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安全形勢分析制度
一、時間與內容
1、建筑施工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應對所屬施工項目部的行為資料、大型機械、施工用電、臨時生活設施、飲食安全和實體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次數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業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并留有書面記錄。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檢查次數原則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隨時檢查,必要時還應向企業報告。
2、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會議由項目經理組織。會上要對當月在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進行分析,并明確整改責任人;同時還應對當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要求,會議內容要有書面記錄。開會次數原則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會議召開時應邀請施工企業分管安全領導和監理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
3、施工班組應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對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檢查和交接檢查。
二、方法
1、定期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專項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的分部分項工程中的安全工作專項檢查。
3、突擊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某一個施工階段和季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突擊檢查。
4、隱患整改復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建筑主管部門在分管項目部檢查中發出的《建筑施工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建筑工程施工暫停通知書》或本公司在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隱患復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也應組織復查。
5、自我檢查。職工在上班前應對自己在當日的工作中所應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
三、要求
1、施工單位每次組織的各類檢查,監理單位均應派人參加。
2、監理單位應參照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相關安全生產檢查及分析制度,及時開展落實,留有相關活動的書面記錄。
3、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輕重緩急列出,責成有關人員限期進行整改,對性質嚴重的必須責令停工整頓,未經復查合格不得復工。
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制度
1、每周對項目部職工進行一次法律知識教育。
2、嚴把民工錄用關,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質不高的民工。
3、由門衛進行每天24小時治安值班和巡視。對進出施工現場人員進行登記,非作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實行外出請假制度,本項目部人員未經請假不得外出,晚上7時后無特殊情況不得一人單獨請假外出。
5、發現擾亂社會治安的突發性違法事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級領導匯報。
6、嚴禁在工地區域內開展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篇2: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安全形勢分析制度
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安全形勢分析制度
一、時間與內容
1、建筑施工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應對所屬施工項目部的行為資料、大型機械、施工用電、臨時生活設施、飲食安全和實體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次數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業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并留有書面記錄。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檢查次數原則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隨時檢查,必要時還應向企業報告。
2、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會議由項目經理組織。會上要對當月在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進行分析,并明確整改責任人;同時還應對當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要求,會議內容要有書面記錄。開會次數原則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會議召開時應邀請施工企業分管安全領導和監理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
3、施工班組應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對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檢查和交接檢查。
二、方法
1、定期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專項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的分部分項工程中的安全工作專項檢查。
3、突擊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某一個施工階段和季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突擊檢查。
4、隱患整改復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建筑主管部門在分管項目部檢查中發出的《建筑施工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建筑工程施工暫停通知書》或本公司在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隱患復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也應組織復查。
5、自我檢查。職工在上班前應對自己在當日的工作中所應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
三、要求
1、施工單位每次組織的各類檢查,監理單位均應派人參加。
2、監理單位應參照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相關安全生產檢查及分析制度,及時開展落實,留有相關活動的書面記錄。
3、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輕重緩急列出,責成有關人員限期進行整改,對性質嚴重的必須責令停工整頓,未經復查合格不得復工。
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制度
1、每周對項目部職工進行一次法律知識教育。
2、嚴把民工錄用關,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質不高的民工。
3、由門衛進行每天24小時治安值班和巡視。對進出施工現場人員進行登記,非作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實行外出請假制度,本項目部人員未經請假不得外出,晚上7時后無特殊情況不得一人單獨請假外出。
5、發現擾亂社會治安的突發性違法事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級領導匯報。
6、嚴禁在工地區域內開展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篇3:物業管理企業涉及風險分析
物業管理企業涉及風險分析
物業管理企業在從業過程中承擔的主要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物業管理法律規范的行為,對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侵權后果。實踐中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比較廣泛,因而物業管理法律責任也具有廣泛性,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使用者的法律糾紛主要集中在侵權責任方面。
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提供多樣性的服務,項目繁多,服務對象廣泛。涉及的風險主要有:
財產風險:物業企業以固定資產為主的財產,業主委托物業公司對物業區域內的各種設施、設備等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就可能面臨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責任風險:由物業企業負責管理、維護的公共設施及設備由于疏忽或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如第三者在小區游泳池溺水、物業區域內運動設施由于失修或其他原因傷人等。
現金風險:物業公司的職員在從事本職或非本職工作時,可能遭受的意外傷害。
餐飲風險:擁有餐飲場所的物業公司,可能因提供的食品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或一些食源性隱患,也可能因服務人員過失或餐具存在缺陷導致食用者人身傷亡。
車輛風險:物業公司因疏忽或過失造成業主的機動與非機動車輛可能遭受損失及第三者責任。
總的來說,責任風險是物業企業主要承擔的風險,因此物業公司在投保險種時首選責任保險。