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委員職責分工
l.委員會主任: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關于勞動保護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的全面工作;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文明施工現場的檢查工作;支持委員及班組勞動保護員的工作,在勞動保護業務上給予指導;定期召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會議,總結前期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工種之間的生產勞動競賽。
3.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負責現場的宣傳工作,每年出十期黑板報,宣傳施工安全,現場管理衛生等方面的知識。
4.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及檢查工作。
5.委員:負責勞務工人的現場管理工作。
6.委員:負責勞務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與教育,對管理人員及勞務分包隊伍安全員進行安全培訓。
7.委員:負責職工俱樂部的日常工作。開展義務服務隊活動,負責現場的防暑降溫工作及勞務工人食堂的管理工作。
篇2: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
勞動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崗位職責
1、配合安技部門組織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并按上級工會要求組織開展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方面的活動。
2、參與兩公司有關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組織對工會干部進行勞動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3、負責組織召集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對勞動保護設施使用和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的監督,對改進和完善職工勞動保護條件消除各種隱患,組織職工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
5、參與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
6、協助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完成工會主席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專職機構職責
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專職機構職責:
一、在廠長(經理)、副廠長(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組織并監督檢查企業內部各部門(車間、倉庫)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充分發揮助手作用;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標準、規定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三、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督查班組執行情況;
四、組織和協助制訂、修改本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先停產,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六、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同有關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安期落實;
七、協同做好防塵防爆、勞逸結合、女工保護、文明生產、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等工作;
八、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實施職工安全,按國家規定向職工配發并督促使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
九、協調解決企業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和更新改造、使用管理規范和維修工作;
十、建立專門機構安全檔案、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