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工程試驗室技術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試驗室的技術工作。
二、確立技術活動的方法和路線,制定技術活動的計劃,決策重大檢測工藝,協調檢測工作中的技術問題,承擔技術活動結果的相應責任。
三、制定、修訂檢測技術文件,擬訂檢測合同,授權解釋檢驗結果。
四、負責對檢測項目和主要儀器設備的更新提出技術可行性審核意見,并負責組織相應的技術驗收工作或檢測技術成果的鑒定工作。
五、負責試驗檢測項目的評審,審批檢測實施細則、儀器設備自檢(校)規程、儀器設備使用操作規程等業務文件及其它有關技術問題。
六、全面負責工程試驗室檢測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對晉升、獎懲提出建議。
七、參與項目重大生產工藝和技術方案的研究以及重大質量事故和檢測事故分析和處理。
篇2:試驗室抽樣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試驗室抽樣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規范、標準認真抽取試樣,按時完成受檢產品的抽樣任務。
2、產品質量檢驗抽樣記錄必須填寫準確、工整。
3、負責樣品的包裝、運輸和樣品的入庫、交接工作。
4、對所抽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
5、承辦試驗室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篇3:試驗室樣品管理員崗位工作職責
試驗室樣品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抽(送樣)樣品的登記、編號、留樣、發放和處理工作。
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期限保存樣品,做好登記和處理工作。
3、對保存樣品的失真、丟失和保管不善負完全責任。
4、保持樣品的清潔衛生,做好防潮、防火、防盜工作。
5、銷毀過期樣品時,應請示質量負責人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