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架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1、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結構設計應進行計算,并應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2)模板支架搭設高度8米及以上;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的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2、支架基礎
1)基礎應堅實、平整,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載;
2)底部應按規范要求設置底座、墊板,墊板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
3)支架底部縱、橫向掃地桿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4)基礎應設排水設施,并應排水暢通;
當支架設在樓面結構上時,應對樓面結構強度進行驗算,必要時應對樓面結構采取加固措施。
1、支架構造
1)立桿間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2)水平桿步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水平桿應按規范要求連續設置;
3)豎向、水平剪刀撐或專用斜桿、水平斜桿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4、支架穩定
1)當支架高寬比大于規定值時,應按規定設置連墻桿或采用增加架體寬度的加強措施;
2)立桿伸出頂層水平桿中心線至支撐點的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3)澆筑混凝土時應對架體基礎沉降、架體變形進行監控,基礎沉降、架體變形應在規定允許范圍內。
5.施工荷載
1)施工均布荷載、集中荷載應在設計允許范圍內;
2)當澆筑混凝土時,應對混凝土堆積高度進行控制。
6、交底與驗收
1)支架搭設、拆除前應進行交底,并應有交底記錄;
2)支架搭設完畢,應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應有量化內容并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篇2:塔式起重機一般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塔式起重機一般項目安全檢查評定的規定
1、附著
1)當塔式起重機高度超過產品說明書規定時,應安裝附著裝置,附著裝置安裝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2)當附著裝置的水平距離不能滿足產品說明書要求時,應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
3)安裝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建筑承載結構應進行受力計算;
4)附著前和附著后塔身垂直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2、基礎與軌道
1)塔式起重機基礎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檢測和驗收;
2)基礎應設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4)軌道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3、結構設施
1)主要結構件的變形、銹蝕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
2)平臺、走道、梯子、護欄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3)高強螺栓、銷軸、緊固件的緊固、連接應符合規范要求,高強螺栓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工具緊固。
4、電氣安全
1)塔式起重機應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
2)塔式起重機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3)塔式起重機應安裝避雷接地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4)電纜的使用及固定應符合規范要求。
篇3:塔式起重機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塔式起重機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的規定
1、載荷限制裝置
1)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并應靈敏可靠。當起重量大于相應檔位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定值的110%時,應切斷上升方向上的電源,但機構可作下降方向的運動;
2)應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并應靈敏可靠。當起重力矩大于相應工況下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定值的110%應切斷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但機構可作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
2、行程限位裝置
1)應安裝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應符合規范要求,并應靈敏可靠;
2)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小車行程開關,動臂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臂架幅度限制開關,并應靈敏可靠;
3)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回轉限位器,并應靈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機應安裝行走限位器,并應靈敏可靠。
3、保護裝置
1)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斷繩保護及斷軸保護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2)行走及小車變幅的軌道行程末端應安裝緩沖器及止擋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絞點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機應安裝風速儀,并應靈敏可靠;
4)當塔式起重機頂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時,應安裝障礙指示燈。
4、吊鉤、滑輪、卷筒與鋼絲繩
1)吊鉤應安裝鋼絲繩防脫鉤裝置并應完整可靠,吊鉤的磨損、變形應在規定允許范圍內;
2)滑輪、卷筒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并應完整可靠,滑輪、卷筒的磨損應在規定允許范圍內;
3)鋼絲繩的磨損、變形、銹蝕應在規定允許范圍內,鋼絲繩的規格、固定、纏繞應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5、多塔作業
1)多塔作業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2)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
6、安拆、驗收與使用
1)安裝、拆卸單位應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裝、拆卸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核、審批;
3)安裝完畢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格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及司機、指揮應持證上崗;
5)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并應填寫檢查記錄;
6)實行多班作業、應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