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駐地測量監理工程師職責
1、在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統一安排指導下,制定本項目測量方面的監理實施細則;
2、在駐地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配合路基工程師、橋梁、隧道工程師等,嚴格按規范要求監督承包人放線、放樣,審查批準承包人測量內外業成果及道路和構造物幾何尺寸、標高等;
3、負責檢查承包人對導線點、水準點的護樁設施保證不受損壞,如有變更需在圖上說明;
4、承包人進行施工前測量時必須在場,隨時抽測;各項測量記錄要認真核對,經簽認后,承包人才可繪制施工圖;
5、審查承包人的檢驗申請,經現場檢驗校對后,如符合規范要求的精度,才能簽字認可;
6、配合路基工程師核準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線,并督促承包人標繪在橫斷面圖上;
7、協助路基、橋梁、隧道等工程師審核承包人報送的施工和竣工圖紙,配合計量工程師進行收方計量,審核計算數據;
8、定期督促檢查承包人使用測量儀器的精度;
9、完成駐地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職責
房地產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施工規范、《通病防止技術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對質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按規定技術和要求施工,對重點子項目或部位進行旁站監督。
篇3: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項目監理工程師職責
在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現場的監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如下:
1、根據項目《監理規劃》,編制現場的監理工作計劃;
2、參與工程施工招標,合同的洽談并擬定承包合同條件;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4、審核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檢查開工條件,簽署起算工期的意見;
5、負責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主持現場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
6、負責組織現場的質監工作,組織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檢查驗收;
7、負責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及協調工作;
8、核鑒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9、核定工程款支付申請;
10、組織工程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理;
11、負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及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防火監督檢查;
12、定期及不定期向監理。程師及業主提交有關工程勸悉的報告,并按月編制監理月報;
13、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協助項目竣工驗收;
14、參與審核工程結算資料;
15、建立項目的監理日志,組織現場監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