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住宅樓工程施工安全準備
1.確定目標:堅決做到安全第一、文明施工,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年安全事故率控制在1‰以內。
2.分解目標:制定統一的安全生產指標、文明施工指標、傷亡事故控制指標。
3.責任的確立:根據公司的制度,確定安全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消防責任制。
4.制定各階段施工方案。
5.制定各工種急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動制度、工傷事故制度、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篇2: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煤礦掘進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1、凡作業規程規定必須使用點柱作迎頭臨時支護的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設臨時支付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2、井巷開挖基礎、擴幫、挑頂過程中,未按規定采取臨時支護措施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3、巷道開門及巷道貫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強支護的,每次罰施工單位200-1000元,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當班指揮施工的班長罰50元、當班參加作業的工人每人罰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規定支設撐木或拉桿、空幫空頂,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工人每人罰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況的,罰負責人50元、技術員30元。
5、錨噴巷道不按規定正確布置錨桿的密度、角度、深度錨噴、噴漿厚度不夠,頂板破碎帶未鋪網護頂者,對施工單位處以30元/m罰款,每差一根錨桿罰款20元,連接不好的網每塊20元(以規程、措施規定為準)。凡將錨桿鋸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根,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工作籍。
6、溜子機頭機尾必須打上穩固可靠的壓柱,否則缺一處罰溜子司機及當班班長各50元。
7、使用扒裝機作業的掘進工作面,有下列情況時處以罰款:
(1)扒裝機無專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時,罰司機和當班班長各30元/次,罰負責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裝機鋼絲繩打結而繼續使用時,按每個結20元累加處罰責任者。
(3)扒裝機距迎頭的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對當班班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元,對該區負責人罰款50元/天。
(4)扒裝機運行過程中,扒斗行走區間有人逗留或工作時,罰當班班長100元。并對耙裝機司機及逗留人員分別罰款150元。
(5)耙裝機導向輪拴在幫頂支護錨桿上使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次。
8、錨桿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罰責任人200元。
9、 掘進工作面炮后不灑水降塵就出貨的,對當班班長罰款50元/次,對參加作業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瓦檢員監督停止施工。
篇3:施工安全例會制度
施工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施工,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1.2每次例會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
1.3會議內容
1.3.1由項目經理主持會議。
1.3.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1.3.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1.3.4各單位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1.3.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1.4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工程施工安全技術、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