檔案,并將物業經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服務實績在執業信用檔案中予以記錄。物業經理執業信用檔案作為物業管理企業信用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暫行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沈陽市住宅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記分試行標準

篇2: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2005)

  各區(開發區)、縣(市)房產局、建設局,全市物業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區物業管理的進程,現將《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抓緊組織實施。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行為,加強對物業管理住宅區經理(負責人)的管理,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住宅區物業經理,是指在我市從事住宅區物業管理的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實行持證上崗制,住宅區物業經理必須具備《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和《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崗位證書》。

  第四條住宅區物業經理的主要職責:(一)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組織落實人員做好住宅區內樓宇管理、日常維修、清掃保潔、綠化養護、門衛保安、衛生消毒、車輛管理、依法制止違規裝修和違章搭建等具體管理服務工作;

  (二)根據物業管理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制定住宅區管理服務的詳細計劃和方案,保障物業使用的方便、安全,保持物業及其設施完好、環境優美、公共秩序良好;

  (三)明確內部管理制度,規范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人員的行為,及時處理管理服務人員的違規行為;

  (四)聽取業主委員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和完善管理服務;

  (五)發現違法行為或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并向業主委員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六)對業主之間、使用人之間及業主與使用人之間在物業使用中發生的爭議進行協調。住宅區物業經理應當接受房產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社區管理工作。

  第五條已從事物業服務的住宅區物業經理須分別參加國家建設部和市人事局、房產局舉辦的崗位培訓班,并將《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和委派(任命)書等相關資料送住宅區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欲從事物業服務的住宅區物業經理,應通過培訓取得《全國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崗位證書》、《沈陽市住宅區物業經理崗位證書》,并將相關資料送住宅區所在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后方可受聘上崗。

  第六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采取日??己伺c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己擞蓞^、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在聽取業主、使用人和街道社區意見的基礎上,對住宅區物業經理進行考核打分;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由區、縣(市)房產品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街道、社區進行集中考核??己酥邪l現住宅區物業經理有違規違諾行為的,依據《沈陽市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記分試行標準》(詳見附件)予以記分處理,并責令其限期整改。記分情況要在沈陽房產網站上公布。

  第七條住宅區物業經理在任職期間被記分、且累計記分未超過規定分值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在年終時應取消其已有的記分記錄。

  第八條住宅區物業經理被一次性記錄18分或一年內累計記分滿18分的,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責令其所在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整改,并免去該住宅區物業經理職務。住宅區物業經理被免去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在本市行政管理區域內擔任住宅區物業經理;三年后應當重新參加住宅區物業經理培訓,合格后方能受聘擔任住宅區物業經理。

  第九條物業經理執業信用實行檔案管理,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物業經理執業信用檔案,并將物業經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服務實績在執業信用檔案中予以記錄。物業經理執業信用檔案作為物業管理企業信用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暫行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沈陽市住宅物業經理執業信用考核記分試行標準

篇3:微型消防站訓練與考核工作制度

  微型消防站訓練與考核工作制度

  01總則

  為規范微型消防站的訓練與考核工作,提高微型消防站的應急響應能力和實戰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02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