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五)
1.全面主持工程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正確貫徹政府頒布的技術方針、政策及規范。
2.主持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工作。
3.組織技術交底工作。
4.審核試驗、測量設備購置、維修計劃。
5.負責新技術的推廣。
6.主持竣工文件的編制工作。
7.組織技術培訓工作。
8.貫徹國家的質量方針、政策、法規。
9.制定質量管理計劃,負責質量監控。
10.負責貫標管理工作。
11.安全生產。
12.文明施工。
篇2: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職責范圍
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規范、規程、標準。
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參與組織公司房屋開發的考察、評定和設計工作。
負責審定擴初設計及單體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協調個專業的相互關系。
組織圖紙會審,審查施工方案。
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負責職稱的評定及晉升工作。
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的審核、整理。
篇3: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十)
房地產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十)
1、負責項目經理部的施工技術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項目經理部的全體技術人員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規則、工藝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進行施工。直接領導工程部和工地試驗室的工作。
2、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工藝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督促其實施。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設計圖紙,現場調查,辦理管內交接樁和復測并組織審查設計文件,提出審查、改善設計建議。組織編制管內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和指定的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工藝設計和工藝設施設計,組織實施。
4、組織項目的技術交底工作。
5、依照公司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和月作業計劃要求,指導編制本項目的月作業計劃。
6、審查和批準工程部以及項目隊編報的施工技術方案,臨時工程設計和臨時工程項目、數量和經費計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7、組織施工過程控制技術工作的具體實施。主要是:交底、測量、檢查(隱蔽和分部、分項工程)保證每個環節處于受控狀態,并做出完善的記錄。
8、主管工程試驗工作,組織工地試驗室完成工程用料、用水及土工、混凝土、砂漿等試驗與檢驗工作。組織計量管理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督促開展工程創優活動。
9、組織處理一般工程質量事故和參與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10、參與工程竣工檢查,組織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工作,參加工程驗交工作。
11、組織開展科技推先活動,具體落實科研項目實施,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組織編寫工程技術總結和工法開發工作。
12、組織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和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