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拆卸過程有專人統一指揮,并熟悉圖紙;
2.裝上兩節立柱后,在其兩個方向調整垂直度,把平衡重梯就位;
3.安裝后調試梯籠,調試導滾輪與導軌間隙,并在離地面10m高度內上下運動試驗;
4.按規定安裝附壁連接系統,安裝完畢后進行整機運行調試;
5.拆卸先把平衡鐵拆下放平,拆下鋼絲繩及天輪組;
6.安裝拆卸附壁桿及各層通道架鋪板時,梯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高度。不得在拆除過程中同上下運行;
7.安裝和拆卸除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要求掛好安全帶;
8.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作業,未經驗收不合格不準作下一道序作業。
篇2: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施工升降機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行JGJ33-20**第3.1節和第3.4節的規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9.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過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10.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1.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2.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2)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3)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4)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3.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連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
14.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現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15.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16.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7.當升降機運行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在運行中發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紐。
18升降機在大雨、大雪、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9.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20.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穩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21.作業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篇3:電梯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范例
電梯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范例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電梯安裝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方能上崗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紀律,在井道腳手架上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不得向下拋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件從縫隙中跌落。
3.電梯井道內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燈,保持一定的亮度,照明電源要用低壓36伏,燈泡與腳手架手笆要有一定的距離。
4.各類電動工具,機具必須裝接漏電開關,電源開關應設在底層井道口,離開現場,便于切斷電源,開關箱應加鎖。
5.電梯井道內的電焊龍頭線、氣焊皮管,要經常整理、檢查,防止磨損、拉斷和漏氣、漏電打火現象。進行電氣焊工作時,要有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熄滅殘渣余火。
6.電梯調試運行期間,必須統一指揮,專人操作,嚴禁亂送電亂操作。
7.轎箱運和前,必須經鉗工對轎箱導軌、對重、繩輪、抱閘等機械部分,經仔細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運行。
8.各種安全開關,限拉開關,須經模擬動作無誤后,方可送電。
9.檢查線路,換接端子或修理電器時,盡量做到不帶電,帶電作業時,要有人監護,在通電電器接線端子裸露處附近,禁止使用沒有絕緣柄的工具。
10.每天工作結束人離去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防止他人隨意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