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分公司安全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安全保證計劃過程落實,針對安全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安保計劃進行相應的修訂,上報批準后執行。
3、負責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和中、小型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和檢驗。
4、負責檢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負責檢查臨邊、洞口安全防護。
6、負責檢查腳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負責職工違章作業的查處。
8、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9、經常深入基層和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實施情況,指導基層單位安全技術工作,調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措施。
10、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并向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安全情況。
11、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12、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14、對違反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篇2:分公司安全科正(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分公司安全科正(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主管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在安全生產上對經理負責。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分公司的決定、規定。
3)協助有關部門制(修)訂安全技術規程,做到有章可循。
4)負責組織對新工人、新調人員、改換工種人員等的三級安全教育,保證教育質量,嚴格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5)負責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衛生因素下達限期整改指令,并督促實施。對查出的違章違紀、隱患不按期整改、規程抽查不合格者,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嚴格考核。在生產建設中,如遇有重大險情,有權下令停止作業,并立即匯報。
6)監督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正確使用情況。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會審、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執行“三同時”,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工業衛生要求。
8)組織并參加重大事故、重大險肇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檢查督促實施。
9)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全礦的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
10)組織監督各單位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組織推廣目標管理,安全系統工程、標準化作業等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先進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開展預測、預防、杜絕事故發生。
11)負責處理本分公司違法違紀、危害公共秩序的事件,處理本分公司的民事糾紛。
12)組織本科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的專業學習,探討搞好安全教育的辦法,不斷提高安全隊伍的整體素質的方法。
篇3:礦山工程公司安全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山工程公司安全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根據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全面負責,并保證分工明確,使各項職責落實到具體管理崗位。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條例、規定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起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三、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經批準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四、定期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及本部門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工作,按時間主管經理匯報工作。
五、負責組織衙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主持部門內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體工作計劃,組織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研究總結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八、負責對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外部關系 。
九、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和簽定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制定勞動用品的配備標準,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十、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其它部門定期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