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處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執行《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負責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行為;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督考核;
三、負責配合屬地街道(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委會)抓好全市住宅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工作,指導監督其依法開展工作;
四、負責全市范圍內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監督、指導業委會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上報和使用,對申請的使用項目依法進行初審;
五、負責監督、指導開發企業對前期物業項目招投標制度的落實;
六、負責監督開發企業按規劃要求配置物業用房及社區用房,并做好物業用房的交付使用備案工作;
七、負責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退出小區管理雙向選擇制度的落實;
八、負責全市物業管理項目達標考評和創優項目的初審和上報工作;
九、負責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初審及三級以上企業資質的查驗工作;負責二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初審和網上申報工作;
十、負責做好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宣傳、配套措施辦法制訂及培訓工作;
十一、配合街道對市區范圍內的拆遷安置小區及改造后的老舊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的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縣黨員管理科工作職責
黨員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二、制定發展黨員規劃,對預備黨員進行考察,對轉正黨員進行審批;
三、負責全縣黨員管理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包括民主評議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黨內表彰、困難黨員慰問、組織關系的管理和指導,黨員的黨籍和黨齡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全縣黨員教育的規劃、指導和協調;
五、負責全縣黨員、黨組織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
篇3:某學校校園管理科職責
學校校園管理科職責
1.負責學校水電能源計量,日常能源管理工作;保障水、電、暖、氣等的供應和相關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推行節約型校園建設。
2.負責校園照明工程及廣場、道路、橋梁、給排水管線等各類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3.負責校園保潔工作,做好校園清潔、保潔,消殺消毒;監督管理物業公司的相關工作。
4.負責中水站日常運行管理,做好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做好中水回用及調度工作。
5.負責校園內及教工住宅區環境管理及相關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6.負責校園綠地內環境衛生及雙山防火工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秩序維護工作。
8.完成學校和后勤處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